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绍明(1915.3.1~2004.1)男,曾用名周人清,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江背镇上枫村人。是政协江西省第五、六届委员会委员。
1930年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红军司号员、班长、排长、警卫员,红军大学学员,军委机要员,三五八旅七团三营连长、政治指导员、营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后任军委后勤部科员,独立四团团长,三五九旅供给处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八路军总部粮秣科科长,中关防办事处主任、处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军委供给部军需科科长、建设科科长、军代表,广东省进出口公司财务主任,湛江市财委主任,广东省财委处长、贸易处长,广东省贸易、百货公司经理,省供销社副主任,省商业厅副厅长,广东省日杂、土产、回收、烟麻公司经理。1983年离休回兴国。2004年1月在广州逝世,享年8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