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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合肥的饭店、酒馆、旅栈、洗染店和水炉店鳞次栉比,理发员(俗称待招)、修理匠走街串巷招徕生意。宣统年间,一位名叫葛维年的待招在逍遥津东边开了城内首家有固定店面的理发店。
民国年间,全城有饮食服务门点百余个,其中规模较大的酒楼有聚星和、佛照楼,设备较全的旅社有庆云楼、童心忆、长安,名气较佳的照相馆有留真、天云楼、容真,设施方便的浴池有飞凤、新生、裕德,技艺较高的理发店有大上海、新生、天天美、红玫瑰、大光明、曼华、曼胜,名气较响的洗染店有祥发益、大昌盛;另外,还有一些修理钟表、钢笔、瓷器、铁锅的匠铺,服务门类比较齐全。日军占领合肥期间,除日商开设的几家料理店和理发店外,其余店家多数歇业。抗战胜利后,多数店家陆续复业,新开店家亦有不少。至民国37年,全城饮食服务门点达708户,其中饮食店540户,旅社45户,水炉39户,理发19户,洗染26户,照相23户,浴池16户。
解放初,机关和国营企事业单位一律不以公款宴请客人,社会各界办宴席者很少,饮食店生意除小吃外,其他业务清淡。
1956年1~4月间,市工商业联合会第三办公处根据党的对私改造政策,将19家较大的饮食店组成公私合营饮食商店,将18家较大旅社组成公私合营旅栈部,将17家较大理发店组成公私合营理发店,将19家较大照相馆及镶牙、钟表修理店组成公私合营摄影钟表镶牙部,将18家较大洗染店组成公私合营洗染部,将13户较大浴池组成公私合营浴池部;另将一些规模较小的饮食服务店,分别组建成饮食、油锅、制面、旅栈、理发、水炉合作店(组)。是年,国营市饮食公司、服务公司、福利公司相继成立,第一家国营饭店——绿杨村酒家和集旅社、饭店、浴池、理发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店家——公私合营长江饭店开张。这一时期,较有名气的饮食服务店家还有大雅楼酒馆、刘鸿盛饺面馆、大众菜馆、长春园饭店、广寒宫酒家、一品香酒家、陶广圣(回民)酒家、庆云楼旅社、鼓楼旅社、大新旅社、世界洗染店、新新理发店、大上海理发店、大丰照相馆、艺芳照相馆、新华(浴)池、飞凤(浴)池、新生(浴)池、逍遥(浴)池等40多家;稻香楼宾馆和国营淮上酒家动工兴建。1960年后,饮食服务业先后归属市城市服务局、市饮食服务公司领导,接受统一的行业管理。
1966~1971年,市饮食服务公司被撤销,其下属国营、集体、合作门点按行政区划归属所在区革命委员会商业科领导和管理。直至1972年市饮食服务公司建制恢复后,才由其再度对该行业实行统一管理。
80年代初,市场日趋活跃,客流量增多。为解决长期存在着的旅客就餐、住宿和市民理发、洗澡难等问题,合肥社会各界及闲散人员纷纷兴办饮食服务店铺。1985年,全市饮食店达2385户、从业人员10551人,其中国营45户、1841人,集体310户、4257人,个体2003户、4453人;旅社达265户、从业人员5717人,其中国营72户、2392人,集体147户、3172人,个体4户、153人;照相馆有36户、从业人员383人,其中国营16户、252人,集体及个体20户、131人;浴池有20户,其中国营13户、260人,属企事业单位及街道办的7户、49人;理发店有165户、从业人员497人,其中国营13户、192人,集体22户、115人,个体130户、190人;洗染店有6户、从业人员77人,其中国营4户、集体2户;水炉店有31户、从业人员55人。1985年7月,市饮食服务公司经上级批准,分为第一、第二饮食服务公司。前者管理所属的国营门点,后者管理所属的集体门点;社会上其他部门办的饮食服务门点及个体户门点摊点不归此两家公司管理。
