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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合肥及周边地区盛产棉花,布业生意兴隆。咸丰年间,合肥坝上街、崇德街(今长淮电影院东)一带成了土布(手工织的布)集散市场。该市场日上市土布700匹左右,部分品种还被销往淮南、淮北及邻省。光绪年间,“洋纱”、“洋布”和国内机制针纺织品纷纷涌入合肥市场,城内较大的绸布店有朱恒泰、恒丰泰、庆丰等。光绪二十三年(1897),合肥最早的商团组织——布业公所(会)成立。
民国16年,合肥布业公会有会员78家,资金约占县城18个同业公会资本总和的20%。自民国18年起,大批廉价日货流入合肥,引起商业危机,40多家布店衰落,有的甚至倒闭。后经“抵制日货”,布业有所复苏。民国24年,合肥布业年销棉布(含土布)80多万匹,棉纱1万多件。民国27年,合肥被日军侵占。日伪当局对棉纱、棉布实行限额配给,在前大街(今长江路)设立裕华洋行掠夺棉、布资源,民营布店几乎全部被迫停业。抗战胜利后,县城有经营棉布的坐商近百家,仅东门一条街就有批零兼营的布店30家。但国民政府于民国37年强令实施“八·一九”限价,致使不少商家歇业(或倒闭)。
解放初,合肥市有私营布店(兼营丝绸、呢绒)85家,从业人员305人。1950年春,国营皖北贸易总公司合肥办事处(10月更名为合肥市百货公司)大量抛售棉纱、棉布,平抑市场物价。1951年11月,国营皖北花纱布公司合肥门市部成立。1953年,该门市部扩编为市花纱布批发商店。1954年,升格为市花纱布公司。随着国家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合肥市私营棉布批发商中有2户转办工业,6户转为零售;14户土布行改营土产日杂品。
1956年“对私改造”完成后,74家私营零售棉布店(包括23户摊贩)被合并成合营商店(设18个门市部)和合作商店(设3个门市部),并归属市花纱布公司管理。是年夏,市花纱布公司易名为市纺织品公司,下设棉布批发部和2个零售门市部。同时期兼营纺织品业务的还有市供销合作社的4个专营门市部及24个固定零售点。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1957年,省商业厅决定成立合肥纺织品批发站(简称合肥纺织品站)。1961年4月,市纺织品公司、市棉花站和合肥纺织品站合并,实行原料、加工、批发、零售“一体化”;10月,又解体复原。这一时期,合肥纺织品站经营的商品品种达23类2460余个。1965年市纺织品公司撤销后,其零售业务由市百货公司兼营,三级批发业务由合肥纺织品站经营。全市针纺织品销售网点有39个,其中纺织品站有批发部3个,百货系统有零售网点25个,供销社系统有零售网点11个。
“文革”期间,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将纺织品站并入市工业品购销站针纺科。这一时期,市场针纺织品紧缺,市场脱销品种比比皆是,毛巾、线袜、手套、枕芯、手帕、棉线、围巾以及丝绸呢绒等品种均要凭证(券)供应。
1979年5月,合肥纺织品站恢复建制,主营棉布、丝绸呢绒、针棉织品等三类商品的二、三级批发业务。1980年,全市共有针纺织品批发网点3个,零售网点112个(其中百货系统82个、供销社系统24个、军人服务社6个)。1983年国家调整针纺织品价格,取消棉布及主要针纺织品统购统销。合肥纺织品站采取开放式经营方式,逐步向“产销一体化”方向发展。至1985年,全市经营针纺织品的批发企业有16家,零售网点有400多个。
商品购进
清代,合肥的棉布行大都采用坐店收购的进货方式,由城乡机户常年送货上门。店家按每匹布的重量议价收购,其中大行除采取现货现款成交外,有的还用以纱易布、付料加工等方式进行交易。“洋布”、“洋纱”输入后,批发商始到省外购货。
民国年间,刘寿康、鸿义发、中孚等较大的批发布庄在上海设办庄了解市场信息,办理购货业务。华康布庄采取勤进快销的方式,曾用1.2万元的资金一年做了15万元的营业额。
建国初期,国营商店的针纺织品,有的由市花纱布公司和市百货公司直接到织布厂、手工业社加工订货,有的品种由市花纱布公司委托供销社和信托公司统购。1954年国家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后,棉布批发业的货源由商业部统一分配,再由一、二级站按计划调供。1957年前后,合肥先后办起了30多个国营、集体纺织工业企业,为针纺织品商业提供了丰富的地产品。当年合肥市针纺织品业购进地产品数量占购进总值的36.1%。
1962年,合肥纺织品站采用付料加工形式购进工业产品。1963年,改付料加工形式为直接购进。这一时期,属统购范围的产品,如棉纱、棉布(包括刀口布、零头布、轴头布、机头布等)、内衣、床单等由商业部门包销;丝绸、毛巾、纱线袜等由商业部门按省下达的计划收购(不包销);其余品种(约占总量5.6%)由商业部门以销定购、选购。
80年代,江浙一带款式新颖的针纺织品涌进合肥市场。合肥批发商为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一方面帮助本地厂家解决所需原辅材料,增产适销对路产品,一方面增派采购人员分赴省外采购各式各样的商品供应市场,先后与82个较大厂家建立了联产联销网。
合肥市针纺织品批发商业若干年份主要商品购进数额表

商品销售
清代,合肥布业行店大多采用现款现货方式将货批给商贩销售,有的还办理棉纱换布业务。
