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元(1904~1969)
王新元,原名星垣,长沙县春华山梅家老屋人,清光绪三十年(1904)生。少年时考入长
沙长郡中学,1922年就读于湖南高等工业学校,因参与驱逐校长宾步程而被开除,旋转入上海南洋大学电机系。
1926年10月他加人中国共产党,随即参加上海工人第一次武装斗争。次年2月被捕,
关押在龙华监狱,3月北伐军进驻龙华被释放。“四—一二”政变后,他任上海总工会秘书长,6月再次被捕,1929年经营救出狱,此后在上海、广州、湖南、重庆等地从事地下工作。
1939年,他在重庆根据董必武要他“以民主人士身份长期隐蔽,以办企业为掩护进行
革命活动”的指示,通过同学彭石年的关系前往贵阳,先后任贵州企业公司秘书长、公司所属农业机械厂厂长等职。他以合法身份掩护过往的革命同志,安置在白区暴露身份的党员,接济党的经费和物资,团结爱国工程技术人员,联络上层社会人士开展统一战线工作。1946年2月,他奉派赴青岛,以中国纺织建设公司经理身份,接纳安置一批地下党员;同时在青年技术人员中开展教育和争取工作,发展革命力量;支持山东大学进步师生反对该校迁往台湾的斗争。青岛解放前夕,他发动广大职工开展护厂斗争,使公司所属13家工厂完整地回到人民手中。
新中国成立后,王新元任中国民主建国会常委兼组织部副部长,并以民建成员的身份担
任轻工业部副部长。1962年,经中共中央-部批准,他公开中共党员身份,担任轻工业部党组成员、党委委员,曾当选为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文革”期间,王新元受林彪、--集团破孩,1969年5月在“监护”中病逝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