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圩田地势低洼,汛期湖水位常高于圩内地面,内水无法排泄,易受涝灾。圩内地形有不同程度的高低差,高田易旱、低田易涝。低洼圩田(俗称“鸡窝田”、“窝心田”、“锅底田”)由于地下水位高,常年渍水,得不到烤田,变成“冷浸田”,土壤团粒结构破坏,不利农作物生长。圩区建设,修筑坚固堤防,提高抗洪能力,当为首要。而在圩内进行排灌结合的综合治理,完善排灌体系,设置必要的建筑物,增强排灌能力,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环节。建国后,为了加速圩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市、县(区)、乡三级人民政府,都对圩区排灌设置十分重视,逐步改造陈旧、落后、简陋的排灌设施,发展机电排灌,并对部分圩田进行土地平整,改造调整渠系,以提高排灌效益。
排灌设施
合肥市湖河沿岸圩区排灌设备,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的,由原始落后工具到现代先进工具。
原始工具合肥县圩区排灌全靠水车。水车是古老的提水工具,木制有手摇、脚踏两种。手摇车出水量小、搬动方便,两人操作;脚踏车体长,多人操作,一般安置在固定场所。使用水车车水,劳动强度大,效益低,保证率小。圩区曾有民谣:“想起做圩田,真真命难活,车水累断腰,秕稻收几箩。”遇到大旱大涝,全家劳力齐上,歇人不歇车,日夜轮流不停。有时为了排涝、灌田,全部劳力一连多天多夜,甚至几个月都“捆绑”在水车上,不得分身从事其他劳作。由于水车效率低,抗旱排涝误时,常使作物受灾减产,或者根本抗不了灾害.籽粒无收。劳力少的农户,雇人车水,秋后收粮,自食加上付雇人工资,余粮无几,度日艰难。
机械排灌圩区机械排灌,首先在肥西县出现。1950年春,皖北行署农林处水利局拨给肥西县排涝汽油机5台,次年增至6台,105马力。1952年,调三河米厂工人刘松芝筹建抽水站,1953年抽水站成立,刘松芝任副站长。1954年遇特大洪水,抽水站流动性担任圩区排涝任务。50年代中期,逐步淘汰水车,发展以油料为动力的机械排灌。1951年,肥东县用12台汽车引擎为动力(282马力),建立了抽水站,流动到圩区排涝抗旱。这是肥东县使用机械排灌的开端。1952~1957年,先后在长临、湖滨、撮镇建立锅驼机排灌站,装机19台,功率475马力,继又在圩区建立了几处柴油机站,并装机12台,344马力,使圩区在一般旱涝情况下,无灾或轻灾。50年代的机械排灌,比水车排灌效率提高了数十或数百倍,使圩区农业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50年代后期,电力逐渐延伸至农村,给农用电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圩区排灌设施,也渐次由电动排灌代替。
电力排灌合肥市圩区电力排灌,始于1957年,大体经历兴起、普及、充实提高三个阶段。
1957~1966年,首建兴集电灌站,接着,肥东县建成十八联圩贺铁桥、龙塘、秦桥电力排灌站;郊区建成汪潦排灌站;肥西县建成中派、丙子、艾岗、万龙等排灌站。这一期间,所建电力排灌站,多为国营重点站,是圩区电力排灌的基础站。
1967~1976年,由于第一批骨干电力排灌站打下了电力排灌工程基础,在输电、水源、渠道等方面,都给普及电力排灌提供了有利条件,社队自办小型电站形成普遍开花之势。大站延伸扩展,扩大效益;小站新建,逐步消灭一些灌溉死角。肥东县建有姚埠圩、秀才圩、六联圩、宣小圩、孙汪圩等站:肥西县建有大涵口、西墩、黄联圩、东安、五合、大兴等站;郊区建有大张圩、韦桥、五圩、陆大、黄泥坎、北斗、张生圩、河塘等站。
1966年后,机械提水渐次低落,大部分机械年久老化淘汰报废。只是在部分圩畈水利死角,柴油机仍发挥着作用,群众自修自用自管。
