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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合肥县陆路货物运输仍沿用扁担、箩筐、绳索等工具。民国6年,县城出现全木制结构的独轮手推车。民国18年,合(肥)蚌(埠)公路段有商用汽车营运。翌年6月,由省公路管理处投资修建的合(肥)巢(县)公路竣工通车,时有美国产“福特”汽车7辆,“道奇”汽车5辆从事客货运输,平均车速30~40公里/小时。
民国37年,省公路局改装了4辆客车,每车装置30个弹簧沙发客位载客。是年,合肥县共有客货汽车共131辆,其中私营商车73辆,公营客车(包括代客车)22辆,货车36辆。大部分客车系由货车搭篷而成。此外黄包车、独轮车、马车、小板车等运输工具也被广泛应用。
1949年1月21日,合肥解放。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了3辆美国产“道奇”公营代客车和14辆私营商车。翌年4月,合肥商营汽车运输公司拥有合股经营的货运汽车31辆。10月,合肥私营马车运输公司成立,时有马车80余辆。1951年夏,皖北汽车运输公司保养场首次改装成一辆“爱国”号木质结构厢式客车。至1953年,合肥专业客运汽车有22辆。
1957年5月,合肥专业运输单位首次使用由省公路管理局调拨的35辆国产“解放”牌载重汽车。翌年,购置4辆国产大型客车。1964年,从合肥客车修配厂购置了25辆该厂首批改装的JT660A型40座全金属结构大客车。70~80年代,合肥客运单位主要使用JT680、JT661A、JT662等国产新型客车和进口的“本田”、“日野”、“柯斯达”等空调客车,专业货运企业主要使用“东风”、“解放”、“江淮”等国产载货汽车,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备的货车主要有进口的“五十铃”、“三菱”、“日野”等。1985年末,全市拥有各类客、货机动车1万余辆,其中大型货车5249辆,小型货车674辆,大型拖拉机267辆,小四轮拖拉机953辆,手扶拖拉机212辆;拥有各类非机动车268420辆,其中登记在册的小板车5160辆,人力三轮车260辆。
1987年,全市拥有各类客货机动车13103辆,其中大型货车5735辆,小型货车1266辆,拖拉机417辆,登记入户的个体小四轮手扶拖拉机504辆;拥有各类非机动车387757辆,其中非营运公用、私用人力脚踏三轮车131辆,小板车1026辆。
独轮车
民国29年,合肥县独轮车有515辆,全为木质结构,多为民间的人力运输工具。民国37年,独轮车有1580辆,操作使用独轮车的民夫有8700余名。
1949年6月,合肥市有独轮车496辆。后来,木制的车轮外缘陆续被改为铁皮包箍,木轴被改成铁轴。因为这种车宜碾损路面,所以,1949年12月,市人民政府规定“独轮手推车不准载重进出城”。1950年1月,由市民政科、公安局、工会派员和码头工人代表共同组成的码头整顿小组组织工人展开讨论,最后决定取缔铁轮,改成胶轮。至1959年,因兴修水利,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公社共改制胶轮手推独轮车777辆。同年,市专业搬运企业的平板车增至1977辆,淘汰了独轮车。1962年,在城郊仍有一些独轮车被当作运输工具。至1987年,只在偏远的农村中偶见。
小板车
民国31年,南淝河沿河码头参加运输的小板车有40辆。民国35年,县城东门汽车站购置了19辆小板车供货场搬运。
