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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清光绪二十四至三十四年(1898—1908),安庆港口出现民间装卸组织同义堂。托货地点起自三孔桥(振风塔西边),止于西门外新河口。随后出现德义堂、同庆堂等。这些组织早期为契约性的,成员需共同遵守堂规。各堂头领俗称“把头”,对一切事宜有决定权,世代相袭。安庆沦陷以前,港口东起五里庙,西至上新河,被把头划分6段。各占一段,不准他人装卸,并制订层层盘剥码头工人的陋规。抗战胜利后,招商局安庆办事处接收朱家坡东亚码头(今港11号码头)。南门段以招商局码头货物一向归南门工人装卸为由,要随船去东门。东门段则以分段为界坚持不允。民国35年(1946)10月26日,在把头唆使下,发生码头工人械斗伤亡血案。后在东门江岸设轮船码头管理所,派军警驻扎,以维持客货运输。解放前夕,沿江码头、停泊点均由把头操纵,共有大小把头108人。装卸搬运被分割为轮船码头5处、民船码头6处、竹木柴炭、芦柴挑水及手推车运输50多处。码头组织有怀宁县搬运职业工会、人力车工会等。
1949年11月,市总工会召开码头工人大会,宣布解散码头封建组织,取消把头制度,把头必须参加装卸劳动。同时,中国搬运产业工会安庆市委员会(后改名为市搬运工会联合会)成立,下设13个分点,暂时管理搬运业务。1950年11月1日,市首届码头装卸搬运工人代表大会召开,成立安庆搬运总站。总站下设轮船、民船等10个基层装卸搬运组织,并设3个办事处、6个直属营业所、8个服务站。码头工人编为22个中队、42个分队、151个小队。实行业务统一承揽、劳力统一调配、工资统一分配。经过民主讨论,制订装卸搬运纪律。1951年8月,搬运总站改称市搬运公司(1952—1954年称安徽省搬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1952年,市搬运公司与港务局成立码头装卸联合办公室,两家以签订合同的形式经营业务。为提高工效,工人创造多种人力装卸快速操作办法,如平道下仓上堆法、码包法、翻肩起、丁字跳、仓口多道法等。1957年10月,市搬运公司隶属市政府交通科,接管市工人医院。1959年2月,市搬运公司与市交通科合并,更名为市搬运管理处。同年,港务局接收市搬运公司装卸工人400人,建立2个装卸作业区(1963年撤并改为装卸大队),分11个装卸队。从此与市搬运公司在装卸上产生矛盾。1961年,市搬运管理处下设装卸、起重、平车运输、大车运输等大队,新增马车大队(1964年撤销)。1962年8月,市搬运管理处辖3个搬运站,即原属各大队改为第一站,新接收的迎江、大观两区交通管理站合并为第二站,散车管理站改为第三站。各站实行独立核算。同年划入三轮车站。1963年恢复市搬运公司名。1965年三轮车站划归市交通局。1967年1月,根据省人委关于解决安庆港装卸纠纷问题的处理意见,安庆港装卸业务全部交给港务局,并由港务局接收市搬运公司装卸工人720人。安庆码头装卸与市内搬运在业务上分开。1975年,市搬运公司下设汽车、柴油三轮车、平板车、起重、汽车装卸、青工6个大队和机械厂、工人医院。
1980年12月,杨桥、广圩搬运站划入市搬运公司。1981年10月,市搬运公司改名为市运输公司,仍属集体所有制性质。业务转以长途运输为主,兼及市内短途搬运。1985年,市运输公司下设单位有客运分公司,5个汽车队,起重、汽车装卸、港口搬运、平板车运输4个大队,杨桥、广圩搬运站,汽车修理厂和工人医院。1987年6月,5个汽车队合并为3个汽车运输公司。
1985年,港务局有4个装卸大队。1988年,相继建立振风塔港埠公司、五里庙港务公司、装卸服务公司、客运服务公司。原第四装卸大队改为装卸队,划归客运服务公司。港口作业范围和生产设备重新划定。振风塔港埠、五里庙港务、装卸服务3家公司是以装卸为主的综合性的管理、生产、经营机构。
