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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合肥市场肉类蛋禽业所占的份额很少。其中,经销肉食品的屠户时多时少;禽蛋行往往旺季增员、淡季减员或歇业。
民国26年,培林、班达、茂昌、协和、恒记、华昌等8家商号组建了合(肥)舒(城)庐(江)及三河镇蛋业同业公会(该会事务所设在三河镇南岸新街),从事禽蛋收购运销业务。是年,合肥县共输出牛皮2万张,鹅、鸭毛1.6万担,猪75万担,禽蛋10担。民国37年,合肥约有屠宰商50家、家禽商15家。除此,上海、天津、青岛、宁波等地的商人也来到合肥设茂昌、和记、协昌、大生等商行收购鲜蛋;商人吴成光等还组成了蛋业联合公收处。该处曾采取统价统购、按比率分配蛋品给各商行的办法,既避免了抢货源,又稳定了市场鲜蛋价格。
1950年,合肥市有私营宰猪商87户、宰牛商7户、贩运菜牛商21户、禽蛋行(店)100余户。这一时期,市人民政府对他们实行扶持政策,帮助他们成立屠宰业公会;国营华东蛋品出口公司蚌埠中心组还在合肥设立了收购小组(后由中国畜产公司华东区公司合肥办事处接管)。1952年,为防止病畜肉上市影响市民身体健康,市工商局设立了屠宰场,规定所宰牲畜凡未经此场盖检疫章者禁止上市。1953年1月,在华东蛋品出口公司蚌埠中心组合肥收购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食品出口公司华东区公司合肥门市部,原由土产公司经营的生猪、畜产办事处经营的鲜蛋业务,移交给这个门市部经营。8月,该门市部易名为合肥公司,职工由初时35人增至85人。1954年,该公司易名为中国食品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公司(简称市食品公司)。公司在淮河路设立了熟食门市部,以前店后坊形式经营家畜、家禽、家兔(偶尔亦以野鸡、麻雀、野兔)为原料加工制作成百余种熟食品应市,受到广大消费者欢迎。1956年,肉禽蛋商业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国营合肥市食品公司成了行业的“龙头”。
1957年4月,合肥市撤销了食品公司建制,以东市区、西市区和车站区3个菜市场为基地,各成立1个白肉交易所。1959年9月,合肥肉类蛋品联合加工厂建成投产,原合肥出口鲜蛋包装厂与此厂合并。是年,市食品公司建制恢复,有职工970名,在市区主要菜市场内均设有肉、禽、蛋经销门市部,在淮河路、三孝口、四牌楼等处还设置了熟食门市部。1965年5月,合肥肉类蛋品联合加工厂分为合肥肉类联合加工厂和合肥蛋品加工厂。1969年市食品公司再次被撤销后,由食品、蔬菜、水产、盐业等4个公司为基础组建成市副食品购销站。1970年11月,市食品公司建制恢复。1973年,为解决地处远郊的工厂、学校、科研所等单位职工购买肉食品难的问题,经市有关部门批准,这些单位分别设立了代办、代购、代销商品的“三代店”。1975年11月,安徽激光研究所等单位“三代店”的人员、设备交市食品公司管理。
1980年,合肥肉蛋禽行业全面推行经理(经济)责任制。1983年,大部分小型零售商店实行扩权承包或租赁经营。1984年5月,合肥禽蛋加工厂易名为合肥市禽蛋公司,承担供应合肥市场禽蛋的任务。1985年4月,肉、蛋、禽市场全面放开,国营、集体企业和个体户均可上市经营。是年,市食品公司拥有零售网点44个、职工1728名,在肉食市场仍起主导作用。市禽蛋公司占地6.67万平方米,拥有职工801人,设有禽蛋批发部、禽蛋综合贸易货栈和2个加工厂;合肥肉类联合加工厂设有10个分厂、1个车间、1个肉食品经营部和6个销售点,拥有职工1200名。全市各菜场的肉案一排又一排,贩运蛋禽的专业户和个体户成群结伴,市场气氛十分热闹。
商品购进
