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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阵地
县民众教育馆民国初年,县群众文化活动尚属自发的无组织的自娱自乐活动。民国16年(1927年),县成立民众教育馆,有职工2人,组织开展民众教育、文化娱乐、图书借阅、通俗演讲等活动。民国35年停办。
县文化馆1950年,建立县文化馆。其主要任务是培训文艺活动骨干队伍,组织和辅导城乡文艺演出和文艺创作活动,开展阵地宣传,举办各种艺术作品展览。建馆初期,馆办活动只是配合党的中心任务,进行简单形式的文化宣传,如广播、出黑板报等。60年代初,增加宣传展览及文艺会演。1966—1969年,馆办活动停止。1970年,馆办活动恢复。1973年,建成钢筋水泥结构玻璃宣传橱窗一座,面积20平方米,开展图文并茂宣传,每周一期。1974年,配音乐、美术、戏剧、摄影等方面专职工作人员9人,此后,馆办活动内容丰富,业余文艺会演频繁。70年代至80年代初期,每年举办作品展览2—3次,每年都举行不同类型的文艺调、会演。至1987年,文化馆举办橱窗宣传178期,书法、摄影、美术、文学等作品展览21期,展出作品2376件,举办文艺专业知识讲座86期,全县规模的文艺会演19次,编印有《红色歌谣》、《潜山县民间故事》、《潜山民歌选》等专辑,办有《流泉》、《天柱歌声》等文艺内刊。文化馆现有职工12人,人员工资及活动经费由县财政拨款。
区、乡文化站从1951年起,县内先后建立黄泥、官庄、槎水、黄柏、源潭、余井、野寨、水吼、周庵9个区文化站,辅导开展各区群众文化活动,每站配备工作人员1人(黄泥区站配2人)。后几经变迁,至1987年,全县保持国办区文化站7个,其中黄柏、源潭、余井、水吼4区文化站各配工作人员2人;梅城、黄铺、王河3区各配1人。乡文化站始建于1982年,至1987年,全县有乡站35个。其中国办乡站2个,乡办站28个,乡办公助站7个。全县有区乡文化站工作人员46人。区、乡文化站负责在各区、乡内组织开展各项文化活动。
农村文化中心1982年,县内农村开始兴办文化中心。由区、乡(镇)党委和文化站、电影院、共青团、妇联、教育卫生及乡镇企业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农村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采取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办法,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如时政宣传、科技普及、人才培训、信息传递、图书借阅、书画摄影展览、电影录像放映、文艺节目演出、体育和棋类比赛等。有的还举办舞会和开展知识竞赛活动。活动经费来源于国家补贴、企业筹资和个人集资等渠道。至1987年,全县建成文化中心共22个。
二、民间艺术
彩灯县内逢年过节,有玩龙灯、花灯、狮子灯、五兽灯、采茶灯的传统。尤其是春节、元霄节,玩灯更为普遍。县内玩龙灯一般自正月初七至二月初二(此日民间传说为龙抬头日)。龙灯有单龙、双龙两种,多数是用彩纸扎成一条龙,龙身节节相连,又可转动。玩时一人手持一节,每节点亮蜡烛,走成各样弯曲路线,形成龙身蜿蜒起伏状。玩龙灯规模较大,在龙灯前后,还伴有其它纸扎彩灯,多时可达数百盏。玩灯时还伴有演唱节目,多为黄梅戏折子或部分唱段。县内狮子灯有彩狮、亮狮两种。“文化大革命”期间,禁止玩灯。1979年,玩灯活动又开始在县内活跃,尤其是黄泥、野寨、潘铺、油坝和水吼、黄柏及余井等地,春节玩龙灯更为普遍。
剪纸剪纸艺术何时传入潜山,已无从考证。旧时在县内乡村,民间剪纸多为绣花底样,如带花、鞋花、帽花、枕头花、帐檐花、围腰花、桌围花等,也有作为花灯装饰的灯花、办喜事用的喜花、丧事用的门笺等。绣花底样有表现劳动果实的牛、羊、鸡、鸭、瓜果、花草等,有象征幸福和吉祥“万事如意”、“凤戏牡丹”、“喜鹊登梅”、“鸳鸯戏莲”、“福寿双全”等。现民间剪纸艺人多为老年人,青年人已很少从此艺。近年来,县内剪纸在民间实用剪纸基础上发展为一种反映现实生活内容的新剪纸,并自然形成一支剪纸创作队伍。主要作者有徐翔、汪小平、赵林等。汪小平为中国剪纸学会会员。
挑花县内民间挑花流传已久。挑花多用单色的黑白线或彩色线,挑出几何图形,通过各种针法构成千姿百态花鸟虫鱼、人物山水、飞禽走兽等图案,内容多具吉庆意义。挑花制品种类很多,有床围、床檐、围裙、披肩、小孩围嘴、领口、荷包、袜底、手帕、花带和褡裢等。现今会挑花者多为老年妇女,青年人中会挑花者甚少。1985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挑花作品调查搜集工作,共收集作品100多件。1985年,在安徽省召开的全国民间美术年会上,县内选送37件作品参加展出,均受到好评。