饮食
清代,合肥饮食业即有经营早点、夜宵、大众饭菜和承办酒席之分。
民国时期,合肥早点的主要品种有:油条、狮子头、锅粑、糍糕、粑粑、煎油饼、油香、蛤蟆酥、春卷、生煎饺(包)、蒸饺(包)、大馍和与之配套的豆浆、豆脑、稀饭等20多个品种。茶馆多属于早点店类型,所卖的点心质量较高;较大的茶馆设有雅座,供政客、商贾等富户专用。大众化饭菜馆多设于交通要道口,通常有红烧肉及卤菜等数种菜肴和大馍、包子、面条、米饭等主食供应。小吃店、夜宵店多设于商业闹市区,主营品种有水饺、小刀面、元宵、锅贴饺、生煎包、甜食及各式卤菜,兼营白酒和色酒。摊贩们经营的有汤圆、绿豆圆、豆糊、油炸臭干、卤鸡蛋等10多个品种,有的还用野鸡、野鸭、野兔、麻雀等制成的野味吸引顾客。
酒家(酒楼)以承办宴席为主,供应炒、熘、扒、烧各式菜肴,用料十分考究。其中五簋八碟宴有用山珍作头菜的高档宴席,也有用海味作头菜的普通宴席。此席上的22道菜点分4个冷碟、4个热菜、5个簋(或海碗)菜、6个烧菜、1只全鸡(或仔猪)、2道点心;价格相当于4~5担熟米的价值。四海六中席共上10道菜:4个海碗菜,6个中碗菜。四盘一锅席共上5道菜:4个围盘菜、1个火锅。大小饭店皆实行“响堂”服务,并配有足够应付生意的“跑堂”为顾客服务。有的饭店还应顾客要求送菜肴上门,或派厨师登门做菜。
解放初,因公务人员皆在食堂吃包伙,邻里间也不看重吃喝情,社会上逐渐形成了以勤俭为荣、以铺张浪费为耻的风尚,故大酒家被迫转营经济饭菜或大众化小吃。这一时期,刘鸿盛的冬菇鸡饺,吴宏发的鸡血糊等具有传统特色的小吃生意火红。
1956年饮食服务业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或合作化)后,合肥市的大小饭店皆实行顾客先付款买牌子,厨师按牌子编号做菜,“响堂”服务方式不宣而废。1958年,不少饭店为支持“大办钢铁”而实行24小时营业。五味斋元宵店曾试行无人售货制,即进入商店的顾客可以自取点心、自付钱、自找零钱。试行中因有的顾客吃点心不付钱或少付钱甚至偷钱,所以该店采用此制只营业了20余天就告停。
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因市场肉、禽、蛋原料匮乏,大小饭店只好经销“盖交饭”(将菜肴盖在米饭碗头上销售),很少经营炒、熘、扒、烧菜肴。绿杨村、长江饭店等较大饮食店被允许出售议价饭菜(高出市价数倍,但不收粮票),有的饭店还出售免收粮票的淀粉粑粑和窝窝头等代食品。
1964~1965年,市场上食品货源比较充裕,市饮食服务公司要求所属饮食店恢复传统菜肴并创新制做1~2个品种的“看家菜”。于是在这一时期,东坡肉、宫爆鸡丁、贵妃鸡、麒麟鱼、罗汉脐、三丁大包、肴肉、煮干丝、冬菇鸡饺、马蹄酥……等传统或新创菜肴及小吃陆续应市。
“文化大革命”期间,东坡肉、贵妃鸡等名菜,刘鸿盛、吴宏圣等饭店名称被视为“封、资、修”产物而更改,个体饭店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而被割(停业),多数饭店模仿职工食堂管理模式经营大众化饭菜,有的还要求顾客自己洗碗。1974年,部分饭店推出分档“和菜”(普通宴席),颇受社会各界欢迎。
