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严嵩文献记载

 发布时间:2000-01-01 04:33:20

1.png

严嵩(1480-1565),字惟中,号勉庵、介溪、分宜等,汉族,江西新余市分宜县人,他是明朝重要权臣,擅专国政达20年之久,累进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少傅兼太子太师,少师、华盖殿大学士。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权臣之一。严嵩为官专擅媚上,窃权罔利,并大力排除异已,还吞没军饷,废弛边防,招权纳贿,肆行-,激化了当时的社会矛盾。晚年,为明世宗所疏远,抄家去职,两年而殁。
  严嵩成化十六年(1480年)生,弘治十一年乡试中举,明孝宗弘治十八年(1505年)会试考中二甲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旋丁优归里,在其家乡钤山之麓建钤山堂隐居读书8载,诗文峻洁,声名始著。明武宗正德十一年(1516年),还朝复官,执教过宫中内书堂。正德十六年任南京翰林院侍读,嘉靖四年调回北京,升任国子监祭酒。明世宗嘉靖七年(1528年),奉命祭告显陵,归而极言祥瑞,明世宗喜。迁其为吏部左侍郎,进南京礼部尚书,两年后改任吏部尚书。嘉靖十五年(1536年),以贺万寿节至京师。时值廷议重修宋史,遂留京以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衔主持其事。他善伺帝意,以醮祀青词,取得宠信,加为太子太保。二十一年(1542年),拜武英殿大学士。入直文渊阁,仍掌礼部事。后解部事,专直西苑;士大夫侧目屏息,不肖者奔走其门,行贿者络绎不绝。戕害他人以成已私,并大力排除异已。
  《明史》称严嵩“无他才略,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这个结论概括出相当一部分事实,但不是全部。一方面,并非一意媚上,严嵩得罪世宗之处也不少;另一方面,他对政事颇多议论,特别是对正德年间的政治有所批评。这两方面也都应引起注意。
  他出生于寒士家庭。自小学习声律,少年聪慧,善于作对。如地方父母官口占一联:“关山千里,乡心一夜,雨丝丝。”他随口应对:“帝阙九重,圣寿万年,天荡荡。”对得很是工整。弘治十一年(1498),中乡试;十八年(1505),中进士,列二甲第二名,选为庶吉士,入翰林院就读,初露才华,阁臣李东阳在内的不少士大夫“咸伟其才”。正德二年(1507),授翰林院编修。不久,以病请归,在分宜县境内的钤山隐居读书,有十年左右。刘瑾执政期间,在焦芳的挑唆下,对南方士大夫采取排斥的方针,特别提出“毋得滥用江西人”。严嵩辞官与此不一定有直接的联系,但他长期养病,可能是受到朝中斥退江西籍官僚的影响。
  严嵩在钤山过着相对平静和清贫的生活。据他自己说,是“一官系籍逢多病,数口携家食旧贫”。“近知理俗事,学种南山田”,这也是他当时生活境况的写照。在钤山时,李梦阳曾经拜访过他,赠诗曰:“问奇颇类扬雄宅,醒酒真轻李相庄。”严嵩和诗为:“地僻柴门堪系马,家贫蕉叶可供书。莺花对酒三春暮,风雅闻音百代余。”过着这样的田园式生活,“颇著清誉”也是自然的。
