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波,壮族。大同乡信河村人。1917年出生。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1931年10月随军到江西,在红七军军医处作医务员,1932年春参加红三军团卫生部军医训练班学习;1933年作红军团卫生队、师卫生部司药,参加二万五千里长征;1937年任八路军医生,团卫生队长,军分区卫生处长。1948年至1949年先后进入华北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学习;1952年毕业后任东北区医药公司副经理;1953年任桂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局局长;1955年任广西省卫生厅副厅长;1957年底本人请求辞职,到广西中医药研究所任所长;1962年又调任卫生厅副厅长兼广西中医专科学校校长;1969年任区卫生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80年任区卫生局顾问,1983年离职休养。
从1973年起,覃波积极建议,为区林业部门和隆安县弄岗和龙虎山自然保护区的建立起促进作用。多年来他到处奔走,为天然药物资源的保护和广西药用植物园的建设作出贡献。
1988年出席全国首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受到表彰。 1991年7月经中共中央组织部批准为全国老干部先进个人,出席全国老干部先进集体暨先进个人表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