1977~1988年,水利建设着重点是对现有电力排灌工程进行配套挖潜,充实提高。1982~1988年,肥西县圩区结合恢复水毁工程,分别在易涝的丰乐河柳湾圩、西大圩、永丰圩和沿巢湖的三十二联圩、滨湖联圩投资扩建、改建、新建了柳湾、三叉、西畈、中心庄、陶墩、临岗、仓拐、房小、湖光、四合圩、幸福、大兴、罗靳、东安、太华、五合、王小圩等17处比较正规的小型电力排灌站。机泵大部分利用1978年引巢抗旱下马的机械设备。郊区在完成更新改造的同时,新建了东林电力排灌站。肥东兴建了上长圩站、六联圩站。
1988年底,全市圩区除小部分使用柴油机排灌外,绝大部分实现了电力排灌。肥东县共建电力排灌站28个,装有电动机60台,3900千瓦,变压器29台,容量10810千伏安,可排灌总面积6万亩,其中圩田面积53973亩。市郊圩区1988年底共有电力排灌站18处,安装电动机43台,2524千瓦,装变压器18台,总容量3290千伏安,排灌面积8.4万亩,占圩区圩田面积8.4万亩的百分之百。肥西县圩区电力排灌装机181台,10650千瓦。其中丰乐河圩区装机45台,2841千瓦;杭埠河圩区装机25台,1615千瓦;派河圩区装机32台,4272千瓦。丰乐河、杭埠河、巢湖圩区排涝能力已达十年一遇标准。
田间配套
合肥古圩,多属私有,圩际间与圩内排灌系统上,纠纷时起,甚至发生械斗,致伤人命。一个圩里,田块分散,沟汊纷繁,水系紊乱,排灌管理难以协调,致使常受旱涝灾害。建国后,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变,各圩打破行政区划,因地制宜,统一规划,理顺水系,统一排涝,统一灌溉,有效地提高了排灌能力。1970年,全国北方农业会议提出:“以治水改土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方针。根据这个方针,肥西县在圩区以方圩为试点,实行排、灌分“家”,田、林、路综合治理的田间工程配套。沿河的杨婆、沙滩、六九、永丰、牛角、莲花等较大圩口,也先后做了一些田间配套骨架工程,开挖一些渠路结合的中心排涝沟,不同程度地平整了土地,格田成方。肥东、郊区也在圩区做了田间配套工程,这对圩区改善串排串灌,降低地下水位,创造机耕条件,促进科学种田,有一定作用。
方圩治理方圩是肥西县三十二联圩内的一个圩口,圩田2240亩,地面高程7.5~8.3米。原是“千亩一沟八口塘,三天不雨苗巴(焦)黄,五花六月烤田时,圩内一片水汪汪”。群众称为“荒圩”。1963年建成王小桥电力排灌站,排水出路、灌溉水源虽然解决了,但圩内串排串灌问题依然存在,地下水位高,亩产徘徊在800斤上下。
1972年秋,中共肥西县委组织部分干部参观了江苏省园田化建设。该圩桥庵大队中共党支部书记孙社员回来后,向丰乐圩管理所提出在方圩进行园田建设的建议,得到中共肥西县委书记武崇祥支持,由县水利局帮助编制规划设计书,决定对方圩的田间排灌渠系结合格田成方,进行全面治理。
治理规划项目:圩内中央筑一条东西向填方灌溉主渠,由主渠向南、北两方筑六条灌溉农渠;在圩的南、北两端,各开一条东南向排涝主渠,主渠上再向南北,沟通两主渠穿圩开7条排涝农渠,组成灌溉、排涝两个系统,排、灌分“家”。灌溉、排涝农渠之间隔成一块块长方形田块,田块面积6亩左右,每方块田一头建进水口,为灌溉口;一头建出水口,为排涝口,排涝主渠旁修机耕路,路宽5米。
按照规划设计,治理工程于1972年初冬开工,1973年春末完工。施工期间,桥庵大队出动劳力60~70%参加施工。计开排灌渠道16条,长10600米;建放水口22座,便桥33座,渠下涵4座,渡槽4座,节制闸1座,田头进水口260个,填平废旧沟面积26.6亩。计用黄沙225吨,石料450立方米,计做土方6.17万立方米,经费由大队自筹,国家补助建筑材料费2万元。
经过治理,消灭了串田漫排漫灌,保持了土壤肥力;实行浅水勤灌,及时烤田,提高水温土温,改善了作物生长环境。小田改大田,还节约了土地和用水,减轻了农民负担。