1949年,由战勤司令部民力运输处组织的250辆小板车,在参加渡江战役支前运输后,转入城市货运行列,成了主要的人力运输工具。1953年,全市小板车增至1927辆,每辆载重300公斤左右。1957年有小板车3581辆,其中专业搬运企业有2259辆。自1960年起到1961年底,因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市专业运输小平板车的数量减少到1528辆,此后逐年回升。1965年仅市搬运公司的6个搬运大队就有小板车4186辆,其中部分搬运工人开始使用650型加重小板车(载重量600公斤)。随之,各专业运输单位将自有的小平板车全部更换为“650型”小板车。1977年,专业搬运单位开始用仿制的机动三轮货车替代小平板车。至1985年,仅保留了30辆小平板车供仓库内转运货物时使用。是年,企事业单位和个体运输户共有小平板车5160辆。1987年,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有的非营运性小板车有1026辆。
马车
民国37年,合肥县城内有马车8辆。
1949年合肥解放时,城内仅剩2辆马车。2月,江淮军分区派员和私营马车主汪澄清、解子修两人,从徐州、宿县、灵璧、蚌埠等地动员召集了50辆马车,交战勤司令部民力处编成第三马车运输大队参加渡江战役运输。结束后,该大队被改组成惠群马车行,10月又被改为合肥私营马车运输公司。
1950年,根据《华东区兽力车辆行驶公路管理暂行办法》,市里规定:单套马车载重量不得超过500公斤,双套马车不得超过1000公斤,多套马车不得超过1500公斤;废止木铁制无弹性车轮马车。要求凡参加营运的马车车身应坚固,长度不得逾十三市尺五市寸(4.5米),宽度不得逾四市尺二市寸(1.4米)。至年底,全市108辆国营、私营马车均按规定接受了改制。
1951年,私营马车运输公司改为私营马车联营社,时有单套马车37辆,三套马车28辆。1953年后,一些老龄骡马死亡,营运马车数量减至23辆。这一时期,市国营运输部门马车的制动装置已由木制刹改装成液压刹。1956年,国家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私营马车联营社的马车折价入股归属江淮马车运输合作社,1958年又转属市搬运公司。1960年,市搬运公司将所有马车作价转让给蔬菜公司,蔬菜公司又将21辆马车、74头骡马下放给市郊各蔬菜大队。1962年2月江淮马车运输合作社恢复,同时将下放的44头骡马、21辆马车收回。1969年,“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该社后,卖掉骡马,将马车逐步改装成人力大板车、机械拖挂大板车并入市搬运公司。
大板车
1957年,市专业运输企业有6辆大板车。1958年,因运输市场上的长、大、笨重货物日渐增多,市交通运输部门首次利用马车下盘改装成人力大板车投入货运。1959年,市毛纺厂购买一台重10吨的机器,因无重型车承运而在火车站积压数月。为解决这一运输问题,市江淮马车社将大板车由载重3吨改装成载重15吨,将这台机器从火车站承运到东七里站毛纺厂。是年底,市专业运输企业共有载重10~20吨的大板车20辆。这些大板车成了合肥市运载长、大、笨重货物的主要运输工具。至1964年,市专业运输企业的大板车已增加到131辆。大多数人力大板车是由1名强壮劳力双手扶持车把,掌握运行方向,多名劳力在车把两侧用多根长、短不一的绳索背拉。随着货运汽车增多,1966年,市专业运输企业拥有的大板车数量减少至72辆。1969年市搬运公司集中所属各大队的大板车,成立了起重搬运大队。后来,为减轻搬运工人的体力劳动,提高运输效益,起重搬运大队逐渐把人力大板车改由拖拉机牵引。至1985年,市专业运输部门将大板车全部改为拖拉机牵引;其他部门只将大板车用于内转运输,不再用于公路货运。
货运汽车
民国19年合巢公路通车时,运输部门有官营“福特”客、货兼营汽车7辆。同年,因货运量增大,又添置“道奇”货运汽车5辆。民国37年秋,合肥私营商车有73辆,公营货车有33辆,省政府驻肥单位公用货车有3辆。
