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莉,女,汉族,1956年6月出生,湖南省新邵县人,中共党员,现任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1994年9月荣获乌鲁木齐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1995年9月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1999年9月荣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1999年11月荣获乌鲁木齐市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2000年12月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罗莉担任头屯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时,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将辖区的民族团结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把反对民族0、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发展辖区各项事业的基础,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关注-,为辖区居民多办实事,把党的温暖送到百姓家中。
2000年7月,罗莉担任头屯河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她十分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时时不忘把民族团结、军民团结融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她每年年初都制定全区“双模双拥”工作计划,认真策划、部署民族团结和双拥共建活动。在民族团结教育月期间,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把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宣传到各族群众当中。她注重用身边的事迹感染教育周围的干部,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树立了讲团结、讲政策、-制、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她认真组织全区各级干部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引
导广大干部群众要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0,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新思路、新途径。罗莉十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支持少数民族干部开展工作,引导各族干部互相学习、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帮助,有力地维护了民族团结,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罗莉时时处处关心着各族群众,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每逢过年过节,她到联系点进行走访的同时,都要深入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进行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民族团结则兴,民族0则亡。”罗莉始终将全区的民族团结教育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贯彻落实各项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决策部署,使头屯河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