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菁(1904—1931),字蔓卿,韦拔群二弟。壮族。1920年进东兰县立高等小学读书时,参加-,散发革命传单,书写和张贴标语、口号。
1922年, 韦菁参加“三三”和“九九”革命同盟会,深入农村宣传革命道理。1926年8月,参加国民党广西省农民部在南宁举办的农-动讲习所学习。结业后回县,任第二届农民协会宣传干事。 1927年7月,到凤山县长里区的八达、那爱等乡协助组织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同年9月,奉派随叶一茅(第三届农讲所教员、中共党员) 到香港向党中央汇报,请示工作。 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8月至10月初,他和黄世新带领农军一个连到凤山县配合该县农军解放凤山县城。10月中旬,参加东兰县第一次-会,当选为中共县委委员,会后,又到凤山县上段和凌云县边境协助搞建党工作,先后在凤山县的八步、蚕里、盘峰、城厢和凌云县的洪力、 海亭、中亭等地建立了中共党支部。1930年4月,参加邓小平、韦拔群在武篆旧州村开办的右江各县党政领导干部训练班,结业后,到南丹、那地一带工作,协助组建那地县革命委员会。1930年下半年至次年春,先后担任中共东兰县委书记、凤山县委书记、红七军二十一师六十一团团长(兼) 。1931年7月,出席师党委在东山马品召开的紧急会议。会后,复回凤山、天峨等县传达会议精神,动员军民克服困难,作好第二次反“围剿”斗争的准备。同年12月下旬,中共中央特派员陈道生要回香港汇报工作,韦菁受命随陈道生前往,在回归途中不幸被捕,牺牲于梧州,时年2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