  正德十一年(1516),严嵩还朝复官。复官之初,严嵩对朝政多持批评之论,他多次提到,“正德间,天下所疾苦莫如逆竖妖僧”。对于武宗的其他许多做法,他也持批评态度。关于运楠木北上,他写道:“今湖南运殿材巨楠数千株,联筏曳旗,蔽流而上。楠最硬者围丈余,长可五十尺,诚天地间奇声。然此木一株,山伐陆挽水运至此,费数百金矣。”正德十六年(1521),世宗即位几个月之后,严嵩升南京翰林院侍读,署掌院事。嘉靖四年( 1525),升国子监祭酒,又由南京回到北京。至此为止,可以说,世宗对他并没有特别注意,也没有迹象表明,他积极参与了嘉靖初期围绕议礼而展开的激烈斗争。尽管他也写过“濮园仪礼伸舆论,代邸崇恩本圣情”,尽管他在南京任官,与同在南京的张璁、桂萼有接触的机会,他与桂萼同是江西人,儿子与桂萼之子同延请一师等等。严嵩与桂萼有诗书往还,多所颂扬,这在士大夫中极为普遍,不能作为加入党争的凭证。当时反对内阁和部院大臣的安排,赞成皇帝尊崇兴献王的主张的,多是一些地位很低的官僚,即不但品秩低,而且是非清要部门的-。议礼一案,给他们创造了改变地位的极好时机。严嵩在最显贵的翰林院任职,没有与张璁、桂萼等采取同样的行动,是合乎逻辑的。另一方面,他也不像大多数翰林官,坚决拥护以杨廷和为首的旧官僚集团的主张,而取审慎的态度。与批评正德朝政相比,这时的严嵩在为官做人方面有了明显的变化。他将利禄看得重了,常说起“禄不逮养,学未有成”之类的话,也有人批评他,任祭酒时就不清白了。
  嘉靖七年(1528),严嵩以礼部右侍郎步入上层官僚的行列。他被世宗派往湖广安陆(今湖北钟祥)监立显陵碑石。还朝后,严嵩上了两道奏疏。一道奏疏叙述了河南灾区的情况,称“所在旱荒,尽食麻叶、树皮,饥殍载路。市易饼饵则为人所攫取,子女鬻卖得钱不及一饱,孩稚至弃野中而去。闻洛阳、陕州、灵宝诸处尤甚,人相残食,旬日之内报冻死二千余人”。另一道奏疏叙述了途中所见祥瑞,称“白石产枣阳,有群鹳集绕之祥”,“碑物入江汉,有河水骤长之异。”立碑时,“燠云酿雨”,“灵风飒然”。他提出撰文立石以记之。一呈祥瑞、一报灾异,反映了严嵩既有阿谀圣上的一面,又有关心民情的一面。两篇奏疏都收到了好的结果。对于前一疏,世宗批道:“这地方既灾伤重大,将该年勘过有收分数起运钱粮暂且停止,待次年收成之后带征,其余灾轻地方照例征解。”对于后一事,世宗批道:“今嵩言出自忠赤,诚不可泯。依拟撰文为纪,立石垂后。”进献符瑞,是世宗所乐于接受的,救灾安民,是当年的世宗所关心的。可以说,这一次外差,使严嵩得到世宗的欣赏。
  后来的几年里,严嵩先后改任户部、吏部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升南京礼部尚书,两年后改南京吏部尚书。嘉靖十五年(1536),严嵩赴京朝觐考察,被世宗留下,任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由于世宗对议礼的重视,礼部尚书在部院大臣中地位尤其显赫,往往成为进入内阁的阶梯。严嵩和世宗的接触开始频繁起来。据他自己说,当时世宗忙于同辅臣及礼部尚书等制定礼乐,有时一日召见两三次,有时至夜分始退。他住在城西约四里,乘车驱隶弗及,往往是单骑疾驰。
  嘉靖十七年(1538),有人上疏请献皇帝庙号称宗,以入太庙。朝中大臣,包括严嵩在内,欲加阻止。世宗怒,著《明堂或问》,严厉质问群臣。严嵩尽改前说,并且“条划礼仪甚备”。献皇帝入庙称宗之争,是大礼议的尾声。严嵩在这件事上碰到了小小挫折,也学会了如何应付性情乖僻多变的世宗。
  勤勉加上温顺,严嵩博得了世宗的好感。当时在西苑值宿并不时得到召见的官僚有:武定侯郭勋、成国公朱希忠、驸马都尉崔元、阁臣夏言和顾鼎臣,以及礼部尚书严嵩,严嵩作为世宗亲信的地位被确定下来。
