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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合肥市工业基础薄弱,煤炭消耗量不大。1950年,国家对煤炭实行计划管理,煤炭资源由国家统一分配,国家分配多少,调进多少。本年度,合肥市销售煤炭13000余吨。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煤炭购进和销售逐年增加,1955年购进煤炭75227吨,销售煤炭55367吨。1958年购进煤炭517085吨,销售煤炭523000吨。1959年购进煤炭878430吨,销售煤炭908493吨,这两年大办钢铁用煤量占用煤总量的70%以上。1961年购进煤炭316123吨,销售煤炭282458吨。1962年购进煤炭204049吨,销售煤炭181882吨。1963年购进煤炭271719吨,销售煤炭263102吨。这期间,由于贯彻“农轻重、吃穿用”方针,供应农村生产和城市生活用煤的比重有了较大增长。1963年,供应农村生产、生活用煤较上年增长1.2倍,城镇居民生活用煤上升9.5%,而工业生产用煤较上年只上升0.5%。
“文革”期间,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煤矿生产和铁路运输受影响,合肥市煤炭资源分配指标不能满足,运输计划大量落空。为缓解市场供应紧张状况,分别于1972年、1974年、1976年,组织大批人力和车辆自行去淮南、淮北煤矿拉运煤炭,以维持全市生产和生活用煤的需要。1976年购进煤炭358239吨,销售煤炭373937吨。
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合肥市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以12.4%的速度递增,城市人口也由1978年的65万人增加到1985年的82万人,对煤炭的需要量日渐增多。1983年,全市煤炭缺口8万吨。1985年,缺口20万吨。为了保证全市生产和生活用煤的供应,燃料公司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加强驻矿催调力量,驻矿代表由1981年的4人增加到1985年的10人;二、公司主要负责人约请市委、市政府和市物资局负责同志多次亲赴省内外各煤矿争取支持,以保证国家分配的计划内煤炭资源全部调进;三、注重信息,先后与山西省经委签订了一批协作煤,与山西省粮食厅签订粮协煤,与淮南谢一矿联合集资开发小井矿。通过这些渠道,这几年每年组织的计划外煤炭都在10万吨以上。其中1985年自行组织计划外煤炭17万吨,缓解了供需矛盾。
经营品种
建国初期,合肥仅有淮南煤矿公司营运处合肥营业所经营少量的淮南烟煤。1950年7月,营业所由地方接管更名为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合肥经营处后,负责经营煤炭、木材、毛圆竹、水泥、黄砂、石料、砖瓦。1952年调进部分无烟煤,开始用人工手摇机生产少量(日产1吨左右)蛋型煤球供应市场。1953年10月,木材、毛圆竹划交市木材公司经营。1955年开始用电机带动滚筒生产蛋型煤球,日产可达20吨。1958年3月,石油公司并入,同时经营煤炭、石油产品。1959年5月,石油业务划出。1962年初,明光路煤球厂自制几副手工铁模,用手工生产直径15厘米、高20厘米、重1.5公斤的大经济煤球试销。1965年开始用蜂窝煤球机生产蜂窝煤球供应市场。1971年9月,公司建材商店移交市建材公司经营。至此,公司专营煤炭业务,经营的品种有淮南原煤、块煤、干石,淮北原煤、泥煤,百善无烟煤,烈山无烟煤,山西晋城混煤、块煤,晋东南混煤,阳泉末煤、块煤,河南焦作混煤,河南密县末煤、成型煤等。1984年12月,燃料公司开始经营重油业务。1987年,公司经营煤炭品种近20个,共92.33万吨。
供应范围
1985年底,燃料公司担负着合肥市750余个工厂(包括市、区属以上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不含中央和省属直供企业),1147个集体食堂,532户饮食服务行业,以及文教、卫生、驻肥部队、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等2500余户和全市20余万户60多万居民生活用煤的计划供应任务。长丰、肥东、肥西3县燃料公司的业务、生产、财务计划的分配与下达也属市公司管辖。另外,还担负着经济区舒城、六安、桐城、庐江、金寨等县的煤炭中转供应任务。
供应方式
