王瓒于弘治八年(1495)乡试考中第三名。翌年会试第十五名,殿试第二名,授翰林编修,参与纂修《大明会典》。正德五年(1510),升侍讲,充经筵讲官,进讲“举直错枉”一章时,他例举宦官宫妾干政,以讽谏时事,触怒大宦官刘瑾,被贬为国子监司业。直到刘瑾被诛,他才官升南京国子监祭酒,校注《四书》、《五经》,改北京国子监祭酒。正德十二年(1517)九月,擢礼部右侍郎。
当年武宗好巡幸,储位久虚。王瓒曾-劝谏:请育宗室一人于宫中。又疏请武宗回銮罢犒军,武宗终不省悟。
嘉靖之初,世宗封生父兴献王为皇考,交礼部-集议崇祀兴献王典礼。礼部尚书毛澄、首辅杨廷和极力阻拦,并商议以古时汉代定陶王、宋代濮王的史实为根据,凡与此议有不同意见的“即奸谀,当诛”。进士张璁对王瓒说:“帝入继大统,非为人后,与汉哀、宋英不类。”谁想王瓒竟将此言“宣言于众”,杨廷和十分恼怒,令言官列出王瓒的其他过失,将他贬为南京礼部侍郎。不久,王瓒又以母亲去世,回乡守丧。嘉靖三年(1524)去世。
王瓒为官近三十年,历事三朝,四次出任科举考试官,两袖清风。朝廷赠他礼部尚书,谥文定。
著有《正教编》、《瓯滨集》、《弘治温州府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