十八联圩治理十八联圩是肥东县第一大圩,农田面积为35260亩。联圩地处巢湖北岸,西临南淝河,北靠长乐河,东依岗丘塝田,是一个倾斜形圩区。联圩后缩短堤线,加高加厚堤埂,砌石护坡,提高了抗洪能力,但是圩内治理问题未解决。肥东县水利部门为此除兴建电力排灌站外,主要是按照地面高程不一的情况,统一安排整治渠道;
主要项目:沿圩东岗塝,自孙合村经贺铁关至回龙巷,开挖一条撇洪渠道,长5.9公里,拦截岗塝洪水向南直入巢湖。大圩内各小圩地面高低不一,除在各圩口内开挖“十字”排水沟外,还分段修筑内埂(仔埂),拦截高田集水,不让其向洼田倾泄,减轻洼地灾情。姚埠圩内圩田9679亩,其中有4000亩地势低洼,极易受涝,用开挖“十字”沟办法,把高田水顺沟引向排涝站排出。
十八联圩治理工程,于1957年12月中旬动工,分期实施规划任务,1985年完成全部治理计划。计建筑贺铁关大型电力排灌站1座,安装电动机6台,570千瓦,出水量3.6立方米/秒,分别在黑神庙、兴子口、三湾人南淝河口处建涵闸4座,涵洞7处。巢湖大堤堤顶高程,自11米增高到13米,超过1954年大水时12.96米水位,施口至长临河7公里巢湖大堤,建浆砌块石防浪墙,高12米。
1963年,十八联圩内涝严重,由于排除及时,圩内获得丰收。1969年汛期,巢湖水位高、风浪大,邻圩多溃圩受灾,联圩完好,圩内仍获丰收。
东大圩治理东大圩位于合肥市东南郊,圩北边缘离城18公里,靠南淝河西岸,隔河与肥东县赵竹圩、三汊圩、姚埠圩相望。东大圩是郊区第一大圩,圩内分上、中、下三圩,圩堤总长24公里,全圩总面积23.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1861亩,其中:上圩8920亩,中圩6741亩,下圩6200亩,全圩总人口13680人,3391户。
东大圩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素有“合肥粮仓”之称。自然条件虽好,但在建国前圩堤低矮单薄,上圩堤高11.02米,下圩堤高只有9米,南淝河水位达10米,就要破圩。为了提高抗洪能力,东大圩乡领导首先狠抓圩堤建设,除每年冬春修外,多次集中力量加高培厚圩堤,对险工险段进行块石砌护。据统计,建国36年,堤防工程共完成土方247.6万立方米,石方1.46万立方米。现圩堤顶高程13~13.5米,顶宽2~4米,迎水坡1:1~1:1.5,背水坡1:2~1:2.5。堤高超过1954年12.96米洪水位,1983年防汛抗洪确保水位为12.5~12.7米。为了提高圩堤坚固性,自1962年起,不断对圩堤砌石护坡。1962~1970年,从童家拗护至三汊河,长1241米,砌石4132立方米。1970~1976年,砌护995米,砌石2500立方米。1976~1985年砌护2380米,砌石5695立方米。
建国前,东大圩排涝灌溉一直用水车车水。1958年,省水利厅建成兴集电灌站,东大圩部分圩田受益。1963年,大圩建成迎河电力排灌站,装机2台,80千瓦;1966年建成三汊河电力排灌站,装机2台,190千瓦;1972年,建成新埂电力排灌站,装机2台,310千瓦;1978年建成东林电力排灌站,装机8台,全圩共有排灌电动机14台,980千瓦,排灌能力6.55立方米/秒。
东大圩地势低,地面高差大,洼田易涝,高田易旱;圩内有6000亩水田,地下水位高,土壤团粒结构被破坏;由于排灌系统紊乱,高田水向低田漫流;旧的涵闸斗门陈旧简陋、分散,布局不合理,口径小,质量差。为改变这种状况,大圩乡于1972~1978年掀起了以治圩、治水、改土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高潮,对原有74套涵闸斗门,或并或废或改或修。用混凝土涵管或浆砌条石更换瓦管,用新型钢筋混凝土闸门装启闭机,更换旧式木板或石板闸门。对圩内渠道,实行排、灌分“家”,沟、渠、路、林综合治理。对部分圩田进行平整,格田成方,6年开挖中心沟5条,长16.5公里;排灌支渠50条,长67.5公里;下新埂灌溉渠1条,环形支渠1条,灌溉农渠43条,累计长65公里;修筑机耕路7条,长35公里;平整土地,格田成方1800亩;建成配套建筑物96处;总计完成土方148.1万立方米。