【工人】
清同治初,安庆已有人靠搬运货物为生,多系大南门的回民和邻县的农民。解放前夕,码头装卸搬运工人有2400多人。1949年底,全市码头工人共2700余人。1950年成立搬运站时有工人2594人。1951年市搬运公司工人为1746人。1952—1953年,因业务减少,先后动员回乡生产及调往合肥、铜陵、马鞍山、东流等地450人。1954年又调往铜陵矿区及其他部门151人,老弱病残回家48人。1955年职工数1227人。1958年因业务繁忙,劳力紧缺,收进职工家属400人,从各县招工800多人,人数增至2151人。1959年调到港务局400人。1962年,从各县招收的工人精简回乡,同时接收大观、迎江2个交通管理站和散车管理站、三轮车站职工792人。1963年,市搬运公司有职工2900人。1964年整顿城市搬运、装卸队伍,精简238人。1967年,市搬运公司调出720人到港务局,职工减至1728人。
1970—1985年,市搬运公司(后改称市运输公司)职工退休904人,死亡229人。1975—1976年招收青年工人784人。1976—1982年,新招收的青年女工因体力不适,调出190多人。1980年接收杨桥、广圩2个搬运站共30人。1985年职工1501人。80年代,搬运工人相对减少,汽车驾驶员和保修工增多。1988年,市运输公司所属3个汽车分公司、2个搬运站有职工651人,其中驾驶员186人,保修工242人。
1959年,港务局添置装卸机械,装卸工人分为机械司机和人力操作工。港口装卸工人数为:1967年819人。1972年989人。1985年629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人157人,集体所有制工人422人,合同制工人50人。1986—1988年招收合同制工人114人。1988年共583人,其中装卸机械司机162人。
【工具设备】
装卸搬运工人世代靠肩挑、背驮,工具是半片麻袋,扁担加箩筐。民国19年(1930)前后出现独轮车。40年代独轮车已有数百辆。同时,城内几家车行出租由黄包车改成的人力大板车。
市搬运公司50年代初有独轮车930辆。1958年将独轮车改装成矮盘胶轮小板车225辆。后又将黄包车改为36型高盘板车,载重300公斤,并试制成功脚踏三轮车。1959年7月,试制成钢圈机1部,比人工操作提高工效50倍。1960年,试制成轨道缆车、皮带运输机、蒸气化管道、畜力车、抓木机、抓煤机等15个项目。1964年有26型(原36型轮盘缩小加圈)矮盘平板车1149辆,每辆载重增至600公斤,为当时主要搬运工具。1967年,自制3台卷扬机。1973年试制装配195型柴油三轮车24辆,由“磨盘式”改为“方向型”,每辆载重1.5吨。1979年平板车减至702辆,机械工具、设备增多。295型柴油四轮车逐渐代替柴油三轮车,每辆载重2吨,1980年达40辆。1981—1982年,柴油三轮车和柴油四轮车先后停用。1985年,平板车减至180辆,有牵引拖拉机8辆398匹马力,铲车5辆,叉车1辆,汽油三轮车5辆7.5吨位,起重汽车2辆55吨位。是年,运输作业中,机械化占96.8%,人力占3.2%;装卸作业中,机械化占31.7%,人力占68.3%。1988年有装载机8台,皮带运输机11台58米,拖拉机10辆,卷扬机2台长20米,起重吊车5辆,铲车8辆。
