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继泽(1909-1952) ,河池市河池镇大卢村长好屯人,生于一个壮族中农家庭。青少年时期,受胞兄继馨的进步思想熏陶,向往革命。
1944年冬,日军陷境,他与继馨、刘玉明等20余名青年组成“严明抗日自卫队”,他担任队长,为充实队伍的实力,他率领部份自卫队员通过日军-线,巧夺收水岩日军军械库的机枪两挺、各式05支、子弹5千余发。先后指挥自卫队对日军作战20余次,击毙日军官板野次郎和士兵20余人,击伤50余人,缴获不少枪械及军用物资。
日本投降后,担任河池县警察局侦探。他利用工作之便,为中共地下组织提供军政情报。
购买武器弹药,掩护县城交通站来往人员。1947年春,韦景光曾因得到他的预报而免遭县长逮捕。 1948年元月中旬, 他与刘玉明等人在那潭村筹集武器,秘密发展力量,酝酿革命。
1949月2月, 他组织“河池县公华武工队”,并担任队长,他变卖家产田地、生猪购买0弹药,充实武工队。他接受中共河池地下组织的领导,发动群众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征兵、征粮、 征税。4月,公华武工队发展为游击大队。接着,他率领游击队数次袭击县城,烧毁公路桥梁,打击敌特和暗杀队,还率领游击队转战西南公路两侧牵制敌人,使县民团顾此失彼, 缓解光隆根据地被围之急。7月,卢继泽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时担任桂西人民解放军第十支队34大队大队长。 9月,执行中共河池县工委命令,他率领34大队和覃铁夫率领的大队合作围歼五圩驻敌,毙敌46人,伤敌30人,俘敌60多人,缴获重机枪一挺、手步枪46支,救回拉塘村被抓走的妇女,夺回46头耕牛。这一胜利,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拔除了敌人安插在游击区的钉子,11月26日,他率领34大队配合解放军解放河池县城。12月初与覃铁夫、韦炳尧率县独立营、两次击退向县城反扑的土匪武装,取得县城保卫战的胜利。
1950年,他担任河池县武装部长,率领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进剿拉拱、隆林之残匪,获宜山专区嘉奖。 1952年8月,在“三反”运动中蒙受不白之冤,身陷囹圄。精神上的打击和疾病的折磨,使他的病情日益严重。医治无效含冤去世。1983年获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