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12 16:27:49
玄宗以前,由于时人重京官而轻外任,地方官都是选用年高而才疏者充任。为了革除这一弊端,玄宗开元二年特颁下制令,从京官中选用有才识者到地方任都督、刺史,又从都督、刺史中选拔有政绩者任京官,"使出入有常均,永为恒式"。他特别重视县令的选任。开元四年,新选任的县令被召入大明宫宣政殿,由皇帝亲自出题考试,考查县令是否通晓经国治民之道,结果有二十多人不入第,暂且让赴任就职,另有四十五人被淘汰,"放归学问"。同时,还颁布了《整饬吏治诏》,每年十月委派各道按察使对刺史、县令的政绩进行考察,分为最、中间、殿三等,依次定为优劣,作为改转升降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