民国时期,合肥布业大户主营棉布,兼营丝绸呢绒。他们采用门市零售、内庄批发办法,将货物供给本地及邻县市场。中户主营棉布零售,兼营少量批发。因为各店家均采用现货现款方式或先货后款方式交易,所以赊欠货款者很少。抗战胜利后,合肥纱市被少数大商户操纵。在通货膨胀压力下,各行业均以棉纱代货币作筹码,导致社会存纱量较多。纱商趁机垄断市场,杀价购进,高价抛出。
建国初,政府为稳定物价,立即组织国营商业经营棉纱、棉布批发业务。1951年对棉纱实行统购。1952年,市花纱布公司接收从苏联调进的大批大花布,于翌年开始组织推销,并号召干部、职工带头购买。1954年国家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后,合肥市按行政区划分配用布指标,按经济区划调拨货源,按居民人口定量凭票供应生活用布。1956年棉布定量供应标准为:职工48市尺/人,城镇居民30市尺/人,郊区农民25市尺/人。发放布票,调剂用布(结婚、死亡、生育、灾害补助),生产、劳保、公共用布以及奖售换购用布的审批工作由市商业局票证办公室办理。市百货公司、市供销社、市纺织品公可按市商业局分配计划组织供应。1957年,省商业厅在合肥设立纺织品二级站,按照商品流向划定合肥市、肥东、肥西、长丰、六安、舒城、金寨、霍山、霍丘、巢县、寿县以及庐江、含山、无为、潜山、全椒等地的部分百货分销处、供销社为合肥纺织品采购供应站的供应区。
1958年,因减收(或免收)布票供应钢铁战士棉衣、棉被、蚊帐而突破了当年的棉布控销指标,导致此后棉布货源紧张。市财委为严格控制棉布的社会消费量,将城乡人民生活用布由1958年度每人15市尺减少到1960年度每人3.7市尺。并规定:除必要的工业用布外,停止批供公共用布,减少临时调剂用布供应量。1960年8月,根据省商业厅通知,合肥市规定对棉毛衫裤、卫生衫裤、床单、线毯、毛巾被等9种针织品实行统购统销,凭布票供应。1961年3月,将原来凭购货证供应的毛巾、线袜、汗衫背心、人造棉布、蚊帐布、麻布、枕套、枕芯等10种针织品改为凭布票供应。是年下半年,凭布票供应的商品增加了27种,凡5寸以上的布制品(小孩肚兜、袜底、汗巾、纱巾)都要收布票。这一时期,凭《购货证》登记供应的品种有化纤袜、丝围巾、化纤手套、帽子等;凭《购货证》不登记的品种有:书包、背包、羽绒;凭证限量供应的品种有丝绸、呢绒、丝背心、手帕、丝绸被面;凭商品号码票限量供应的品种有棉线等。与此同时,供应部门还拨出部分棉毛衫裤、床单、毛巾等10多种针织品,以超过平价1倍的价格免票供应。黑市贩卖布票者屡禁不绝,仅1962年上半年,合肥市就查出较大的布票贩子23人。
1963年,针纺织品货源有所增加,凭票证供应品种减少,丝绸、呢绒、棉针织品供求大体平衡。1964年,因地产针纺织品如花布、色布及针织内衣出现供过于求,市商业部门开始向四川、云南、贵州、辽宁、黑龙江等13个省、市的30多个纺织品二级站供货。1966年初,市场供应进一步好转,合肥市取消了毛巾、线袜、手帕、蚊帐等28种商品凭票凭证销售的规定。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正常的商品购销业务受到干扰。1968年,长江路纺织品商店经营的品种比1966年减少了50多种,其中线卡其、被单布、士林布、条格夫绸、红绿色布等品种长期无货供应。1969年4月,合肥市再次对丝绸、呢绒、毛线、毛巾、棉线等商品实行凭《购货证》供应。因针纺织品工厂推行“三不工艺”(不烧毛、不煮炼、不丝光)和“一步法”(纱团上浆打腊、烘干一次进行)而导致棉布产品质量低劣,造成商店此类商品滞销积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轻纺工业优先得到发展,针纺织品商业货源充足。1982年,合肥市工业用纱用布由市纺织工业公司直拨,民用纱按市商业局批准的计划供应市场。1983年,国家废除了对棉布及主要针棉织品实行统购统销的规定,从而结束了一段时期内的分配型经营体制。1984年,合肥针纺织品批发企业先后派出400多人次到14个省(市)推销纯棉布4500多万米(其中销往西南地区占60%),并拨出价值20万元的纯棉布赊销救助贫困地区。1985年,合肥纺织品批发部门为了参与市场竞争,先后与省内外420多个商业企业建立了横向经济联系,与省内43个县百货、纺织品公司、百货分销处、基层供销社签订了协议,将其销售“渗透”范围扩大到上海、广州、福建、江苏、浙江等省市。
合肥市国营针纺织品批发商业若干年份主要商品销售数额表

储存设施
1953年,国营合肥市花纱布公司经省商业厅批准,在东关(胜利路23号)兴建仓库2幢计900平方米。不久,又自建仓库200平方米。自1955年起,合肥针纺织品业于高河埂库区先后建造仓库7幢计1950平方米,容量为2780余吨。1959年,为方便收购地产品,该行业于安徽印染厂西大门南侧修建双跨结构的仓库1幢计1000平方米。1962年4月,合肥百货批发站奉上级指示,将4幢1800平方米的棉织品仓库交付给纺织品批发站使用。1972年,又在安徽印染厂和安徽针织厂中间地段建造仓库4幢计4784平方米。
1980年7月,合肥针纺织品业根据省商业厅的决定,仅保留了1850平方米的中精品仓库,将其余仓库连同管理人员一并移交给市商业储运公司。至1985年,合肥针纺织品业从市商业储运公司、棉麻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粮食机械厂等单位处共租赁仓库6485平方米、库容926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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