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素(1912-1968),女,名声淑,西阳乡胜昔村人。民国22年(1933)年考入省立第四中学读高中,一年半后辍学,以微薄的教书收入支持家庭生活和小弟读书。
民国24年,任教于族办图南小学,次年,在陶龛学校任教。抗日战争爆发后,陈发动师生,组织宣传团,开展募募捐支前、救护伤员等抗日救亡活动。小弟陈明在春元中学读书,因参加抗日救亡活动,被学校开除,陈积极支持弟弟的行动,筹集银洋40元,资助陈明及其同学陈其文(后任中共云南省委民族工作部部长)奔赴延安学习。
民国27年(1938)年春,任图南学校校长。举办失学青年补习班,开设民众夜校,开展抗日宣传活动。秋,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西阳支部第一任书记。28年6月,中共湘宁中心县委派陈打入国民党湘乡县党部任文书,进行秘密情报工作。次年春,调中共湖南省委交通站,担任掩护省委机关的工作。秋,陈和爱人杨第甫被中共南方局派往鄂西咸来中心县委工作,任县委妇女部长。
民国30年秋,中共南方局调她去延安,到重庆后,留南方局工作。在钱瑛领导下,从事妇女运动。所写《妇女运动的方向》一文,发表于《新华日报》。
31年4月,在延安中心党校第六部(原马列主义学院)学习,大生产运动中,参加中央机关纺纱比赛名列前茅。34年11月,陈素夫妇奉调去东北。次年,任吉林省延吉市民运部长,36年冬,调任中共敦化县委委员兼城关区委书记。37年8月,陈在哈尔滨全国第六次劳动大会上提出关于工运方针政策的意见,受到李立三的赞许,调任吉林省总工会文教部长。
1949年,随军南下,任湖南省职工运动委员会委员。1951年陈率领工作组在锡矿山开展民主改革运动总结的经验材料,经省委转中南局,在《长沙日报》发表。1952年,任湖南省总工会副主席,在“三反”、“五反”运动和批判经济主义、批判工团主义中,陈坚持从实际出发,反对“左”的作法,深有体会地说:“在主观片面思想指导下,要‘左’的就有‘左’的,要右的就有右的,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1957年、1959年,在开展反右派和“反右倾”运动中,陈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但仍然踏踏实实地为党工作。1966年“文革”开始,就受到残酷破孩。1968年11月23日含冤去世,终年56岁。1981年6月,省总工会为陈举行追悼会,昭雪沉冤,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