经建国后36年治理,东大圩实现了排灌电气化,沟、渠、路、林交织成网,涵闸斗门布局合理。排,可以达到日降水量150毫米不涝;灌,可使60天不雨保收;防,可保南淝河水位12.7米不破圩。
附一:滨湖联圩植草护堤
滨湖联圩沿巢湖堤长10公里,高8米,迎水坡1:2,背水坡1:3。背水坡除间断的庄户占堤2公里,留作住户出场外,其余全部植草护坡。经过历年雨季考验,坡土完整。
1984年春,留在联圩搞堵口复堤尾工的县指挥部副指挥张家常,看到1976年退建的杭埠河堤,由于堤坡未护,几年后遍坡是雨淋沟,联想到这个联圩湖堤,如内坡不护,迟早也要像杭埠河堤一样,以后排水取土,光是排水就要花一大批钱。由于他算了细账,提出植草护坡,以每米堤段一年流失1立方米土计算,折合劳动价值损失2元、每米投资1元植草护坡,制止水土流失,就可避免损失。这个建议得到合肥市水利局拨款支持。
决定之后,指挥部和丰乐圩堤管理所制定一个植草标准,招标承包,标准是:堤坡每行栽芭根草宽20厘米,行距l米,包干工资1元。魏小木第一个投标,他夫妇俩包植堤长100米,连天带晚,3天完工,发给一半工资50元,20天后全部成活,补齐工资100元。群众看到实惠,纷纷承包,5月上旬,背水坡植草完成。6月13日降大暴雨,普栽的芭根草制止了坡土流失。
“三分栽、七分管”,草皮栽完后,圩管理所配合乡村干部把护堤护草任务分4个段,选交4个群众专管员管理。达到完好标准,月工资30元,由圩管所和联圩各半负担。周增虎管护的堤段靠近村庄,难度大,他和他的儿子一齐管,头两个月阻止人畜破坏50多次,因为他们管理严格,群众称为“老芭根”、“小芭根”,谁也不敢乱搞堤上芭根草。10月,全堤绿草如茵,护堤收草,一举两得。护堤评比,4个群管员,1人评为一等奖,奖30元;两人评为二等奖,各奖20元。
附二:东大圩圩令
据查考,民国27年前,郊区东大圩原有老沟62条,每条沟头均有通南淝河闸1座,以供圩内抗旱排涝使用。每条沟设小甲8人(按一桌饭8人),每人每年各办酒饭1桌,酒席间商讨本沟境内的涵闸、修圩堤等诸事。如遇大水年,每人每年增办1次酒饭(即1年共办16桌)来商讨圩事,其经费由受益群众按田亩负担,秋后提取。在8人中每年有2人轮流为“执年”小甲,负责召集办理各项圩工事宜。上、中、下3圩各设有首事。3圩共有1个总首事,如上圩首事吕亮亭、林厚齐,中圩首事何友三、万铸山,下圩首事王德堂,三圩总首事由王德堂兼任。后王德堂卸去晓星联保主任时,总首事由大圩联保主任张子涛兼任。民国27年后,小甲改为圩长,首事改为圩总,圩总享有实权,群众唯命是从,定有“圩令大于军令”律条。定有“鸡毛信”传达紧急汛息方法,即圩总(首事)有紧急要事向某个人或群众告知时,将信写好用浆糊粘在竹筷子上,筷上扎一根鸡毛,并将信纸用火烧去一角(筷表示“快”,鸡表示“急”,火烧信纸表示“十万火急”),派专人传送,信如是专送一人的,受信人将信收下,另写一张收据由传信人带回交给圩总;如信是交给多人传阅的,用较大信纸,受信人阅信后,在信上签名盖章,传信人将原信带回交给圩总。由于规定严格,遇有险情,在3小时内,可以将南北长48华里,东西宽20华里内的全圩劳力集中起来护圩。如有人违反圩令或者没有按“鸡毛信”调遣令准时到达地点而致破堤决口,圩总指命将此人抛进决口洪流中,当堵口之物(即处死之意),抛十死十,无一生还。如有人畜毁坏堤者,根据轻重情节,罚酒席一桌至数桌不等,由首事(圩总)、小甲(圩长)居首席,当众告诫了事;如在修圩或抗旱排涝车水时,不遵守规定或投机取巧者,罚买1000响爆竹一挂,在现场鸣放告众,或罚“欢团”、“馒头”(均是食物)100个分给参加劳动者吃,以示罚一警百。圩规、圩令一直延续到1949年。
合肥市万亩以上大圩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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