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城(1898~1976)
李维城,学名李干,号惟诚,长沙县清泰都三塘冲人,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生。1918年人湖南高等工业学校,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后赴河北栾县任县署文书,不久又去浙江在烟酒印花税局工作。1920年任曹娥、嘉善稽征所主任,1922年任察哈尔兴业银行文牍。1924年,冯玉祥组建西北银行,兴业银行归并该行,他任总务科长,两年后升任行长。1931年,杨虎城任他为陕西财政委员会委员,兼陕西银行协理,不久任经理。
1936年12月张学良、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他积极支持,于1938年冬被蒋介石逮捕入狱,押解重庆。1940年,他由程潜保释出狱,任四川聚兴诚银行协理,后任总经理。
1948年他返湘任湖南省银行行长,在任期间与共产党员周竹安有联系,多次掩护共产党的地下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他先后任建设银行公股董事、董事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处专门委员、公私合营银行检查处、秘书处处长,1956年任北京市政协委员。
1976年4月,李维城病逝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