80年代,兴办饭店者众,集吃、喝、玩、乐于一体的合资或独资娱乐城、酒家等纷纷开业,咖啡屋、小酒吧、小吃部随处可见;传统名菜应市,“老字”号饭店恢复;川、扬、徽、京、津、粤菜乃至西餐竞相登堂,宴席档次越办越高;服务员、迎宾小姐统一着装、化妆上岗,讲究服务质量。
曹操鸡(逍遥鸡)相传为三国时期魏王曹操的药膳菜。系选用2.5市斤左右的当年仔鸡杀后洗尽血水、风干,经抹调料、素油炸,再置于20多味中药材配制的卤汤中卤焖而成,具有皮脆、骨酥、肉白如雪、烂而连丝、食之清香可口之特点。
御笔黄鳝系选用毛笔粗细的黄鳝配多种佐料制成,入口鲜嫩,风味尤佳。
李鸿章杂烩系选用海参、鱼肚、鱿鱼、玉兰片、腐竹、鸡肉、火腿、蛋黄糕、鸽蛋、猪肚、干贝、冬菇、咸鸭蛋黄、菠菜、鸡汤等原料加佐料烧制而成,具有多味醇香、鲜咸不腻等特点。
荷花鸡系用鸡脯、猪肚、虾仁为主料,火腿、荷花瓣为配料,鸡蛋清、淀粉、鸡汤为调料,再用半开的荷花与鸡肉泥混合制成。具有形美味香、软嫩适口等特点。另外,此菜与荷花粉蒸雏鸡、糖炝花香藕、三色鲜莲汤合称为“四联”菜。
包公鱼(又名红酥包河鲫鱼)系选用包河鲫鱼为主料,包河藕为配料,加佐料用温火长时间烧焖而成。具有骨酥肉烂、入口即化、味鲜汤浓、冷吃热吃皆可等特点。1958年毛泽东主席视察安徽时,名厨梁玉刚曾为主席做了此道菜并受到赞赏。
什锦虾包(俗称虾球)系用虾仁捣成肉泥作外皮(壳),再包入什锦馅心炸制而成。其成品色泽淡黄、球体均匀、外酥里嫩。如加用干贝、鸡肉等佐料制成馅心(略带卤汁),食之鲜味特浓。此菜系特一级厨师梅正荣于1974年在首都人民大会堂工作期间为宴请外宾而制作,曾受到国家领导人及外宾的赞赏。
小笼酢肉系合肥长春源饭店于民国28年的创牌菜。此菜系选用当年出栏猪前胛五花肉加多种调料腌数小时后,再用小蒸笼旺火蒸熟,文火焖烂而成。具有入口即化、鲜咸可口等特色。
银丝面系合肥万花楼菜馆于民国8年承办酒席的面点之一。此面制成后形似银丝洁白,具有韧性、不断、不沾等特点,食时加佐料。
狮子头系用发面拆叠成两个螺旋形花纹,使之形似石狮之头再落油锅炸制而成。质量上等的狮子头,色金黄,味香脆,落地即碎。
马蹄酥(又名罗汉脐)系用精细面粉、上等白糖和猪油等作原料制成,功夫全在于揉面和捏面。质量上等的马蹄酥,外层花瓣叠起,间隙银丝盘绕,内馅香甜细腻,入口外酥内软。
冬菇鸡饺清末,每当夜幕降临时,合肥城内有个叫宋三的居民即摆出冬菇鸡饺应市。此饺以猪后座精肉、上等冬菇为馅制成。方法是用鸡蛋加清水搅拌馅心,用豆粉泼面擀饺皮包成饺子,另用砂锅煨地产3市斤以上母鸡投入冬菇成汤。食时饺汤合一,具有汤鲜香、饺不破等特点。
鸡血糊制作时,选用健康鸡血分成等份倒入将沸之水中,用文火煮熟、浸凉、切成方丁,再与上等咸猪肉末、猪骨汤一并置于砂锅同煮至沸点,继而将豆粉糊顺锅缓缓淋入,待微沸时再加入葱末、姜末、酱油、胡椒粉搅匀即成。此糊血丁嫩、汤鲜辣、肉芳香,食后回味无穷。
包河藕粥每逢夏秋之际,本地居民喜用包河藕与糯米合起煮粥,一来表示对包拯的敬仰,二来享受可口香甜的饮食。制法是:取包河老藕削去藕节后洗净,再将淘净凉干之糯米灌入藕孔,继而置于锅中加水煮熟。
多味元宵分别采用芝麻粉馅、水晶馅、豆沙馅、肉糊馅、白糖馅制成元宵下锅,食时,一碗之中包含五味,故又称五味元宵。
旅店
民国时期,合肥县城各旅社不仅为旅客提供住宿场所,还为旅客提供存放车、轿场所,并代喂骡、马。较大的旅店设有会客室、议事厅,有的还兼营饮食或代旅客买早点、订饭菜业务。小旅店接待经济拮据的旅客,帮助旅客租被打地铺。这一时期,旅店系藏污纳垢场所,住店旅客中吸毒嫖娼者不少,故良家妇女除非不得已,不然是不住旅店的。旅店服务人员(时称店小二)地位低下,如遇地痞、劣绅骚扰或是强人住店,稍有不周即遭打骂。
