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伟,男,1910年4月生于河南汝阳县(今汝南),原名霍恒德。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2年4月至1964年5月任河南省委第二书记,1964年当选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64年5月任教育部部长、党组书记等职。
1973年3月在北京去世,终年63岁。
个人履历1910年4月生于河南汝阳县(今汝南),原名霍恒德。
1934年毕业于汉口华中大学,以汉口“生活书店”为阵地团结进步人士组织读书会。
1935年开始从事抗日救亡活动。
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6年至1938年10月历任全国救国会执行委员,中共武汉临时工委负责人,湖北省委委员、宣传部长。
1938年10月受周恩来同志指示到中共安徽省工委驻地传达中共长江局对大别山地区工作的部署。
1939年1月任鄂豫皖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
1941年1月至1943年8月任新四军无为地区江北游击纵队军政委员会书记,新四军第四支队政治部主任,新四军七师政治部主任,皖中区党委书记。
1944年2月在中共中央党校一部参加整风学习。
1945年4月参加中共七大,为候补代表。
1946年3月至1948年7月任哈尔滨市委书记,牡丹江省委书记兼军区政委。
1948年7月至1949年3月任东北野战军铁道纵队党委副书记兼政治部主任。
1949年5月至1949年9月任四野政治部民运部长、武汉军管会秘书长。
1949年9月至1952年7月任广西省委副书记兼桂北区党委书记。
1952年12月任广西第一届政协副主席。
1952年7月至1954年11月任中南局常务委员、华南分局常委、纪检书记,期间任广州市委第一书记、市长。
1955年1月至1962年3月任外交部部长助理、机关党委书记,驻越南大使兼驻老挝经济文化代表团团长。
1962年4月至1964年5月任河南省委第二书记,1964年当选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1964年5月任教育部部长、党组书记等职。
1973年3月因文革中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在北京去世,终年6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