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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农民暴动
民国15年9月,由安徽去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回来的崔筱斋、胡济、曹广化等革命青年,在合肥北乡双河集(今长丰县造甲乡),成立合肥地区第一个党组织—中共合肥北乡支部。根据中共中央7月通知精神,该支部成员深入农村,广泛宣传和发动农民参加革命斗争,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安徽省农民运动委员会”。同年11月,中共中央在“农运计划”中,将合肥列为全国开展农民运动的中心地区之一,并由上海中央局派遣中共党员蔡晓舟赴合肥,与郑鼎(李云鹤)联合社会进步人士聂鹤亭、许习庸等人,在寿县争取古渡岗民团—李雨村部,组织串连300余人,建立“安徽讨贼军第四军”,在吴山庙举行武装暴动,打响了合肥地区反对军阀的第一枪。11月23日,安徽讨贼军第四军由吴山向合肥进发,在合肥北乡四十埠,与军阀陈调元调来的一个旅短兵相接,经激战,终因寡不敌众,被迫退至古渡岗,分散隐蔽,起义失败。
民国16年9月,中共党员童汉璋,奉党组织指示,由上海来到合肥,以教书为掩护,把大革命隐蔽保留下来的党员和陆续从外地返回的党员组织起来,在路经合肥的国民革命军团长、中共党员许继慎的帮助下,恢复成立中共合肥党小组,年底在城东小学成立中共合肥特别支部,民国17年春又扩建为中共合肥特别区委。合肥党的组织恢复后,深入合肥四乡,发动农民开展抗捐、扒粮斗争。民国17年7月,特别区委派共产党员周味韶去肥西南岗集,领导农民抗捐。时国民党合肥县政府稽查委员熊仁鉴至南岗催捐,周味韶领导农民拒不交捐,并砍死了熊仁鉴,收缴民团十几条枪枝,使国民党合肥县政府受到很大震动,迫其再不敢随意下乡收捐。同年8月下旬,特别区委获悉蒋介石要亲自视察合肥,便组织四乡群众到合肥进行请愿示威,抗议伪县长吴观光课征烟税附加,迫使蒋介石当场签字退税,吴观光不久即被撤职。西乡将军岭团总因抗拒退税而被逮捕,后死于狱中。此间,合肥特别区委还在合肥北乡路口、官亭、王拐岗等地,先后组织4次规模较大的农民抗捐抗暴斗争。民国19年5月,中共合肥县委成立。民国19年3月,改设中共合肥中心县委。同年8月,根据中央指示,合肥中心县委与寿县中心县委合并,组建成立皖西北中心县委。此间,县委出版党刊《合肥红旗》,先后在四乡建立农民协会、互济委员会、少年先锋队童子团等群众组织,并建立合肥西乡赤卫队,领导城乡群众开展罢工、罢课、扒粮、抗捐、抗暴斗争。
民国20年,合肥地区党组织,为配合鄂豫皖苏区红军的反围剿斗争,趁农村青黄不接,农民缺粮之际,于4月7~12日,在合肥北乡双河集纵横四五十里地区,组织数千名农民在游击队、赤卫队和红枪会的武装保卫下举行了暴动,扒掉地主豪绅粮食2000多担,捣毁双河集联保办事处和团防局,收缴七八处民团枪支。4月12日形成高潮,参加扒粮斗争的农民达万人,扒粮斗争一直扩展到下塘集的几个村子。此次扒粮斗争受到国民党正规军和民团的残酷镇压,大批群众被捕、被杀。暴动领导人、安徽省农运委员会主任、中共北乡区委书记崔筱斋被捕,后被敌人杀害。游击队长刘宏勋也壮烈牺牲,但斗争的火种并没熄灭。5月1日,合肥中心县委在西乡雷麻店、官亭和北分路口三地召开群众大会,有2000多人参加集会。会后,参加集会的农民群众在游击队的暗中保护下,分三路进行扒粮斗争,共扒掉地主豪绅的粮食200多担。
开展抗日斗争
民国26年7月7日“芦沟桥事变”后,合肥地区党组织根据中央的方针,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游击斗争。
民国31年春,日军对淮南(原称皖东)抗日根据地频繁进行扫荡,国民党李品仙部也不断发起进攻,加上严重旱情,根据地面积逐渐缩小。同年6月,以原新四军二师6旅18团4连为基础,组建成立淮西独立团。11月,驻造甲乡的淮南铁路游击队与18团的一个排及警卫班合并,组建成立淮南铁路游击大队(1943年6月,合并到定合县五区区大队)。独立团及游击大队,在合肥北乡开展打鬼子杀汉奸斗争。经多次战斗,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至1945年8月,独立团发展到1000多人,改编为新四军2师6旅17团。
民国32年冬,合巢庐中心县委改称合巢县委(亦称巢合县委),所属巢湖支队更名为巢北支队。巢北支队,经过艰苦斗争,开辟了一条由青龙厂经磨店、西山驿、山王到周家疃长达150华里的交通线,有力地加强了新四军2师、7师间及其与军部的联系,加强了淮南、皖江两抗日根据地的联系,保证了人员和物资的运输,直至抗战胜利。
发动民主运动
民国34年后,合肥地区党组织针对蒋介石搞假和平真内战的阴谋,积极组织和领导人民群众开展反美反蒋的爱国民主运动,不断掀起反饥饿、反迫害、反内战和抢米浪潮,罢工、罢课、罢市、请愿、游行示威等爱国民主运动此起彼伏,成为全国反对内战、争取和平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
支援大军渡江
1949年2月合肥解放后,合肥市即成立支前委员会和支前司令部,市委书记、市长分别担任政委、司令,统一组织调动全市人力、物力、财力,支援前线。据统计,当时合肥张兴、益华、程丰3家米厂,1个月生产军粮50万斤;第四区一次送军鞋6000双;以挑挽业、平车业和贫苦劳动群众5029名组成的一支运输队,仅一个月时间,就为解放大军运输各种军用物资5125万斤,装卸物资27000万斤,转运伤员8500人。肥东县还组织15000多名民工,在15天内整修铁路、公路185公里,修架桥梁20座,有力地支援了人民解放军的渡江战役。
开展剿匪反特斗争
