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毅(1910~1990)曾用名刘民杰。完县(今顺平)才良村人。曾就读于常庄高等小学,1926年后在苏家营、新增庄任小学教员,19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时期,任才良村小学教员,才良村党支部书记,县农民抗日救国会委员、主任,县抗日民主政权参议会会长、县抗日救国联合会主任、县委委员,晋察冀边区第三专区农民抗日救国会组织部长,三专区抗日救国联合会代主任、合作办事处党组织负责人、抗日救国联合会社务部长、农民部长,县委常委,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等职务。解放战争时期,从事商贸工作,先后担任晋察冀边区冀晋区利民总店经理、党总支书记,冀晋区行署工商厅副厅长,恒升总店经理、党总支委员,察哈尔省工商厅副厅长兼贸易公司经理。
新中国成立后,任华北区土产公司经理,政务院贸易部中国土产公司经理,中国工业器材公司经理,商业部党组成员、工业器材贸易局局长,五金公司经理,第三局局长。1956年后,任中央财政贸易工作部一级巡视员,商业工作处处长,中共中央组织部第四处处长,中央财贸政治部副主任。1973年11月任国务院办公室党的核心小组成员,国务院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任国务院参事室主任。1978年当选为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提案委员会委员兼提案办公室主任。1990年8月11日在北京逝世。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