解放初,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明文规定:旅店不得窝娼,不得为吸毒等违法人提供住宿。住店旅客绝大多数视服务员为同志,视劳动光荣,有的还主动帮助服务员做杂事。1956年,私营旅店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纷纷走上公私合营或合作化的道路。由于撤点并店和流动人口空前增多,因而出现了旅客住宿难等问题。在客铺少、客人多的情况下,有的旅店服务员不再将“三水”(洗脸、洗脚和饮用开水)送到客房,服务态度消极冷淡。1962年,市饮食服务行业推广“十代”、“十到房”服务方式。“十代”即代挂长途电话,代病客煎中药,代售信封、信纸、邮票,代急病旅客挂号就医,代病残旅客洗衣,代旅客买车船票,代备婴儿尿片、针线包和简易药品,代送电报、信件,代租雨伞、胶鞋。“十到房”包括:将投宿旅客送到房,《住宿须知》宣传到房,饮水送到房,电话传呼到房,旅客离店叫更到房,电报信件送到房,茶具清洗、清毒到房,为病残旅客送水、送饭到房,每晚值班人员查铺到房,财产管理做到房。
“文化大革命”期间,旅店在“不为资产阶级老爷服务”的口号下,撤除高、中档客铺及单人房间,简化“十代”、“十到房”服务内容,有的还让旅客“自我服务”打扫卫生,冲开水,帮助服务员钉被褥。由于“造反派”、“红卫兵”大串联和大批群众上访以及外调人员大量增加,因此来肥旅客住宿难问题一直没能解决。
1977年后,旅店业“十代”、“十到房”服务逐渐恢复,有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开办了服务社或招待所,有的区街社队及居民个人兴办了旅店,使来肥旅客住宿难的问题逐渐缓解。不少旅店还派人到车站、码头接客人店,并开办代客预购车船票、为旅客包干伙食等业务;少数旅店以欺骗、色情、强霸等手段“斩客”。
80年代,旅店为提高竞争能力,有的装潢店铺增添设备,有的增设舞厅、酒吧、康乐球室,不少旅店还为旅客提供报纸、刊物,赠送牙膏、牙刷、梳子、肥皂等小礼物。一级客房除有单独卫生间、盆浴淋浴设施外,还配有电话、彩色电视机、席梦思床、沙发、空调、冰箱、地毯等高档设备,其他等级的客房设施也较前大大改善。1980年,市属商业旅店拥有床位数5300余张,1985年达万床以上。
理发
清代,合肥城内待招(理发员)为居民剃头,通常采取包户上门和挑担流动服务两种形式。服务项目除为男士剃清头、刮胡须,为儿童剃“和合二仙”头外,还有应顾客要求为其掏耳屎、杆眼皮(将眼皮翻过来用刀背或骨针摩擦除痒)、摘眼睫倒毛;妇女请待招理发者很少。
民国lO年前后,待招开店从事理发业者渐多。增设的服务项目有:搽油、捶背、捶腿、拿酸筋、吹风(用白铁制成筒炉吹风器)、烫发(用发钳加热烫发)等。服务得到顾客满意的待招,除收取理发费外,还可收到小费。这一时期,男士流行的发型有“二分头”、“葫芦头”;女士所理发型多系分头(俗称“二道毛”),少数理“东洋头”。民国30年,天美美理发店购置了1张铁制靠背理发椅。民国35年前后,较大的理发店开始为顾客提供电烫、电吹风服务,但收费很高。