  角逐庙堂嘉靖二十一年(1542),首辅夏言革职闲住,严嵩加少保、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入阁,仍掌礼部事。这是他经历第一场重大斗争所取得的结果。
  夏言是江西贵溪人,正德十二年(1517)进士。严嵩曾为该科会试的同考官,两人有师生之谊。夏言以议礼贵,比严嵩早发达。他建议立南、北二郊,实行天地分祀,得到世宗的赏识,一年中,由正七品的都给事中升至正二品的礼部尚书。入阁以后,他推举严嵩任礼部尚书。因有引荐之恩,夏言对严嵩傲慢无礼,以门客视之,两人关系迅速恶化。而此时,夏言又因拒服道冠法服等事,招致世宗不满。严嵩适时地利用世宗的不满,攻击夏言,更使世宗下决心除去夏言。
  嘉靖二十三年(1544),首辅翟銮因事削籍,严嵩成为首辅,先后加太子太傅兼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少傅、太子太师、少师,获得了文臣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地位。但这并不是说,他的地位就完全巩固了。
  威胁仍然来自夏言。世宗曾在案几上写下“公谨”(夏言字)二字,表现出对夏言的眷恋之情。严嵩闻知此事,主动提出,“故辅臣夏言可诏用”。或称,世宗复思夏言,是因为“微觉嵩贪恣”。
  夏言再次成为首辅,仍一如既往,不以同列待严嵩。凡有批答,他独自拟稿。凡是他憎恶的官僚,或与严嵩亲近的官僚,一概逐斥。严嵩知世宗眷宠所在,噤不敢言。
  与夏言相反,严嵩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对世宗一直保持谦恭的态度,并注意不让世宗感到他在独执朝政。他曾声言:“臣每次独蒙宣召,人情未免嫉议,窃不自安。..今臣希忠,臣元,臣赞,臣璧,凡有宣召,乞与臣同。”在生活细节上,他也颇为留意。他后来对徐阶讲过一个故事:“贵溪再相,每阁中令馔,不食大官供。家所携酒肴甚丰饫,器用皆黄金,与某日共案而食。某自食大官供,寥寥簟具相对,乘二载未尝以一匕见及。”这种情况反映给世宗,他自会有一番想法。谦恭,不但是严嵩打败夏言的主要手段,也是他长期维持世宗恩宠的主要手段。
  直接导致夏言失败的因素是“复套”事件。嘉靖二十五年(1546),陕西三边总督曾铣议复河套,夏言极力支持。世宗本来也赞同此议,对持反对意见的官僚严加训饬。但在朝廷一片“复套”的呼声和积极筹办之中,他又改变立场,提出一系列疑问:“不知出师果有名否?及兵果有余力,食果有余积,预见成功可必否?”世宗思想的变化未必由严嵩引起,而严嵩的机会却由此而得。他立刻声称,“复套”之议不当,且借机攻击夏言的专擅:“臣与夏言同典机务,事无巨细,理须商榷,而言骄横自恣,凡事-..一切机务忌臣干预,每于夜分票本,间以一二送臣看而已。”嘉靖二十七年(1548),世宗命夏言致仕。严嵩又利用掌管锦衣卫的都督陆炳与夏言的矛盾,总兵官仇鸾与曾铣的矛盾,联合陆、仇二人,确立夏言与曾铣交结为0的罪名,置他们于死地。
  夏言死,严嵩与仇鸾的矛盾开始激化。仇鸾曾被曾铣-,逮捕下狱。
  他在狱中与严嵩约为父子,请严嵩子严世蕃为他起草-曾铣的奏疏。曾铣被杀,仇鸾有宠,不甘心为严嵩掣肘。他上密疏,揭发严嵩与严世蕃所行事,引起世宗的重视。嘉靖三十一年(1552),严嵩受到冷淡,大臣入值,他有四次不曾被宣召,当随同其他阁臣入西苑时,也被卫士拦阻。他回到宅中,与严世蕃相对而泣。所幸仇鸾不久病重,陆炳乘机把刺探到的仇鸾的不轨行为向世宗汇报。世宗立即收回仇鸾的印信,使他忧惧而死。皇帝和首辅间的芥蒂自然消除。
