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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历来行销淮盐。清道光十一年(1831)前,合肥县沿用“专商引岸制”,行销淮北纲盐。自道光十二年起,改纲盐为票盐,每票运盐10引,每引300斤。同治年间,合肥被划为北盐南运专岸。票商在大通招商局办理售盐手续后,将盐自运漕镇起仓装船,运至合肥东门外河下,然后批发给盐商零售。
民国初,当局在大通设皖岸榷运局。票商在办理手续后,仍从水路运原盐入合肥。民国4年,全国盐运改制,统一按8担(每担100斤)为1引计数。民国10年以后,因淝河河道淤塞日益严重,盐商们只得从浦口、蚌埠、临淮关等地用肩挑马驮的方式将盐运入合肥。至民间26年,合肥、舒城一带从事食盐经营的商号有18家、63名从业人员。
日军侵占合肥期间,为控制原盐流入非沦陷区,日商“通源公司”独揽了食盐运销。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颁布的《盐专卖条例》规定,盐商可在政府指定的销区内自由地做买卖。一时间,合肥崇德街、后大街、前大街、三孝口、十字街、北门街一带的盐店纷纷开张,在菜市设摊或肩挑沿街叫卖的盐贩亦应时出现。
解放初,部分盐商乘机抬高盐价。为保障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华东支前贸易公司从蚌埠调运食盐,交给国营合兴贸易公司批发给盐商、酱园店和消费合作社分销。这一时期,合肥有私营盐店17家,从业人员43人,另有盐贩若干。1950年3月,合肥盐业支公司成立。从此,食盐被列入国家部管统分物资,执行国家指令性调运计划。1954年,合肥盐业批发处根据对私改造政策,将盐贩组织起来,成立了2家盐业联社;将17家私营盐店的原盐购销业务纳入国家计划控制轨道,并规定食盐销售比例:国营占55%,私营占45%。1955年元月,合肥盐业批发处改制为省盐务局合肥市公司,时有职工40多人。1956年元月,15家私营盐店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加入公私合营行列。1957年,合肥盐业经营业务划归市供销社主管。1958年4月,复归市商业局管辖。
1960~1962年,盐田歉收,合肥盐业因食盐的调进量减少而不得不动用储备盐,并对市民实行凭票定量供应食盐。1963年4月,取消定量供应办法。1964年4月,中国盐业公司合肥市公司成立,时有职工65名。1965年元月,中国盐业公司在安徽试办盐业“托拉斯”,合肥盐业由省盐业公司统一安排经营。1969年,盐业“托拉斯”解体,部分干部下放接受“再教育”,盐业归属市副食品购销站经营。是年11月,因受邻省抢购食盐风的影响,导致合肥食盐销量骤增。为防止脱销,合肥市实行凭《购货证》定量供应食盐的办法,直至1970年7月才恢复敞开供应。1970~1980年间,合肥盐业批发部门先后隶属市食品公司、市盐业蔬菜公司管理。
1981年元月,安徽省盐业公司合肥市公司(简称市盐业公司)成立,时有固定资产72万元,职工59人。1985年,拥有固定资产91万元,职工80人。
商品购销
清代,合肥盐务实行官管民制、商收商销制度,食盐由票商从江苏仪征购进,再沿长江和巢湖水路运至合肥分销。光绪年间,合肥县年销原盐23600引左右。
民国年间,津浦铁路全线通车后,合肥盐商从蚌埠购进淮盐,经陆路运销合肥集散。日军侵占合肥时期,日伪当局对食盐实行垄断,常派出汽车从蚌埠进盐,然后由军警押运至合肥配售给居民,并规定有违禁将食盐运往解放区或国统区者,以“通敌治罪”。民国36年,合肥县执行《盐政新法》,准许盐商在其运销区内自由进行交易,盐市比较活跃。
解放初,国营合兴贸易公司、合肥盐业支公司先后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后者从江苏连云港调进淮盐,从青岛大港调进鲁盐,从天津塘沽调进再制盐(芦盐)。这些盐除供应合肥市外,还分销至寿县、舒城、巢县、庐江、无为、和县、含山、肥东、肥西等县。1952年,巢县、无为、和县、含山、庐江5县被划出合肥原盐供应区。1955年,六安、霍山、金寨3县被划进合肥原盐供应区。1960年后,合肥供应区的再制盐来自青岛,鲁盐来自山东昌乐。1956~1962年,合肥原盐年均调进量为17100吨,销量为16900吨。1957年工业用盐为1545吨。1963~1965年,年均调进量、销售量分别为23572吨、28576吨。
从1965年起,合肥市规定:凡每月用盐量超过500吨以上的工业大户(如合肥农药厂、化工厂、化肥厂等),须经省盐业公司核定计划,直接到产盐区办理运购手续。1969年后,合肥原盐销售区范围调整为:合肥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舒城县和寿县的炎刘区以及六安的孙岗、双河、三十岗区。
1966~1970年,合肥原盐年均调进量为37415吨,销量为34700吨。1979年后,合肥原盐调进区范围扩大到内蒙古吉蓝泰(吉盐)、新疆盐湖及七星湖(湖盐)、福建厦门(闽盐)、湖北长江埠、四川乐山、山东益都和江西、江苏2省部分地区。
1976~1980年,合肥原盐年均调进量为40191吨,销量为39690吨(其中工业盐4440吨)。1985年,年购进37145吨,销量36835吨(其中工业盐2141吨)。
储存设施
1950年以前,合肥没有专用盐库,市场所需食盐均由批发部门在航运码头直接批转给经销者。1951年合肥盐业支公司成立后,始于胜利路86号兴建盐库2幢,使用面积800平方米。1959年下半年,因食盐的月调进量猛增,故在南七里站十八公里铁路专用线线外的空地上安排了临时存放场(1960年拆除)。1966年,市盐业公司在亳州路中段兴建了一条长470米的盐业铁路专用线,并就近建盐库5幢,使用面积3000平方米,货棚3幢,使用面积1200平方米;同时还建了货位、月台等配套设施。此库储量可达1.5万吨,建成后取代了原胜利路盐库。自1967年起,合肥盐库存盐始终保持在8000~10000吨,其中1985年末库存为9214吨,其中食盐6398吨、工业盐2056吨、农牧盐206吨、渔业盐554吨。
附:储盐方法盐包进库后,工人将其堆高7包,并留出四周通道;如遇来盐较猛时,则加高存放,但不得超过15包。对中转盐有时用露天货位存放法临时储存,即将盐包堆码成梯形再用篷布遮盖严密,并于“雨前、雨中、雨后”认真检查。70年代中期起,始采用电动传送带装卸,并采用原包计量或逐包过磅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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