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是怎么回事
因为经历了百家争鸣,秦朝在统一中国以后,当时的社会思想和意识形态是多元化的。在实施一系列措施后,秦始皇将这一片幅员辽阔的疆域整合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但思想上的统一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下令焚烧秦史以外的各国史书,次年,将犯禁的460名方士坑杀于咸阳,史称之为"焚书坑儒"。这一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得以实行,在遍及全境的大火中,秦以前的中国古典文献,除自然科学(医药、种树)及神学(卜筮文献)以外,全部历此浩劫。
焚书的经过大体如下: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时任博士的齐人淳于越反对实行"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即采用西周分封诸候的旧制。丞相李斯当廷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儒生"(读书人)借古讽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开始着手统一思想的行动,他下令焚烧秦国史书以外的列国史书,对不属于博士馆私藏的《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严禁学习《诗》《书》,以古非今者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这一切首先对先秦时期活跃的士这一阶层以沉重的打击,同时禁正私学也从根本上消除了孕育"士"群体的土壤。禁止议论国政,则明确宣示了对先秦百家争鸣的打压。这一措施虽然对战国以来思想混乱的局面具有整合的作用,但也是对先秦思想的一次阉割。从此,先秦诸子百家对政治的议论不复存在了,他们逐渐走向衰落。
在焚书的次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又将460余名术士坑杀,这就是所谓的"坑儒"。其经过是这样的:秦始皇统一了六国,统一了思想,修建了长城,做完这一切后自以为完成了秦朝的千秋基业,于是便把注意力转向对求仙及长生术的探求上。当时的方术之士则投其所好,自称可以为其找到神仙真人,并求得长生不死之药。在方士的描述和吹嘘下,秦始皇对此深信不疑,甚至宣称:"吾慕真人,自谓'真人',不称'朕'。"并豢养了大批方士从事求仙以及从事长生药的炼制,这就为当时的方士群体提供了重要的生存平台,并使他们走上政治舞台。但时日稍久,他们的许诺无一应验,种种奇谈怪论更是毫无实据,长生药制造的失败终于使秦始皇失去了耐心。秦朝法律规定:"不得兼方,不验,辄死。"方士终于黔驴技穷,为首者侯生、卢生甚至密谋逃亡。执政者对他们态度的改变极其愤怒,《史记》记载侯生、卢生这时开始非议秦始皇,说"始皇为人......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上乐以刑杀为威",未可为之求仙药。民间方士如此玩弄一个开创中国几千年君主专制体制的皇帝,其危险性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秦始皇将460名方士全部坑杀,并在全国范围内对方士群体进行严厉打击。此一事件,后世往往将它与焚书并列,合称为"焚书坑儒''。
在秦始皇统一初期,战国时代虽已落幕,但百家争鸣之余波尚存,"士"群体仍然活跃在社会上和政治中,发表见解、批评时政的传统仍在延续。作为一个刚刚统一的帝国,意识形态的控制和统一对于其巩固统治至关重要,形成共同的价值观是保证社会对政权认同的前提,也关乎政权的正统性问题,无疑秦始皇已注意到这一点。因此,政治经济的大一统,对于政权获得认同这一宏大目标远远不够,最关键的是思想的统一,以形成统一的核心价值观念,才能维护已建立的千秋基业。
秦初社会上影响最大的两家为儒家和法家,儒家尊古,秦始皇开创的恰恰是一个崭新的时代,采取的一系列治国措施也是从未出现过的新制,这是与儒家思想直接矛盾的。失去昔日荣耀的六国贵族,借助儒家的"克己复礼",希望恢复周朝的分封制。秦始皇借方士事件,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思想文化运动,虽手段过于激烈,但对执政者而言,无疑是明智之举。秦始皇的这一政策,在此后的帝王那里频繁被采用,到汉武帝实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中国大一统思想正式建立。此后所有的统治者,基本上都把儒家思想作为国家的核心思想。
需要指出的是,秦朝的"坑儒"与汉朝的"尊儒'',其实质基本相同,目的均在于统一思想。不同的只是秦朝主张法家治国,而汉朝采用儒家治国而已。实际上自汉朝以后,历代统治者均采取"阳儒阴法"的手段治国。
出自《中国古代历史三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