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文
王朝文,男,苗族。1930年10月生,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人;中专学历,195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12月参加工作。
曾任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贵州省省长,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主任等职;原贵州省苗学会会长,现任贵州省苗学会会名誉会长。人物经历1949年12月——1956年08月,贵州省镇远专区干校学员,黄平县四屏区委干事,青年团镇远地工委干事、副部长、部长、副书记;1956年09月——1960年01月,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委书记处书记,团州委第一书记,施秉县委第一书记;1960年02月——1966年12月,共青团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青联主席,省政协常委,省委监委委员,团中央委员,“文革”中受到冲击;1969年12月——1973年05月,贵州省革委会盘县老厂宣传队队长,省革委“一打三反”办公室副主任,省革委政治部群工组负责人;1973年06月——1977年09月,共青团贵州省委书记,中共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委第二书记;1977年09——1980年01月,中共贵州省委常委、贵州省革委副主任兼省科委主任;1980年01月——1985年03月,中共贵州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1980年01月——1983年04月,贵州省副省长;1983年04月——1993年01月,贵州省省长;1985年03月——1993年11月,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1994年01月——1998年01月,第八届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98年03月——当选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
在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当选为中纪委委员,中共第十二至十四届中央委员,第八、九届全国人大常委、民族委员会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