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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新道德民俗
建国以后,在政治、社会经济和意识形态的巨大变革情况之下,道德观念和道德民俗也有了显著的变化。 一、小家庭与夫妻关系 建国以前,城乡群众家庭,以三世、五世以至九世同堂的大家庭为荣。解放以后,这种传统家庭模式逐渐解体,代之而起的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在大家庭中,家长掌握全家的经济大权以至子女受教育和婚嫁等权利,家庭内部,矛盾重重:父子、兄弟、婆媳、妯娌之间的关系尤甚。小家庭兴起后,家庭结构简单,家庭经济自主,家庭成员间矛盾减少,彼此关系日趋融洽。每值春节等重要节日,阖家团聚,子女给长辈送点礼品,长辈也给孙辈一些点心钱。平时,父母子女之间,互相往来;遇到困难,也互相过问。彼此客客气气,平等相处。 解放以前,在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支配之下,妇女在家庭和社会的地位低下。解放以后,这种情况有明显的改变。青少年女性有受教育的权利,成人后有婚姻自主权和在社会上的就业权。在小家庭中,同样与丈夫享受处理家庭经济之权。有些小家庭甚至由妻子总揽经济大权,妻子被丈夫戏称为家庭的“财政部长”。以前,安徽民间,丈夫多称自己妻为“烧锅的”,意味着锅前灶后的厨房事多是由妻子独立承担,丈夫只是“饭来张口”而已。五、六十年代之后,尤其城市家庭,丈夫和妻子同样参与家内劳动,改变了过去所谓“男主外,女主内”的情况。 二、劳动就业观 建国以前,在“士为四民之首”、“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传统思想影响之下,社会曾流行渴望读书做官、轻视体力劳动的观念。在一部分城乡青少年中,以读书(脑力劳动)为荣,视耕种、做工(体力劳动)为耻。解放后,在劳动创造世界的思想与社会实践的指引下,体力劳动及工农等体力劳动者在五六十年代受到社会的尊重,人们普遍地改变了劳动方面的荣辱观念。“文化大革命”中广大干部和知识青年下放劳动时,人们对当工人非常羡慕。但80年代改革开放恢复高考制度后,人们又羡慕大学生,争取谋取脑力劳动的工作。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社会上有一些党政部门干部下海经商,社会又有不少人以做商人当大老板为荣。但从总的方面看来,安徽人热衷于从政。老乡、同学相聚,经常议论的是某某人现在当上什么了。与沿海地区比,这种价值观说明经济的不够发达。 三、经商与消费观 皖南地区有悠久的经商历史,是徽商的故乡;其他大部地区的城乡群众,还抱有“商贾是末”的传统看法,即以耕读为本,经商者少,女性经商的犹寥若晨星。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城乡群众的经商风起云涌,从来不大见世面的中青年女性,也敢于不远千里,携带本地土特产品(如舒席、皖南茶叶等),去东北边境、内蒙古、南方各城市进行贸易活动,机动灵活,有胆有识,收到一定经济效益,出现了不少的女强人。 在改革开放以后,消费观出现了某些变化,城市尤甚。在一些工商业经济比较发达、比较开放的城市里,工商界、政界等等人群的往来,以追求高消费为荣、为乐,如食必山珍海鲜,衣必名牌服装,住必高级宾馆。为了摆阔气,逞豪华,一席酒菜不惜花上数千元以至万元。但这并不是广大城市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上升而在生活民俗、道德民俗之真实体现,而只是一小部分城市群众生活富裕起来之后表现在生活习俗、道德习俗上的畸形状态罢了。就广大城乡群众生活情况来说,仍处于温饱型的水平,偏于低消费,表现在生活和道德的民俗方面,一般仍崇尚俭朴,反对铺张浪费之风。对于浪费公款吃喝玩乐的现象,人民群众更是深恶痛绝。 三、婚姻变异 安徽地区城乡群众缔结婚姻之始,亲友们多以“白头偕老”相祝贺,即含有“从一而终”之意。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城镇青年的婚姻,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异:原来由父母做主的夫妻双方,思想感情常有不融洽之处;即使是自主的婚姻,也有由于双方文化层次、经济地位和生活目标追求的不同,而发生婚姻破裂,离婚率上升的现象。在他们看来,“从一而终”的婚姻观念要更新,实际上,这只是极少数人的婚姻道德观和婚俗观,大多数人仍向往于“白头偕老”,和追求夫妇间持久的忠贞的爱恋之情。对那些没有以思想爱情为基础的而只追求金钱利益的夫妻关系,则视为“露水夫妻”。至于婚前的性行为、未婚先同居以及婚外性关系等性行为,在改革开放后的城镇青年中,亦不少见,但这都被视为非道德的行为。80年代初的大学生,部分因在插队农村时有婚姻行为,大学毕业后双方离异。另外是80年代末及90年代,有些因经商暴发,与结发妻子离异,另寻新欢。 四、“信实通商” 建国前,安徽省城乡的流通领域中,流行着一个“信实通商”的民俗。即是城乡商业部门与主顾之间,建立了一种比较讲信用的通商关系:比如,主顾买货没有现款,可以赊欠,到端午、中秋或春节归还;同样,商店向农户买肉猪,可以先秤猪后付款。这种先赊欠、后付款的经营方式,也适用于本地商店间及本地、外地商店间的交易。这种交易着重讲究信用和诚实。每家商店店堂都悬挂着“信实通商”的木匾一块,以表明店主经营的做法和态度。也可以说,这是当地当时流通领域的一种道德行为。当然,工商界的投机取巧、弄虚作假,仍为社会上一种常见现象。80年代起,改革开放期间,欺诈现象日甚一日,城市尤烈,几乎诈骗成习,作假成风,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以致政府三令五申,进行“打假”活动。作假之风,也影响到乡镇农贸市场,如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出售鸡鸭猪肉的小贩,向肉体注水,往鸡鸭的肫中塞石子和石灰粉等等不一而足。这是改革开放初期,社会追求金钱利益,忽视“信用”的表现,随着改革深入,会逐渐纠正。 五、学雷锋 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主席号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群众运动。全省城乡,各机关团体和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学雷锋活动。青少年一代以雷锋为榜样,刻苦学习,争做好人好事。有些系统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争“三好”活动,并且成立学雷锋小组。利用休假日、课外时间到车站、商店、街道帮助打扫卫生。有些还组织“学雷锋送温暖”小组,为“五保户”、“困难户”服务。 改革开放以后,80年代起,由于讲市场经济,社会价值观念一度模糊,不再提学雷锋了,因之,人们说:雷锋叔叔不在了。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重提学习雷锋精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