  严嵩相继除去了政敌夏言、仇鸾,朝中一时无与匹敌,但他深知世宗对大臣的猜忌心理,为了保住他的权位,他对所有-他的官僚都施以残酷的打击,轻者去之,重者致死。沈鍊、杨继盛之死就是突出的例子。
  沈鍊(1507—1557),浙江会稽(今绍兴)人。嘉靖十七年进士。《明史·沈鍊传》说他“为人刚直,嫉恶如仇,然颇疏狂”。名士徐渭也赞“以奇惊一也”,始补府学生,以文奇;始知溧阳,以政奇;擢经历锦衣卫,以谏奇;最后,谪斥为民,以憨奇。他上疏,罗列严嵩十条罪状。主要指责严嵩“要贿鬻官,沽恩结客”,“妒贤嫉能”,“阴制谏官”,“擅宠害政”,这些都反映了一定的事实。严嵩由此大恨,反击说沈鍊在知县任上犯有过失,想借建言得罪,受些小处分,一来避考察,二来取清名。世宗被打动,谪发沈鍊至口外保安。沈鍊在塞外以詈骂严嵩父子为常,嵩闻之大恨。嘉靖三十六年(1557),严世蕃嘱咐新上任的巡按御史路楷和宣大总督杨顺合计除沈,许以厚报,“若除吾疡,大者侯,小者卿”。恰逢白莲教徒阎浩等被捕,招供人名甚多。杨、路列上沈鍊的名字,经兵部题覆,沈鍊被杀。杨继盛(1516—1555)字仲芳,号椒山,北直隶容城(今属河北)人。
  嘉靖二十六年进士,任兵部武选司郎中。他上疏论严嵩十罪、五0。把世宗最头疼的北边安危与严嵩联系在一起;又说,去春雷久不发,主大臣-,去冬日下色赤,主下有叛臣,把世宗最相信的天象说与严嵩联系在一起。奏疏十罪五0的内容主要仍是贪贿纳0,结党营私,打击异己。这些都摸准了世宗的心理,很有力量。但他在结尾处写道:“愿陛下听臣之言,察嵩之0,或召问裕、景二王,或询诸阁臣,重则置宪,轻则勒致仕。”这就犯了大忌。一来,世宗听信道家者言,根本不愿见二王;二来,藩王不当过问政事,询问二王是何用意?史载:“嵩见召问二王语,喜谓可指此为罪,密构于帝。帝益大怒”,遂将杨继盛送镇抚司拷讯。为杀杨继盛,严嵩故意将其名字附在坐大辟的都御史张经和李天宠之后,一并奏上。世宗报可,严嵩就轻而易举地杀了杨继盛。
  严嵩被论,主要在贪贿和揽权方面,而特别是揽权。虽然一时未起作用,但潜在的影响是存在的。一旦世宗因某些小事对严嵩产生恶感,曾经提出的这些重大问题会促使他早下决心。因此,言官对大臣的-,也是一种形式的较量。在与夏言的较量中,严嵩主要依靠他的谦恭,而在与言路的斗争中,他更多是依靠对世宗心理的揣度。
  议处政事严世蕃,号东楼,是嵩之独子,自视为天下才。史称,严嵩柄政,“朝事一委世蕃。”实际上,对许多重大问题,严嵩还是在不断发表自己的见解,有时甚至是与世宗相左的见解。
  对灾情和赈济灾区的事务,严嵩仍然关注。如吴鹏奉旨赈济南直隶受灾地区,他起草的敕书写道:“命尔前去会同彼处抚按官及营田都御史,督同该府州县官,将被灾人户查审以完,计口给赈,如前项银米不敷,即查各府州县预备仓粮,及在库无碍银两相兼支用,分投给散,务使贫民各沾实惠,毋致里书人等侵留作弊。”嘉靖三十二年(1553),他与世宗讨论赈济问题,又谈到:“请以太仓米数万石平价发粜,或可稍纾日前之急。其山东、河南等处当多发临、德二仓米给赈。”“发米出粜,虽米价稍平,但四处饥民有身无一钱者,未免仍坐毙道路。请于十万石内以八万石出粜,济在京军民,二万石敕户部委官运赴城门外各厂,每早召集饥民,人给一升,庶得并沾实惠。”嘉靖二十四年(1545),分宜等县旱荒,民众乏食,严嵩还将世宗所赐银二千余两买稻谷五千余石陆续赈济饥民。严嵩说,这样做是为了“以广圣泽”,或者说,是为了维护明朝的稳定。
