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影竹(1903~1951)
谭影竹,浏阳县人,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生。1917年到布店学徒,次年到长沙《大公报》印刷所学铅印,后人船山学社夜校学习。受进步思想影响,1921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次年转为中共党员,1922年11月参与领导长沙铅印工人大罢工。
1923年12月,他被选为社会主义青年团湘区执行委员,主管农工运动。1925年5月1
日,他代表湖南工会出席在广州举行的第二次全围劳动大会,被选为中华仝国总丁会执行委员。9月,湖南印刷总工会成立,他当选为总干事,兼任长沙总工会委员长。1926年9月,任省总工会执行委员。
“马日事变”后,他去汉口任中华总工会组织部长,旋调上海从事职工运动。当时全国处于-之中,他非常害怕,趁中共中央派他去南昌开展党的丁作之机,骗取500元活动经费,逃往福建樟州,投奔当时任国民党师K的姨父陈祖庚,改名李建隐身教书多年。1932年2月回长沙,向国民党湖南省清乡司令部自首,并向何键献计,采用“准许自首,釜底抽薪”的办法以瓦解其产党。获何键赏识后,被任命为湖南保安r州令部特务股股长。他横行长沙、浏阳、平江、岳阳等地,大肆诱捕共产党员和革命人士达200余人,使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
谭影竹由于-有“功”,1934年7月被何键派往日本留学。1937年回国后,历任湖
南省会警备司令部秘书长、内政部视察员、黄埔军鞋厂董事长。湖南解放后,谭影竹被人民政府公安部门逮捕,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1951年3月在长沙被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