1949年1月,合肥军事管制委员会接收了3辆原合肥汽车站来不及撤走的旧货车,其中2辆不能行驶,1辆勉强行驶。翌年4月,合肥商营汽车运输公司有货运汽车31辆、80.5个吨位。1953年,全市有货运汽车194辆。其中,省搬运公司合肥分公司汽车队16辆、48个吨位,私营汽车联营社54辆、162个吨位,市国营专业运输部门124辆、524.6个吨位。1954年,市国营专业运输部门首先配备货运汽车挂车43辆。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私营汽车运输中止。是年,市专业运输企业有货运汽车329辆、1501个吨位。1957年5月,淮南运输管理分局驻合肥第二汽车队首次使用省公路管理局调拨的35辆国产“解放”牌载重货车。1962年,市专业运输企业有货运汽车803辆、3212个吨位。1978年,市货运汽车数量迅速增长,全市共有大型载货汽车4286辆。1984年,运输市场开放,全市大型载货汽车数量发展到5008辆,其中集体、个体货运汽车4153辆。1985年全市共有大、小载货汽车5923辆,其中大型货车5249辆、26245个吨位。市交通运输部门的货车,主要为国产“东风”、“解放”牌;个体运输户的货车主要是专业运输单位淘汰处理的“江淮”和老“解放”牌;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备的货车主要是从日本进口的带空调的“五十铃”、“三菱”、“日野”牌。
1987年,全市共有各种载货汽车7001辆,其中大型货运汽车5735辆。
客运汽车
民国19年,合肥县始有用货车改装的代客车投入营运。翌年,官营的代客车有18辆。民国24年,县振兴商办长途汽车公司有大客车1辆。民国27年合肥沦陷时,公路毁坏,客运汽车被分散到后方。
民国34年10月间,省公路局从蚌埠接收22辆已被日伪破坏的汽车。这批旧车由合肥汽车总站修复陆续投入客运,无篷无座、客货混载。旅客称之“一去二、三里,抛锚四、五回,上下六、七次,八、九、十人推”。民国36年,省公路局挪用筑路款从上海购买美式“道奇”新车7辆,其中2辆装有弹簧座椅、包垫,另5辆装有从日产卡车驾驶室拆下的包垫。民国37年,省公路局拥有带座位的篷车15辆,还有可带警卫人员并对号人坐的客车4辆,另有由上海汽车装配厂装配的被命名为“江淮”牌的新式客车2辆。其中新式客车内装30座人造革弹簧沙发,在运抵合肥时,被沿街观望的群众誉为汽车“明星”。民国37年12月18日,,省公路局用集结在肥的营运客车,载着国民党要员经安庆向江南撤退。
1949年1月,合肥军事管制委员会派员接收原合肥汽车站“道奇”牌破旧代客车3辆。
1951年春,合肥汽车站有小客车2辆。同年夏,汽车保养场工人首次改装了一辆木质厢式客运汽车。1953年,市专业运输部门共拥有客运汽车22辆。
1958年,市专业运输单位率先购用4辆国产“松陵”、“和平”牌号大客车。1964年,购置合肥客车修配厂首批改装的JT660A型40座全金属结构大客车25辆。1976年,拥有国产长途客运汽车122辆。
1983年9月,合肥汽车运输公司第十车队成立。该队拥有进口大、小空调客车36辆、1062个载客座位,经营合肥至黄山、九华山等地的旅游客运业务。
1985年,省汽车客运服务公司合肥市公司和合肥市运输公司旅游分公司成立。两公司共有“丰田”、“日野”、“柯斯达”等进口空调客车和国产客车36辆。同年,市专业运输企业共拥有公路长途客车448辆。
1987年,合肥市国营、集体、个体共有各种牌号的客车588辆,其中国营441辆,集体118辆,个体29辆。
拖拉机
1960年,合肥市登记人户的农用拖拉机有21辆。1972年,发展到120辆。这些拖拉机主要被用于农业生产和公路运输。1978年,城乡兴起购用拖拉机之风,全市大型拖拉机总数增加到615辆。1979年,郊区拥有20匹马力以下的小型拖拉机537辆。这些拖拉机多数被用于运输,噪音大,污染空气,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限制拖拉机参加运输。1985年全市大型拖拉机数量减少到267辆,其中市运输公司只有42辆。1985年后,城乡兴起购用小型拖拉机的热潮,这些小型机被用作运输的不在少数。1987年,全市经过更新的大型拖拉机有417辆,其中市交通运输部门119辆;登记人户的个体小四轮和手扶拖拉机有50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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