  北边的民族关系,是嘉靖朝最感棘手的问题之一。从借收复河套的争议杀夏言、曾铣,到“庚戌之变”,不过两年时间,而严嵩又一再告诫主持战事的兵部尚书丁汝夔不要轻战。值得注意的是,不可轻战是严嵩的一贯思想,而非出自权宜。他对北边形势的认识从来是不乐观的。嘉靖二十一年(1542)八月,也就是刚刚入阁不久,严嵩与世宗谈论边事:“臣以为虏寇不足患,惟中国久安,武备久弛,将领非人,兵力单弱,粮饷缺乏,边围空虚而民不见征,法令不严而将帅不肯用命,功过不明而上下相为欺蔽,使虏得以窥我虚实,此深可患者也。”疏论中对“择大将”、“募壮勇”、“足粮饷”、“严法令”、“信赏罚”等问题均有精采的论述,最后归结为:“此数者,人皆知之,皆能言之,而未见诸实行者,无乃未得其人欤?诚得人,以视国如家为心,以之择将必无私举,以之募兵必得实用,以之处粮必无空乏,以之定赏罚必无轻纵。”世宗读后连连称叹,说它是“探本穷源”之论。尽管言之壮烈,严嵩的基本主张仍是守险。嘉靖二十八年(1549),再次与世宗讨论北边形势,他的守险主张更加明确。世宗问:“北虏累年入犯,我皇高祖考岁一驱逐,今如遵举一行,可欤?”严嵩无关痛痒地颂扬了世宗“圣谟弘远”一番,然后说:“今时非前比,只严督将臣守御,自可无事。巡驱之典似不必尽同于昔也。”出于守险的需要,严嵩对边墙十分重视。嘉靖三十六年(1557),鞑靼一部逼近永平、迁安等处。他提出:“须将各口原修未竟边墙,作速修补坚固”,“须严敕督抚官遍阅已修者,增坚未修者,作速修完,务在实行。”对于各边粮饷,严嵩也很关心。嘉靖三十七年(1558),大同地区丰收。严嵩说:“近闻大同颇熟,银一两可得米九斗。臣等伏念此时发银该镇,令趁时籴买,备半年饷。用一倍,可得三、四倍之利。”“若延至来春二、三月时,米价腾贵,银二两才可得米一石耳。”对于倭寇问题,严嵩也发表过不少见解。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对倭寇成份的看法,他说:“倭寇之起,因闽浙人下海通番得利,聚徒众盛,遂起狂谋。去岁只在沿海侵犯,今则各地深入。据报,真倭数不满千,皆系漳温近海贼徒结伙导引,一如北虏我逆之导也。”这也是当时相当一部分士大夫的看法。二是扩大统帅的权限。他认为,数年来东南战事不利,“皆本之铨曹及督抚诸司怀欺不忠,号令不一,寡谋失律之所致”。他起草的给总督胡宗宪的敕谕中宣布:“其在军门及行军之际不用命者,武职自参(将)、游(击)、都指挥以下,许以军法从事;副总兵先取死罪招由,令其戴罪杀贼;文官四品以上指实参究,五品以下径自拿问。”胡宗宪对平定倭寇海盗起了不小的作用,严嵩的信赖和扶植,是他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严嵩在建储问题上的表现最得官僚们的称赞。嘉靖三十二年(1553),在没有确立太子的情况下,安排裕王朱载垕(即后来的穆宗)、景王朱载圳婚事,诏于各府举行婚礼。严嵩不同意。这虽是先年亲王旧例,“但臣等思得府第浅窄,出府未免与外人易于相接,在亲王则可。今日事体不同,臣等再三计之,实有未安”。他认为可以“俱留在内成婚,亦于保护为便”。世宗不客气地问:“出府之不可,是害及二王,是害及朕,卿等明说来。”严嵩回答:“储贰名分未正,而又出居于外,虽应得者亦怀危疑。府第连接,仅隔一墙。从人众多,情各为主,易生嫌隙。此在二王不可不虑者也。先朝有太后在上,有中官、东宫,体势增重,主上尊安。今列后不在,至亲惟有二王,却俱出外,此在圣躬不可不虑者也。”一年以后,严嵩又进言:“自古帝王莫不以豫建太子为首务。臣叩奏密对,屡以为请,圣衷渊邃,久未施行。中外臣民引颈颙望,谓此大事,置而不讲,臣等何以辞其责!请及开岁之首则告举行。”