美术雕刻县内民间美术作者,多为手工艺人,油漆匠居多。作品多为民用家具上的花鸟画。1983年,余井区杜埠公社农民组成农民画创作组,创作活动活跃。农民徐英德、汪京武、夏玉林作品5次参加县、地、省级展出。1981年,年画《我和星星打电话》(作者徐英德)被安徽省美术出版社出版发行。1985—1986年,县文化馆在全县进行民间绘画普查,搜集绘画作品100多件。县内雕刻主要用在建筑及民用床上,作者多为木匠。雕刻图案多样,多为人物和龙、凤、麒麟、飞蝶、花草等。著名的民间雕刻艺人有青楼乡徐翔等。
民歌民间故事县内民歌有山歌、小调两种。山歌能即兴编唱,可以随意填入歌词。歌词基本格式为上下句结构的两句体,但曲调为三句,内加“哟喂咳”,边劳动边唱。流传广的山歌有《薅草歌》、《风悠悠》等。县内小调歌曲结构固定,一部分曲调接近黄梅调,流传普遍的小调有《大脚歌》、《拜妹年》、《干嫂子》、《鸡子》、《姐家门前有个塘》等。现代民歌中较多的是革命历史民歌,最突出的有《共产党好比红太阳》、《红军是咱大恩人》、《五更调》、《十劝郎》、《十二月里来想红军》等。县内民间故事流传广,民间传说内容丰富,尤其是关于天柱山的传说。钱启贤(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李先轶合编的《玉兔姑娘》、钱启贤编辑的《天柱山传说》,共收录民间故事90多篇。杨普根、汪传碧、张杨正在搜集编辑的《潜山县民间文学集成》,共收录民间故事130篇,民间谚语1000多条。三、群众文化活动
县内群众文化活动,早期为自发的自娱自乐活动。春节和庙会(大王会、关帝会等)期间,玩花灯、托木偶、演唱传统剧目者甚多。民国16年,县民众教育馆开始组织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同年,德育小学校长周兆璜(中共地下党员)最早创编独幕剧《穷人恨》,在马道头(今痘姆乡所在地)连演三天,观众数千人。民国17年,中国共产党潜山县委成立。此后,县内群众文化活动除一些民间艺人、戏班演唱传统节目外,主要是进步人士配合革命斗争,有组织编演新文艺节目。民国19年,创作演出《土劣自叹》(作者陈履谦)、《金老三逼租》、《送夫当红军》等革命戏曲。抗日战争期间,组织宣传队巡回演出《三江好》、《放下你的鞭子》、《松花江》、《大刀进行曲》等抗日节目。1949年初,黄泥、梅城、周庵等地先后成立文娱组,为支援大军渡江,募捐演出。建国初,县内兴起一批“文娱组”、“业余剧团”及“秧歌队”,大都是配合中心任务演出短小节目。余井乡陈水根、徐煜南创作的黄梅戏《勤可富》,水吼区葛便南创作的大型黄梅戏《反霸记》,均在当地演出很多场次。1951年,县农村开始建立文化俱乐部。1958年,在“大跃进”浪潮推动下,全县成立文化站25个,歌唱队1433个,文艺创作组119个,美术创作组50个。尽管形式上轰轰烈烈,但艺术质量不高,作品多属概念化、公式化。1960年,因经济困难,群众文化活动出现低潮。“文化大革命”初期,各地业余文化组织的服装、道具被毁或被没收,文化活动为专一的跳“忠字舞”、唱领袖“语录歌”。后以公社、大队或生产队为单位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宣传内容多是“革命样板戏”、治山治水学大寨、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从1952—1982年,共举行全县规模的文艺创作节目调演和会演19次,演出大小节目558个,其中有56个节目被选拔参加安庆地区文艺调、会演。1955年元月,金美林、余春香参加安徽省工农青年业余文艺观摩演出大会,演出黄梅戏《点大麦》,获节目奖和演出奖。民间歌舞《十二月花神》,于1957年1月参加安徽省第一届民间音乐舞蹈会演大会演出后,3月被选拔赴京参加全国第一届民间音乐舞蹈会演大会演出。现代小戏《炼锤》,于1972年参加省文艺创作调演大会演出。舞蹈《车水忙》,于1975年参加省农业学大寨专题调演大会演出。1979年以后,县内群众文化活动出现热潮。1980年统计,全县成立业余、半职业剧团55个,195名民间艺人重操旧业,古装黄梅戏演出在城乡形成高潮。春节玩灯活动盛行一度。至1987年,全县建农村影剧场58座,区、乡文化站42个,乡村图书室29个,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有科技咨询、信息传递、图书阅览、球棋比赛、书画展览、文艺节目演出和电影、录像放映等。逢年过节,乡村仍有15个戏班自娱演出,部分地区有玩灯活动。县城逢节日或喜庆日,舒州、雪湖、天柱等饭店,还举办交谊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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