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
朝代:宋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br/><br/>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1072)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六年(1083),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br/><br/>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
作品列表
移守江西先寄潘延之节推
忆昔江西别子时,我初折腰五斗粟。
南北相望十八年,俯仰飞如如转烛。
子遗万事遂恬旷,我系一官尚局促。
早衰胆气自然薄,多病颠毛那更绿。
人情畦畛阻肝膈,世路风波悸心目。
每嗟太守两朱轮,宁及田家一黄犊。
幸逢怀绂入斗牛,喜得披山收宝玉。
薄材顽钝待磨琢,旧学抢攘期反覆。
云鸿可近眼先明,野鹿尚縻颜自忸。
长须幸未阻诲存,下榻应容拜临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