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同志简介原名陈宝琦。1920年生,宁河县芦台镇人。1937年10月参加革命,先后在陕西云阳青州班和延安抗大、马列学院学习。193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延安马列学院助教兼女大、陕北公学政治经济学教员,马列研究院教育科长,中央研究院党委宣传员,中央研究院整风办公室主任。1944年随三五九旅南下,任南下支队政治部秘书。1945年10月返回湖北大悟山,留在新四军五师,任鄂东地委秘书长、宣传部部长、团政治处主任等职。在此期间,与敌遭遇,头部受伤,在宣化店养伤,适逢-同志来宣化店调处中原伐争,被调随-同志到南京0代表团工作,于1946年撤回延安。1946年5月随-到湖北宣化店调处中原战争,不久撤回延安。1947年抵哈尔滨,先后任东北工业部人事处、干部处处长。1949年南下湖南,任长沙市委秘书长兼-部部长。1951年任长沙市委副-。1952年春,调中央交通部,先后任交通部河运总局副局长,政务院三办、六办交通组组长,交通部海运总局副局长,港务监督局局长,武汉水运工程学院-,交通部人事局、水运局、船桥港监局、教育局局长,国家经委综合运输研究所所长。1979年任交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兼远洋局-。1982年4月任交通部部长、党组-。1984年退居二线,任交通部顾问。1988年当选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兼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资料来源1.《现代中国政界要人传略大会》(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本人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