建国初期,煤炭资源充足,营业所按照“大力推销,争取货币回笼,掌握市场,稳定物价”的方针,敞开供应煤炭。1951年,合肥营运处与用煤户签订合同,办理赊销业务。1953年,国家对煤炭实行统一平衡分配制度,由大力推销转为计划供应,煤炭购销方式为统购统配。煤炭资源、计划、调拨、价格、税收由国家统一掌握。全市工业用煤实行“计划合同制度”。1958年大办钢铁,炼焦煤占供应总量的70%以上,煤炭供需出现缺口,市场煤炭供应趋紧,1962年开始实行凭证定量供应。1975年成立下厂服务队,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基本摸清了企业锅炉台数、型号、生产任务、用煤数量及品种,对煤炭实行凭证定量、按期核销核供制度。1977年开始,全面推行计划到厂、供应到厂、代办运输、送货上门、定额管理、月季核销、管供、管用、管节约、管回收的供应方法,坚持“增产增供,减产减供,停产不供”的原则。1978年,根据国务院“对燃料要像口粮一样实行定额供应”的批示精神,对全市工业用煤单位进行调查研究,计划综合平衡,按企业产品、产量、产值、消耗定额,实行凭证定量供应。市场用煤计划也作了重新修订,按各用煤单位的生产任务、营业额、就餐人数、用煤计划等比例,定量、定额计划供煤。1981年,按照保主、保重、择优供应原则,工业用煤首先保住轻纺、手工业和日用品的生产,其次是水泥、化肥等行业;市场用煤对城镇居民、食堂、饮服业和农村的烤烟、茶、薄荷、油坊等优先供应,对单位浴池、水炉及跨区供销社等按原计划压缩10%供应,区以下小型工业压缩30%供应,对社队、街道饮服业150多户、个体400多户均按国营、集体同行业标准核供。1982年,工业用煤采取指标到局(区),年耗600吨以上企业直供到厂,包干使用的办法。全市工业和非工业系统26个口344户,按产品定额的116户,按产值定额的89户,固定定量定额的119户,经过修订,达到或低于本企业历史最好水平123户,占可比户188户的53.7%。1985年改革煤炭供应方法,对工业和市场用煤坚持计划分配,实行切块到局,包干到厂,核实定量,凭证逐月核供,不足部分可自由购买市场协作煤,也可自行采购。1986年,坚持计划管理,量进而出,根据省、市下达计划,做好均衡供应,控制超供现象。对煤炭品种实行计划外串供和品种指标调剂。1987年计划内煤炭欠调4.67万吨,本着“一保生活,二保生产”的原则,对市场生活用煤保证供应,对工业用煤按到货率的1%减供,严格控制供应计划指标的突破。
饮食服务业用煤
饮食服务业用煤包括机关、团体、企业、学校、部队的炊事用煤和取暖用煤。
集体伙食单位炊事用煤以粮分等,按粮定量,凭购粮本或购粮发票供应。月用粮在300公斤以下者,按公斤粮0.7公斤煤供应;月用粮在2500公斤以下者,按公斤粮O.6公斤煤供应;月用粮在2500~5000公斤者,按公斤粮0.5公斤煤供应;月用粮在5000公斤以上者,按公斤粮O.4公斤煤供应。临时工按签订的合同施工人数,每人每天供煤0.5公斤(包括喝水用煤)。
喝水用煤,500人以内的单位,用老虎灶烧水每月供煤2吨,用锅炉烧水每月供煤3吨,无水炉又无锅炉者,每人每月供煤7.5公斤;1000人以上单位,用老虎灶烧水每月供煤4吨,用锅炉烧水每月供煤8吨,无水炉又无锅炉者,每人每月供煤7.5公斤。
对单位的浴池供煤,每个池每月供煤5~8吨,根据具体情况批供。
对中学,每所每季供应成型煤450公斤。对小学,每所每季供应成型煤300公斤。对单位幼儿园,根据孩子人数多少和是否就餐,分300公斤、450公斤两个标准,季核月供,对单位理发室,3个座位以内的,季供应成型煤300公斤;3个座位以上的,季供应成型煤450公斤。对单位卫生所,每个每季供应成型煤300公斤。
饮食服务业用煤,按营业额计划,每百元营业额供煤50公斤,按税务发票,核定下季供煤数量,凭证供应。
豆制品加工用煤,按购豆量计划,每百斤豆供煤30公斤,凭购豆发票及供应证件供应。
集体取暖用煤,每年由公司下达标准和办法,按行业系统组织供应。为减轻冬季供应压力,各煤球厂做好提前购买的准备。
居民生活用煤
解放前,合肥居民多用柴草烧锅,以炭取暖。建国初期,居民尚无烧煤习惯,经营处派人用人力车拉煤,走街串巷,沿街叫卖。在煤炭推销宣传中,部分居民开始接受烧煤。当时供应混合散煤,居民自己加工成煤团或煤饼使用。1955年始,民用煤除供应原煤外,开始供应机制蛋型球。1962年开始用手工生产经济煤球供应市场。1965年以后开始用蜂窝煤球机生产蜂窝煤球供应市场。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和城市人口的增长,机制蛋型球和蜂窝煤球的供应量也越来越大。1976年供应成型煤12.09万吨,其中蜂窝煤球1.6万吨,占成型煤球供应总数的13%。1985年供应成型煤球20.66万吨,其中蜂窝煤球14.17万吨,占成型煤球供应总数的68.6%。1987年供应成型煤球21.94万吨,其中蜂窝煤球供应19.15万吨,占成型煤球供应总数的87.3%。
供应标准1961年12月开始,全市居民生活用煤凭《购粮证》后附的《居民购货证》不限量供应。1968年5月1日起,统一使用《城市居民购煤卡》购买煤球。“文革”期间,煤炭供应十分紧张,为了保证城市居民生活用煤的供应,1972年10月1日起,全市居民生活用煤一律凭票定量供应。供应标准为:1人户,每月50公斤;2~3人户,每月75公斤;4~6人户,每月100公斤;7人户,每月125公斤;8人以上户,每月150公斤。为了鼓励计划生育,自1979年8月起,对城镇居民只生1个孩子户并已领取《计划生育光荣证》的,发给一次性奖励煤票300公斤。
供应方法1972年,当月煤票可延期5天使用。1973~1978年度,当月煤票可提前5天、延期1个月使用,使用期为65天。1979~1981年,煤票不分月份,全年可以使用。由于煤票全年有效,造成淡季买煤少,旺季买煤多,增加了生产供应上的困难。1982年开始,煤票改为季度有效,可以提前5天、延期5天。做到均衡生产,均衡供应,缓解了排长队、买煤难的问题。此办法一直延续至1987年底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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