这是严嵩最能直言,也是世宗最不肯接受的一件事。世宗甚至说此论“恐非安上敬君之道”,再有复请者,必“重加以刑”。史家对此事的评价却颇为公允。对严嵩素无好感的官僚徐学谟说:“嵩此论既虑二王在外易生嫌隙,又虑二王在外主势甚孤。此外臣所不敢言者,嵩以恃上知遇,故为是危言耳。不可以人废言也。”世宗崇信道教,严讷、郭朴、李春芳、袁炜等人都因为善写青词而入阁,被称为“青词宰相”。严嵩也善于撰写青词,但他经历了多次官场上的权力斗争,对朝政自有一番见解,他是“政治宰相”而不是“青词宰相”。
  盛极而衰严嵩的权势超过了他以前的任何一个阁臣。他在位时,“江右士大夫往往号之为父。其后,外省亦稍稍有效之者”。有一件事很能说明其他官僚对严嵩的敬畏:“嘉靖三十二年,倭奴入寇,江南残破。分宜当国妄奏寇平。时徐文贞(阶)为次相。其子仰斋入都,将谒分宜。文贞恐其应答差讹,商议两日夜,始参谒。分宜无他所问,惟讯江南倭寇若何。仰斋答云:‘势甚猖獗。’分宜不怿。文贞知之,率仰斋请罪,始释然。”严嵩对严世蕃的宠爱和放纵,几乎是有文必录。他以东楼(严世蕃别号)称呼儿子,这在明代恐怕没有第二例了。至于对家人,严嵩也并非一味放纵。有一个叫林一新的官僚,任江西佥事,严嵩家仆有不法者,加以笞责。后林一新入贺京师,严嵩对他“甚加敬礼”。但由于严嵩的权势过大,严府的仆隶亦成为士大夫结识的对象。管家严年号萼山先生,公卿“得与萼山先生一游者,自谓荣幸”。因此,对于严世蕃和严府家人的作为,严嵩当然是负有责任的。
  严重的是,严嵩的傲慢态度在世宗面前渐有显露。嘉靖四十年(1561),吏部尚书吴鹏致仕,严嵩指使廷推他的亲戚欧阳必进。世宗厌恶此人,见名单大怒,掷之于地。严嵩上密启,“谓必进实臣至亲,欲见其柄国,以慰老境”。世宗碍于情面,答应了他。严嵩密启的内容传出,许多官僚大为吃惊,有人说他“与人主争强,王介甫(安石)不足道也”。几个月后,世宗命欧阳必进致仕,是对严嵩的严重警告。这一年严嵩八十二岁,对许多问题不能正常进行思考和判断,或许和年龄有关。如十月,永寿宫火灾,他请世宗暂徙南城离宫,而南城是英宗在景泰年间被软禁的地方,这当然使世宗很不高兴。应付世宗本来就不容易,何况是垂老之人。严世蕃曾是他的得力助手,但自从严嵩的夫人去世,他就不能再参政。严嵩接到世宗的诏书,往往不知所云。世宗日益亲信徐阶,严嵩在世宗心目中的地位日益下降。
  一次道教活动决定了严嵩的命运。世宗召徐阶推荐的方士蓝道行入禁中,常使预卜祸福。一日,严嵩有密札言事。徐阶事先通报蓝道行,蓝道行降神仙语,称:“今日有0臣奏事。”看到严嵩的密札,一生信奉道教、礼拜神仙的世宗对他究竟是忠是0发生了疑问。正在一内侍处避雨的御史邹应龙听到这个消息,认为是个好时机,上疏论严嵩父子不法状。结果,严嵩被勒致仕,严世蕃先是发戍,后以通倭罪被杀。籍没严嵩家,上报金三万二千余两,银二百余万两,另有珠玉宝玩数千件。但抄收上来的家产,不及十分之三。抄家牵涉面很广,“江右小民,疮痍数十年犹未复”严嵩回到江西,尽管他曾为家乡父老做过一些好事,却晚景凄凉,“死时寄食墓舍,不能具棺椁,亦无吊者”。这是在嘉靖四十四年(1565),终年八十六岁。严嵩的诗文主要收在《钤山堂集》中,此外,奏疏被编为《历官表奏》,草敕被编为《直庐稿》,诗被编为《振秀集》等。唐顺之说他“于诗文,各极其工”⑥。杨慎称赞他“字字皆诗,句句有味”。这些评语或许太过,但严嵩的著作对于研究他本人,对于研究正德、嘉靖朝,特别是嘉靖朝的政事和人物,无疑有重要的价值。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