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50年代,合肥市财政局曾配备专职财政监察干部,负责有关财政监察工作。不久,又将财政监察工作划给各科室有关业务人员。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根据预、决算审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有关财务会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遇有违反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的情况,随时抽调专人进行检查,按照规定给予纠正或上报处理。1978年上半年,为了加强财政监察工作,市财政局成立监察科,专门负责监督检查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人员贯彻执行和遵守财经政策、法令、制度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受理和检查有关破坏财经制度、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从1953年合肥市建立一级财政以来,通过财政监察,纠正和处理了不少违反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的行为,保护了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1961年,发现少数单位存在违反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的现象。有的单位将应缴杂项收入0.39万元,不上缴财政,却以私人名义存入银行;有的工厂将费用列入成本。通过检查都予以纠正。
1980年4月,组织力量对1979年财政收支工作开展大检查,查出因违反财经纪律,以致减少国家收入总额为273.4万元,其中截留坐支85.4万元;提高收支标准,扩大收支范围,乱挤成本159.7万元;多提各项基金14.6万元;其他项目13.7万元。通过反复核对动员,共补缴入库96.3万元,其余问题均按政策分别情况作了处理。
1980年,接待群众来访46人次,通过检查,查出违纪总金额3.74万元,均已作了适当处理。
针对有的企业将所生产的产品低价赊销给职工,挤占成本2.66万元。经过查实后,限期将所挤占金额交入金库。
对于有的单位部分职工私分承包工程款0.23万元、借帐户及代开发票等问题,经派人核实后,上报中共合肥市委决定,交由市工商局查处。
针对有的单位滥发实物,拉用计划内木材、预算资金,打家具无偿送给职工的问题以及有的工厂出售边角碎料收入26.53万元,厂里不入帐,长期存在乡、镇企业帐上,作为该厂的小金库,用以购买未经报批的小面包车、吉普车和其他未经批准的开支等情况,均已用送书面材料的方式,向省、市有关方面作了汇报,并要求查处。
1981年7月,合肥市开展了财经纪律大检查,为时半年。查出违反财经纪律23项,总金额达1294万元,同时还查出一批经济案件。1985年8月,根据国务院和安徽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合肥市组织了财务税收大检查。全市(含长丰、肥东、肥西3县)有5309户国营、集体工商企业按规定进行了自查。检查后,主动补缴漏税款和能源交通基金1384.2万元。在重点检查中,884户自查不实者又补缴偷漏税款和能源交通基金1495.3万元;个体工商户补缴税款49万元。另外,全市(不含县、区)60个市级预算行政、事业单位也都进行了自查,其中,23个单位经过重点复查,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673.4万元。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