合肥解放后,国民党在合肥及郊县潜伏一批武装匪特,他们乘我新生人民政权刚建之际,采取各种手段进行破坏活动。有的搞武装反扑,袭击区乡政府;有的混入我军、政内部,阴谋策动叛乱;有的抢掠烧杀,迫害干部群众;有的利用封建会道门、“水鬼毛人”、“皇帝显世”等,造谣惑众,制造动乱。鉴此,根据中央和区党委指示,合肥市委于1949年3月进行全市党政军民齐动员,开展以军事清剿和政治瓦解相结合的剿匪反特斗争。采取六条措施:一是建立剿匪指挥组织,统一领导剿匪反特斗争;二是调动部队和民兵,进行军事围剿;三是开展深入侦察破案,深挖隐藏的匪特;四是依靠和发动群众,开展群众性的揭发检举和反霸斗争;五是认真执行和广泛宣传党的“首恶必办,协从不问,立功受奖”政策,分化瓦解匪特组织;六是开展治安联防,发挥基层政权和民兵作用。经过一年多时间,共歼匪5510人,镇压罪大恶极的匪首46人,缴获六○炮1门、轻机枪4挺、长短枪3534支以及大批弹药和物资,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开展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10月,根据中央指示,中共合肥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城乡深入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宣传教育活动。仅在1951年3月下旬的10天中,就召开各种形式的宣讲会、报告会53场。全市各机关、团体、街道、各行业直至居民和农户,均制定了抗美援朝爱国公约,各单位开展爱国生产竞赛活动,各界群众踊跃参加捐款、捐物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援前线。据统计,至当年10月,合肥工商界捐款购置工商号战斗机1架,工人群众捐款2.8亿多万元(旧币,下同),农民群众捐款1.6亿多万元,城区干部、居民捐款4.4亿多万元。同时还广泛开展了拥军优属活动:商业、服务业对烈军属购物实行9折优待;郊区农民为无劳力或缺劳力的81户烈军属197亩土地进行代耕、包耕;各区政府和有关街道为无工作的烈军属安置就业,仅1951年9~10两个月,就解决了234人就业问题。
开展土改运动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是年,市委成立土地改革委员会,抽调干部组成土改工作队,分驻市辖各乡村开展土改运动。
合肥市土改运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土改法,发动组织群众;第二阶段,划分阶级成份;第三阶段,没收或征收封建地主五大财产,分配土地;第四阶段,总结验收,复查纠偏。在整个土改运动中,全市共划定地主10536户,富农9350户,小土地出租5627户,中农119537户,贫农170047户,雇农23839户,其他成份6000户。共没收、征收土地165.2305万亩、房屋19.8306万间、耕畜3864头、大型农具53227件、粮食474.2768万斤。对所没收的财物,除少量留作公用外,余全部公平、无偿分配给贫苦农民。
合肥市土地改革运动历时4个月,至1951年4月基本完成。
实行“一化三改”
1953年,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即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根据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针对合肥市工业基础薄弱,以及个体手工业、私营工商业、农业等具体情况,市委制定了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坚持大力发展工业,引导、组织手工业、农业走合作化道路,对私营工商业,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式,对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在此期间,国家先后投资兴建一些工厂,主要有印刷、制砖、粮食加工、酿酒、制糖、卷烟、矿山机械、农机制造等。
从1954年起,合肥市按照国家从国防战备需要和调整工业布局出发,在省委的统一安排和支持下,先后接受由上海内迁64家小工厂。这些工厂,除个别并入合肥市原有企业外,先后组建起大、中型企业18家,成为合肥市的骨干企业。如安徽纺织印染厂、安徽动力机电厂、药厂、安徽针织厂、合肥金笔厂、合肥华丰面粉厂、合肥搪瓷厂、合肥好华食品厂、合肥电池厂、合肥开关厂等,这批工厂的迁建,初步奠定了合肥工业化基础。
1951年,中共合肥市委按照“自愿互利、国家帮助、循序渐进”的原则,首先在农村发动开展合作化运动。合作化运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51年春至1953年底),发动农民组织农业生产互助组;第二阶段(1954年春至1955年秋),建立和发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第三阶段(1955年冬至1956年春),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据统计,至1956年,全市农村共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404个,入社农户333229户,占总农户94.5%,全市农村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