解放初,理发业废除掏耳屎、擀眼皮、摘眼睫倒毛等不卫生的服务项目。1956年,公私合营理发商店1次购置了100张活动式理发靠背椅分给所属的17家理发店,并在新新、大上海等部分理发店安装了自来水、吊灯、电风扇、大壁镜等设备;香雪海理发店因率先使用大型烫发机而生意红极一时。1958年,理发业为体现“大跃进”,不少店家将男性理发、洗头、吹风、刮须等全套服务缩短在15分钟以内完成。
“文化大革命”期间,理发业的烫发、搽油服务被视作“为资产阶级老爷服务”项目而取消。这一时期,理发店少,顾客排队等候理发现象司空见惯。
1977年后,国营、集体理发店改计时工资制为计件工资制,个体理发店陆续增加,多数理发店将烫发、吹风、搽油等服务项目恢复,有的理发店还配置了空调器、脚踩半自动升降油压理发椅、电视机和沙发。80年代,全市理发业普遍开展化妆、美容、美发业务,服务项目有10余种之多。
照相
民国初,合肥城始有照相馆。此时照相馆设备简陋,照台房顶用油布(后改为玻璃)遮盖,遇阴雨天摄影采光得撒镁光粉(增光剂)。民国10年前后,每逢端午、中秋、春节期间,有的照相馆还派技师携照相机至四乡集镇为民众照相。这一时期,照“全家福”者较多,生活照、分身迭影照及洗印、放大服务很受民众欢迎。民国20年前后,因手携式照相机已进入富裕人家,照相馆便增加代冲胶卷、代印照片等服务项目。民国34年,照相馆始用座式固定相机并采用电光配合照相,有的还增设了照片着色业务。
解放初,照相业生意由清淡逐渐兴隆。至1953年,全市照相馆普遍添置了灯光、布景、模型等设备,有的还更新了相机。服务项目有1寸照、婴儿百日纪念照、新婚纪念照、全家福照、亲朋合影照、个人生活照、团体照等等。1955年后,因拍摄艺术照、风景照、演出照者明显增多,不少照相馆增添了风景板块、戏剧服装等,免费为求照者进行化妆指导。1958年“大跃进”,有的照相馆将营业时间延长,日夜为群众服务。1959~1961年,照相者寥寥,不少照相馆将器械闲置,有的设备损坏了也无人去修。1962年后,生意渐渐恢复。
“文化大革命”前期,照相馆备用的礼服、道具、模型中有不少被“造反派”定为“封、资、修”的产物而销毁。“造反派”还规定:禁止烫发、穿西装、戴墨镜、穿高领者照相;不准在橱窗内陈设不穿军装、不戴红袖章的人物像;不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在马路、公共场所照相。
1977年,照相馆纷纷重置模型、布景及服装,恢复艺术照、风景照等服务项目。80年代,个体照相摊、馆涌现,照相馆、彩扩部网点增加,居民家庭拥有照相机者明显增多,彩色胶卷畅销。这一时期,照相馆所拥有的设备性能逐步完善,技术水准迅速提高。
洗染
清代,合肥城“汉坊”(即洗染店)开办的业务有代客染布、染纱、染衣物、洗皮裘、洗绸缎等。有的染匠用独轮车载着炉灶及染锅,走街串巷为居民染衣物。
民国年间,多数“汉坊”增设了代客修补绸缎、皮裘、毛料衣物等服务项目。一部分“机坊”(纺织作坊)委托“汉坊”染纱、染布,成了洗染店的老主顾。
解放初,国营单位以合理价格直接向农民、“机坊”收购棉花、棉纱和白布,公务人员及多数市民衣着简朴,私营洗染店的生意随之清淡。1953年,市民生活水平已明显提高,穿丝绸、呢绒服装者渐多,其中不少人将衣物送至洗衣店洗烫。翌年,国家陆续对棉布、棉花、棉纱实行统购统销,一些国营公司委托洗染店加工色布,各洗染店生意兴隆起来,尤其是洗染店用自行调配的颜料染成的毛蓝布更受广大消费者青睐。