港务局1959年在五里庙煤炭码头(今港14号码头)安设7台107米长的皮带运输线(其中72米是自行制造的),比人工卸煤提高工效7.3倍。继之,安装长65米链板机运输线,用于装卸粮食、食盐、化肥、百杂货等,比人工装卸提高工效3.8倍。港3号码头(今港8号码头)安置1台电动卷扬机,铺设1条轨道,可通过60~80吨重件。还采用空中索道、滑板等半机械化作业方式,提高装卸效率。港口机械化、半机械化作业量占总作业量的50%。1960年有以皮带机、链板机为主的机械54台。港1号码头(今港11号码头)、五里庙煤炭码头装卸机械成龙配套。1961年港口出入货物锐减,装卸机械有34台因使用不上而封存,重新恢复以人工装卸为主,机械化、半机械化作业比重降至17%。1965年装卸机械使用总数由1964年的29台上升到44台。1970年装卸机械达76台。同时,恢复续建机械化流水作业线工程,港14号码头作业线1972年率先投产。1976年开始,相继改建、兴建一批机械化程度较高的码头,机械数量增多。1980年有107台。1985年98台机械设备中,技术状况一类的占15%,二类的占73%。港口装卸机械作业吞吐量占全港作业吞吐量81%。1986年,在港15、16号码头安装2台5吨装卸桥,1988年11月测试基本合格(1990年10月验收投产)。其后,主要机械设备增加装载机、叉式装卸车、牵引车、轮胎起重机、浮式起重机、出仓机、525浮吊等17台。1988年有起重机械21台、输送机械48台、装卸机械24台、专用机械22台,总数115台。全港区机械装卸比重占85%。机械完好率达89%,一、二类设备占95.7%。
【业务】
1967年港口装卸与市内搬运在业务上分开后,港务局承担1~6号码头的装卸业务。1988年承担除地、市航运部门码头外的全部港口装卸业务。市运输公司(前身市搬运公司)主要承担安庆汽车站和较大工厂企业的装卸、进出物资搬运与短途运输业务。其装卸大队、平板车大队向汽车站、燃料公司(原煤建公司)堆库、纺织厂、染织厂、石化总厂化肥厂、地区化肥厂、石油站、化工站、回收公司、沥青厂、港埠公司等16家单位派驻装卸工181人,派驻时间最短的9年,最长的36年。1988年,市运输公司业务范围为内河1、2号码头和五里庙市航管处码头以及市内的装卸搬运。
(表6—24)市运输公司装卸量

【价格】
民国36年(1947),安庆港口装卸力资收费标准,旅客行李由岸上船或由船上岸,每件2000元;货物不分贵贱,按重量计程收费;每百公斤(不足按百公斤计算),从东门轮船码头(今港11号码头)至四牌楼6000元,至西门外7000元,至大新桥8000元。
1950年,装卸搬运价格折米计算。市搬运公司成立后统一力资标准,规定每吨货收费折米价,出口为一斗二升八合,进口为二斗五升六合。私营收费要比规定加三成。陆地车运按华里(不足半华里按半华里)计算。价格高于沿江其他一些港口。1952年开始,市搬运公司多次下调装卸价格。以每吨粮食卸运计算,是年1月第一次由建国初期4.5元下调至2.39元,8月第二次下调至1.56元;1953年12月第三次下调至1.19元,比建国前6.75元下降82.3%。件杂货装卸搬运价格以20公斤内为小件,每件0.12元;20~40公斤为中件,每件0.2元;40~60公斤为大件,每件0.32元;60~100公斤为特大件,每件0.44元。价格标准与其他城市接近。1955年7月第四次调整价格。1956年5月执行全省统一价格。
1960年又一次调整价格。与1956年相比,装卸车船力资按每百公斤计算,一等品降低10%,二等品降低20%,三等品降低10%,四等品降低10%,五等品未变;搬运收费按每华里计算,一等品降低15%,二等品降低15%,三等品降低5%,四等品降低2%,五等品未变。1965年11月,执行省搬运、装卸运价计算试行规则。按此计算,搬运价格平均下降24.31%,装卸价格平均下降12.9%。
1966年,港务局执行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港口装卸价格,其标准略高于安徽省内河装卸价格。1984年7月后执行交通部修改补充的长江港口货物装卸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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