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郁芬
刘郁芬(1886—1943),字兰江,河北清苑人。曾任第十六混成旅参谋长、第二十二旅旅长、国民军第一军第二师师长、代理甘肃督办、甘肃国民军总司令、绥远都统、甘肃省主席、护党救国军第五路总指挥、第二军团总司令、代陜西省主席等。抗战期间,叛国投敌,沦为汉奸,任汪伪政府开封绥靖公署主任、军事委员会委员、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长等职,1943年病死。
刘郁芬,早年入保定陆军小学,后于保定陆军速成学堂步兵科毕业。1913年到冯玉祥部任上尉参谋兼模范连教官、军官教导团教官。后任16混成旅参谋长,11师团长,22旅长,国民一军二师师长,代理甘肃军务督办。北伐时任第二集团军第七方面军总指挥兼甘肃省主席,曾因受不了省党部负责人宣侠父等骂之为反动军阀而向冯玉祥提出辞职,使冯对中共干部产生不满。1929年任第二军团总司令。中原大战时任西北军后方司令兼陕西省代主席。杨虎城率17路军进陕西后,刘郁芬率甘陕两省政府官员及家属拟东渡黄河投冯(时在山西),杨虎城慷慨放行,使刘安全渡河。刘后任军事参议院参议。抗战时期投靠汪精卫伪政权,充当汉奸,任伪开封绥靖主任,后升任汪伪政府总参谋长。1943年病死于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