合肥市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在1951年6月至1952年12月开始进行试点。1953年,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明确逐步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中共合肥市委即着手在全市引导和推广建立手工业生产社(组)。1954年4月,中共合肥市委召开全市手工业者代表会议。同年9月,制定《训练办社骨干,培养办社干部计划》,1955年3月成立合肥市手工业生产联合社,并抽调一批干部、工人骨干,组成合作化宣传队,深入各行各业,宣传党的合作化道路政策,在工人自愿联合的基础上组社建社。至1955年底,全市共组建生产合作社(组)37个,社(组)员1781人,占全市个体手工业者总人数37.1%。截至1956年1月16日,全市32家私营工厂和934家私营商店,全部实行了公私合营,从而基本实现了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1957年,合肥市实现工业产值23644万元,比1949年初增长182倍,超额完成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1952年,中共合肥市委根据中央指示,于元月至7月在全市发动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在城市工商界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三反”运动中,共揭发706人有贪污问题。其中贪污额在百万元(旧币,下同)以上的有117人,百万元以下的555人,千万元以上的34人。贪污金额总计达102857万元,追退赃款45329万元。有24人被判处徒刑,占贪污人数的3.5%;150人受党纪政纪处分,占贪污人数的12.8%。“五反”运动中,通过清查,工商界中有17户为完全守法户,1462户为基本守法户,632户为守法户,498户为一般违法户,43户为严重违法户(后复查改为21户)。严重违法户占工商企业总户数的0.8%。对上述违法户均分别视情给予适当处罚。
开展反右派斗争
1957年5月,根据中央部署,中共合肥市委在全市发动开展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至1958年夏结束。由于斗争中贯彻执行了错误路线,把一部分帮助党整风提了意见的人错划错定为反党右派分子和“四种人”,总数达3519人,这部分蒙冤同志直至1962年的甄别平反和1978年以后的冤假错案平反,才得到彻底改正。开展“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8月,根据中央指示,中共合肥市委在全市发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仅1个月时间,全市即成立57个人民公社,入户农民36.28万户,占总农户99.9%。是年冬天,市辖东市、南市、西市、北市4个市区,也改建成立城市人民公社,其下辖街道也改建为分社,实行政社合一。与此同时,全市掀起大办钢铁热潮,农村有十几万农民被调集城市大办钢铁。由此,“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等开始泛滥,致工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1959年底至1960年春,全市农村出现饿饭、浮肿病、人口外流、农田荒芜和非正常死亡等情况,城市居民中患浮肿病的人口也渐增多,党在工作中出现的这一重大失误,直到1961年试行“包产到户”责任田后,才逐步得到纠正。开展“四清”运动
1963~1966年,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中共合肥市委在全市城乡组织开展清思想、清经济、清政治、清组织的“四清”运动。农村的“四清”运动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第二阶段,清思想、清经济、清组织(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干部“洗手洗澡”,开展批判,核实定案退赔);第三阶段,开展对敌斗争(对清出的敌我性质问题开展斗争,评审地富反坏分子);第四阶段,组织建设(包括整党、整团、整顿基层组织,选举组建公社、党、团、民兵等领导班子,制定生产发展规划和各种规章制度),每阶段历时3个月。城市“四清”运动分六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工作;第二阶段,反对铺张浪费、分散主义、官僚主义;第三阶段,进行群众自我教育;第四阶段,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第五阶段,划分阶级成分;第六阶段,整党、整团,整顿工会及民兵组织,建立规章制度。重点单位每阶段历时4个月。运动中贯彻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生产建设为中心。生产建设虽有发展,但由于运动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指导思想上出现了“左”的错误,致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这一错误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彻底纠正。
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
根据中央1966年5月16日通知,中共合肥市委于当年5月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发动、指导全市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前期,市委向教育、文化、新闻等单位派出工作组,开展批判“三家村”、挖“黑线”、揪“黑帮”斗争。其后,社会上掀起造反浪潮,受1967年上海“一月夺权”风暴影响,市委领导权被造反派夺取,致机构瘫痪,秩序失控,“打、砸、抢”事件连续不断,无政府主义严重泛滥。1967年9月,解放军6408部队奉命进驻合肥。1968年4月18日,经南京军区党委批准,合肥市成立“三结合”革命委员会。革委会成立后,在指导思想上继续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展清理阶级队伍,大搞斗批改和下放干部、学生、居民等运动。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文化大革命”方告结束。