1956年初,洗染业全行业实现公私合营,并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各洗染店主动承揽洗、染、烫、修补及翻新旧衣等业务,并执行统一价码为市民服务,部分洗染店还购置电动洗衣、脱水机,淘汰了使用半个多世纪的由人工操作的洗染缸和脱水石。1957~1965年,安徽纺织印染厂、针织厂等一批较现代化的纺织印染企业相继投产,经营针纺织品的国营批发企业将收购的部分白布交给洗染店染成色布供应市场。
“文革”期间,机关干部和企业职工将旧衣修补、加色,将丝绸、呢绒衣物置于箱底者较为普遍,以致洗染店生意清淡。但各家洗染店皆可承接到“造反派”委托印制的胸章、袖章、旗帜等业务。
70年代后期,市民的衣着渐渐讲究起来,不少洗染店都添置了锅炉、烘干机、电熨斗等设备,开办了干洗毛料衣物、熨烫时装、皮夹克上油上光等服务项目。80年代,各种洗涤剂进入市场,市民中洗熨丝绸呢绒衣物者渐多,国营、集体洗染店积极拓展业务,私营、个体洗染店纷纷开业。
浴池
民国初,合肥始有男士公众浴池。浴池设大池供浴客共用,服务项目有擦背、捶背、修脚、擦脚、刺血、挖鸡眼、代客买吃食、擦皮鞋等。后来,浴池分雅座和大场座。雅座客房配木制躺椅、搭脚凳、茶几、茶具、拖鞋、浴巾、火盆等物件,服务特别周到;大场座客房只配长条木板凳,多用雅座间淘汰下来的毛巾和木拖鞋。
解放初,浴池生意兴隆。1953年,市商业行政管理机关作出浴池业不再收小费的决定。1956年,部分公私合营浴池增设了沙发座间。翌年,浴池业改3:7为4:6拆帐制,给工人提高工薪。1959年,为解决旅客投宿难问题,浴池业利用浴座(在浴池打烊后)兼营旅社业务。1963年,增设为脚病患者修脚、挖鸡眼、修趾甲等服务项目。
“文革”期间,浴池业擦背、修脚、修趾甲等服务被视作“为资产阶级老爷服务”项目而取消,沙发设施被撤除,浴客饮茶须自己从大桶水笼头中放水,浴池服务员成了“管理员”。1972年,浴池业普遍增设了淋浴设备。1976年后,纷纷恢复传统服务项目,每逢夏季浴客减少时,有的浴池还增设冷饮、小吃部和茶座等。80年代,浴池业普遍在改善店貌、增添设施、提高服务档次方面下功夫,增加经济效益。
水炉
清末,合肥城部分居民于街头巷尾门面房内砌炉灶(俗称老虎灶)烧开水出售。
民国前期,合肥经济比较繁荣,居民考究饮茶。为适应这一行情,水炉店多从护城河取水烧开水供应,原因是这种开水无咸味,宜泡茶。有的水炉店还将老虎灶中的锅改换成吊锅,并以干牛粪为燃料,据说用此法烧开的水沏茶更香。合肥沦陷时,只有茶馆赌场及人口密集区才有水炉店。民国37年,合肥城有水炉店27家。
解放初,合肥市区的水炉店发展到64家,且家家生意兴隆。特别是在上午7~8时,冲(买)开水者常提着热水瓶排队。1954年,水炉店始以自来水为水源,并将老虎灶改造成烧煤灶。1956年,合肥市83户水炉店、187名从业人员组成水炉业合作小组(后易名为合作商店),并实行统一经营。各家水炉店均于门前设置茶水摊点,行人只需花1分钱即可喝足开水。
1977年,水炉合作商店根据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将水炉店占用的私房还给原房主,全市水炉店减少到40户。1982年,市政府无偿拨给水炉业15万元资金用于炉灶改造。各水炉店普遍采用了节能多、出水快的铝质炉灶,从而缩短了顾客等水烧开的时间。1985年全市水炉店有31家、在职职工5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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