民国时期,合肥屠商多采取走乡串户以“卸货还山”(卖完肉再付清本金)的方式收购牲畜。每逢旺季,来自郊县的农民、小贩营运家禽、禽蛋者络绎不绝,各商行多采取坐地收购或派员至产地设点收购的方式购进货物。因为农民普遍持有“养猪不赚钱、回头看看田,养鸡不赚钱、买个油和盐”的观点,甘愿低价(甚至亏本)售猪售禽,因此外地包括上海、天津、青岛等口岸城市的商人也纷至沓来购货。
解放初,合肥市的屠户和经销禽、蛋的私营商户,仍按传统的渠道和方式进货。国营华东蛋品出口公司土产公司、畜产公司在合肥的收购点,常以自购或委托代购的方式,从本地及六安、无为、舒城、庐江、寿县等县收购畜、禽、蛋。1954年3月,国营合肥出口鲜蛋包装厂建成投产,其货源由省商业厅下达指令性计划调供。这一时期,被指定调供合肥货源的地区除本市郊区外,还有六安、肥东、定远、巢县、无为、肥西、含山、淮南、霍丘、金寨、舒城、霍山、庐江、桐城等14个县。1955年2月,合肥市贯彻执行生猪派购政策,收购的渠道和方式基本固定。1956年初,全市私营屠宰商均被吸收成为国营公司的职工,私营禽、蛋店经社会主义改造组成了合作商店。至此,肉食蛋禽业的收购业务全部由国合商业企业统揽。1957年初,合肥市东、西、车站3个区都设有白肉、牲畜交易所,农民在完成国家生猪、菜牛派购任务后,可以将多余部分出售给国营公司,也可以到交易所销售。是年9月,合肥市规定:生猪、菜牛由市城市服务局统一组织收购,任何单位不得自由收购、外运和出售;对鸡、鸭、鹅、蛋等,允许购销双方自由成交,但国合商业要控制市场,调剂余缺。10月,实行用回销猪肉、猪油或奖售饲料的办法收购生猪,每收购1头生猪,发给卖猪者肉票8斤、猪油票3斤,奖售饲料(原粮,下同)票40斤(城市街道居民出售生猪者不发这几种票)。1961年,市商业部门在收购家禽鲜蛋时,实行派购和奖售相结合的办法,奖售品包括食糖、粮食、糕点、香烟、棉布、绒衣、胶鞋、饲料等等。
1966年,省里决定将阜阳地区所属5县划作合肥市肉类商品的补给基地,合肥市肉类进货渠道由原先16个县增至21个县。“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民家庭副业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被加以限制,导致肉、禽、蛋产量下降,生产队完成派购任务困难,有的队甚至蚀本。
80年代初,市商业部门每收购一头生猪由年初奖售给卖者化肥30斤增至80斤,每收购一斤鲜蛋奖给卖者粮票0.5斤。由于政策放开,农民、商贩纷纷涌入集贸市场销售生猪、鲜蛋。市食品公司为了争取货源,扭转经营滑坡的局面,旋即调整收购办法:(1)与养禽专业户、重点户签订供应饲料与收购禽、蛋挂钩的合同;(2)贷款给“两户”(专业户、个体户),以争取固定货源;(3)对市郊计划内收购的生猪每头奖励1元,超计划收购的生猪每头奖励2元;(4)对肥东、肥西、长丰县调供给合肥肉联厂的生猪,计划内每头奖励2元,计划外每头奖励3元;(5)允许零售白肉门市部向基层食品站直接收进白肉。1985年,由于市场肉、禽、蛋商品丰富,合肥市取消了生猪、鲜蛋派购办法,只在淡季平价收购货物时实行奖售。
合肥市肉蛋禽业若干年份商品纯购进量一览表

商品销售
民国时期,合肥县从事批发业务的商行,将收购的畜、禽、蛋等物按各自开辟的流通渠道运销至芜湖、南京、上海、青岛、天津等口岸城市,就地销售或转销国外。从事零售业务的屠户多在菜市场或街头巷尾设立肉案,将猪、牛、羊肉钩挂于一人多高的肉架上,任消费者指点选购。零售禽、蛋者大都没有固定的营业地点,如果在菜市场卖不完,则转至居民区流动叫卖。市场上注水肉、病畜肉、老母猪肉屡见不鲜;禽嗉塞杂,以坏充好,令消费者叫苦不迭。日军侵占合肥期间,禽、蛋批发市场转移至县辖三河镇,零售市场迁至北门双岗、西门二里街、东门二道桥等处,经营肉、禽、蛋的洋行主要为日伪军政人员服务。抗战胜利后,物价逐日暴涨,肉、禽、蛋零售商漫天要价,耍秤、注水、塞嗉等坑害消费者现象比比皆是。
