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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组织

电报自创办之日起,即有电报投递。后来,长途电话兴办,兼送来话传呼单,通知受话人到电报局接听长途电话。
投送来报之迟速,与业务关系甚巨。
民国22年4月1日,为提高来报投递之速率,规定各局、台制备铜质报差号牌,每差一块依次叠齐。出局送报时将报号牌取下,回局时将号牌叠上,按照前后次序轮流派送。
民国33年4月3日,日伪华中电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颁行《战时收发电报特别规则》。庐州电报局来报投递置于宪警控制之下,外地发给教会外国人的来报须送教会检查,认为不应投送的即予扣留;能以投送的则由宪兵队加盖印鉴,再由电报局投出。电报时限已无保证。
民国35年,仅有徒步报差5人,官电限时电报甚多且须随到随送,致商电不能迅速送达。
民国36年,有报差6人,来报派送由办理长话的营业员或报房话传人员兼职。组织形式尚不完善。
解放后,邮电部颁行的电报业务规程,对电报投递的组织形式、工作程序等事项,均作了明确规定。合肥电信局逐步健全投递组织,改善投递交通工具,以求高效能、高质量地完成电报投递任务。
1950年,有送报员4人,自行车1辆。投递仍以步班为主。
1955年1月10日,成立来报班。1960年,有送报员23人,自行车每人1辆,送报以自行车班为主。投递点设在四牌楼支局内。
1977年,增设东郊大兴集电信支局投递点。配送报员1名,负责投送合肥二钢厂、合肥化工厂及大兴集镇商业区和邻近居民的来报。
1980年,为改进投递工作,对9~11月份的邮寄电报进行了调查:9月份邮寄电报占12.8%,10月份占16.2%,11月份达到16.7%。市电信局决定:增设投递点,实行电报分区投递,扩大直投面,减少邮寄电报。
1981年3月12日,增设北郊濉溪路电信支局投递点,增加直投单位100余户。
1982年6月28日,增设南郊望江路电信支局投递点,增加直投单位200余户。同年,又重新测定电报投递需用的路程时间,做到市内每个机关单位都有投递需时标准,以利内部考核,保证电报投递时限。送报交通工具也有明显改善,先后配有上海脚踏轻骑、济南轻骑、井冈山摩托车、幸福牌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1985年,建有投递点4处:宿州路市中心投递点有送报员27人,摩托车7辆,轻骑车2辆,自行车35辆,并配有专职修车员;北郊投递点有送报员5人,摩托车2辆,自行车5辆;南郊投送点有送报员6人,摩托车3辆,自行车6辆;大兴集投送点有送报员1人,自行车1辆。电报投递以机动车班和自行车班为主,投递机构健全,组织形式完善,满足了远程及大投量的需要。是年,邮寄电报锐减,下半年仅占7.86%。
投递方式
合肥电信局电报投递方式有直投、邮送、专送、电话传送和定时自取5种。
直投在中心投递点半径5公里内的来报,由送报人员按址送交收报人。普通电报的最大投递时限为6小时。民国36年下半年,月投递量34800余份,人均直投600余份。1985年下半年,月投递量4.7万份,人均直投1300余份。
邮送民国9年7月1日起,全国21个省区包括安徽省在内,正式办理邮转电报业务。民国11年9月30日,交通部训令:“据贵州电政总督称,查邮转电报简便易行……该监督所拟张贴布告办法各省区自可一律仿行。”民国23年5月19日,交通部公布并实行《邮转电报章程》及《邮转电报章程施行细则》。当时,“邮送”属于邮转电报的一种投递方式。建国后,邮电部改称“邮送”业务,并于1964年、1978年相继对邮送电报业务的投递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合肥市电信局电报投递部门,指定专人处理邮送电报,每日上午、下午各一次送交邮政部门,按挂号信件随最近的一次邮班投出,约需2~3天送达收报人。先利用电话传告电报内容,然后进行邮送。1964年,向超越直投范围的合肥地区电报挂号户发出通知,说明邮送电报投递方式,并征得部分用户同意,雇工专送,提高电报投送时限。1980年9~11月,对邮送电报投送量进行调查,月均4000份,占总投递量12.3%。1985年下半年,月均邮送电报3700份,占总投递量的7.9%。
专送对超出投递区域以外的来报,采取雇工专送,并向收报人收取规定标准的专送费。电报限定6小时内送达收报人(夜间规定的停送时间除外)。专送电报主要运用于:国外及港澳的来报,采用加急业务的来报,电报内容涉及急救、接车(船、机)、病危等紧急事项的来报,收报人事先要求采用专送的来报。
合肥电信局办理专送源于庐州电报局创办初期。清光绪二十年(1894),两次专送北洋大臣李鸿章来电。第一次为“五月二十九日申刻,庐州电报局专送六安交前台抚刘”①(①台抚刘,指台湾首任巡抚刘铭传。)第二次为“六月十三日己刻,庐州电报局速送六安刘爵帅”。
开办来报专送业务,是为了改善农村通信服务工作,解决延误、失效问题的一项补充措施。收取的电报专送费,用于支付雇工费用。因费用一直不能解决(也曾出现过收报人以鸡蛋等实物抵付专送费),专送业务时办时停。1982年12月24日,邮电部颁行《农村来报开办专送业务组织管理办法》。1983年3月18日,国家物价局发出通知:“电报专送费属于邮电部门为用户代收代付地方性劳务费性质,可以向收报人收取”。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前提下,在地方物价部门指导下,合肥电信局来报专送工作得以兴办和发展起来。
电话传送在市内专线或在电话上,将电报内容传送给收报人。
合肥电信局采用此种投递方式,主要用于气象、民航、军航、水文、地震等特殊通信用户,传递电报按话传电路通报方式即专人抄收、逐份划销流水,全文复述复校处理。
定时自取电信局与收报用户洽妥,由用户定时到电信局投送点签收来报。主要用于邮局、银行电汇台的成批汇款电报,一般定为上、下午各取1次。
投递频次里程
频次合肥电信局电报投递频次,白天为6~7次,晚上21点至次晨7点为停送时间。对特急、加急及急救、接车、病危等紧急内容的电报或国际、港澳电报实行昼夜投送。
里程合肥电信局电报投递里程,是根据城市行政区划,机关、企业、居民的疏密程度和郊区厂矿企业等分布情况,结合自然地理和建筑形成的界限而划定的。1977年,开办东郊大兴集电报投送点,直投里程以大兴集电信支局为中心,向外延伸2公里。1981年3月12日,开办北郊濉溪路电报投递点,直投面扩大30多平方公里,最远里程达7.7公里。1982年6月28日,开办南郊望江路电报投递点,直投面扩大20多平方公里,最远里程为7.5公里。1985年以宿州路电报投送点为中心,划定半径5公里左右的区域为
直投范围。这样,合肥电信局电报直投里程达12公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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