解放初,合肥市肉、禽、蛋零售业务多由私商经营,批发及出口业务主要由国营商店经营,农民八市销售畜肉需持所在地基层政府证明。1954年3月,合肥蛋品厂成立,承担起按计划调供出口禽蛋的任务。1955年,合肥市对生猪实行派购,加之计划价格较低,农民自养的猪多留作自食,城市消费者购买猪肉需要起早排队。1956年,为做好“高干”、“高知”和高层民主人士的猪肉供应工作,合肥市为他们统一制发了《供应证》,凭证可优先购买肉、禽、蛋。市区开放了10多处自由市场,供农民销售自养自宰的牲畜。规定膘肥3厘米以上的猪肉为甲肉。因甲肉每市斤售价为O.62元,仅比下一等级高出0.02元,故消费者纷纷排队争购甲肉。
1958年,合肥市关闭“自由市场”,猪肉供应日趋紧张,禽、蛋供应时断时续。市区试行将猪肉去骨分成后座、前膀、精肉、肋条、槽头、蹄膀、奶脯、小排、龙骨、骨头等项零售。1959年6月,对常住居民发放《商品供应证》,并将肉类列入凭证定量供应商品。9月,将肉食(有时也包括鲜蛋)凭证供应改为凭票定量供应。供应标准为每人每月猪肉0.5斤,其他肉类1斤;产妇凭婴儿《出生证》供应猪肉5斤;部队、医院、保健院、饮食业、各种会议的肉类供应量由商业部门根据实有人数核批。肉类蛋品厂生产的成品除按上级下达的计划供应本省外,还对东欧及东南亚国家出口,对京、津、沪、新疆、云南、广东、广西、福建等省(市)批发。1960年6月,合肥市对住院病员、产妇、高干病员和高温、高空、井下作业人员、专业运动员、高级知识分子、幼儿园(托儿所)儿童、著名演员等发放肉类特需供应专用票。1962年,农业生产形势好转,畜、禽、蛋上市量逐步回升。1964年,肉、禽、蛋敞开供应。1965年,合肥市对回民实行凭《回民证》定量记证供应牛、羊肉办法,使回民都能买到一定数量的牛、羊肉。
“文革”期间,肉、禽、蛋产量回落,货源再度偏紧,合肥市实行计划投放、卖完为止的销售办法,导致许多消费者天不亮就起床排队求购;有的零售点采取按排队序号定量供应的办法,领不到“号”者只好空篮而归。这一时期,合肥市区再次实行凭票定量供应猪肉办法。
1980年元旦,合肥市区实行凭票不限量供应猪肉。不久,市场肉类敞开供应,农贸市场肉、禽、蛋交易活跃,猪肉外流量日增。1982年元月,市区再度实行猪肉凭票定量供应,集体伙食单位凭证供应。1984年市场放开后,因市属3县猪肉销价高于市区价格,故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饮食业都到合肥市区采购猪肉;还有人从合肥市区将猪肉按零售价格购进再以高价返销农村,造成国营商业多销多亏损(指财政补贴)的局面。为改变此种状况,合肥市采取“敞开城门”免收营业税、市场管理费等措施,吸引农民和个体户贩运销售肉、蛋、禽,市场商品丰富,购销两旺。
合肥市肉蛋禽业若干年份商品纯销售量表

储运设施
储存设施1955年,合肥宰牲场建成可容1.75万头猪、150头牛、300头羊的畜舍,曾发生过因活畜储存过多、经验不足、条件简陋而造成不少牲畜生病死亡的现象。1957年,合肥蛋品加工厂建成230吨冷藏库1座,肉类蛋品联合加工厂建成1200吨冷藏库1座。1959年,蛋品加工厂将冷藏库扩建成500吨、600吨冷藏库各1座。1980年,为调节零售市场需求,市食品公司于东市、西市食品商店及中菜市分别建成25吨、20吨、15吨冷藏库各1座。肉联厂于新厂址(西郊洪岗村)建立9000吨级现代化冷库1座,同时建成猪舍7000平方米。1984年,肉联厂又建5000吨级鲜蛋冷藏库1座,同时建成可容20辆卡车的卸货月台和12公里长的铁路专用线及月台。市食品公司也在中菜市内建成30吨冷库1座。
运输设施1960年,市食品公司首次购置一辆4轮汽车投入业内运输。1967~1985年,市食品公司、蛋品加工厂和肉联厂共购置汽车62辆,基本上实现了市内肉蛋禽货运自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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