开展“揭批查”运动
在粉碎“四人帮”后不久,中共合肥市委即根据中央部署,在全市发动开展以查清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清除“四人帮”的帮派体系为重点的“揭批查”运动。一些在“文革”运动中犯有严重打、砸、抢及其他违法乱纪和造反起家、突击入党、突击提干的人被揭露出来,并从组织上受到清洗,一批被错误批判、迫害、排斥的老干部得到重新启用,初步清除了“文革”运动的余毒。
1979年,中共合肥市委遵照中央指示,将党的工作重点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及时提出“以城市为中心,带动农村发展,以机械、电子工业技术进步为先导,以轻纺、食品、建材和农业为重点”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使全市国民经济出现了协调发展的局面。1984底,合肥市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8.6亿元,比1970年增长56%。
平反冤假错案
自1957年后,在历次运动中,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先后造成一批冤假错案。对此,1978年初,中共合肥市委成立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承办复查冤假错案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落实政策办公室,负责全市冤假错案复查工作,各单位也都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复查组。整个复查工作分三步进行:第一阶段,复查和平反了“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第二阶段,对“文革”前历次运动的历史老案复查平反(包括“四清”、反右倾、反右派案件);第三阶段,落实党的有关政策,包括台胞政策、去台人员亲属政策、宗教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原国民党投诚起义人员政策、工商业者政策,把原系小商小贩、手工业者从原资产阶级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为地主、富农分子改定成分。至1982年底,全市共复查各类案件23384件,其中全错全平的14113件,部分错部分平的3396件,维持原结论的5875件。1983年到1985年中,全市又复查了一些遗漏的案件,至1985年底,合肥市复查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
开展整党工作
1983年10月11日,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作出在全国分期分批开展整党的决定,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中共合肥市委根据中央决定和省委部署,于1984年12月4日召开全市整党动员大会,并建立整党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在该工作开展后,首先进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城市和农村,自上而下,分四批全面进行整党。每期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整党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第二阶段,对照检查,深入整改;第三阶段,组织处理,党员登记;第四阶段,总结验收。在整党中,市委抽调近百名干部组成10个联络组,分别进驻县、区等10个大系统,协助所在单位党组织抓好整党工作。在整党过程中,始终坚持对党员进行党的理想、宗旨和纪律的教育,坚持党要管党,加强党性,端正党风教育,实行边整边改的方针。在此次整党中,全市共有132102名党员(其中预备党员5690人)参加了整党,占党员总数的99.95%。经过复查,合格和基本合格,给予办理登记手续的124973人;因故暂未办登记手续的101人;因不合格给予缓登记的1098人;因是“三种人”或有其他严重问题不予登记的240人。此次整党至1987年结束,前后共进行3年时间。
实行经济改革
1978年,中共合肥市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研究怎样把全市农业生产搞上去的问题。会后,在市辖郊区、长丰县进行了“联产责任制”的试点工作。1979年,根据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精神,市委决定在全市农村推行联产责任制。1980年,各种形式的联产责任制向包干到户的形式发展。至1981年春,全市农村有95%的生产队实行了“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成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高潮。
1984年,全市农村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社分设,建立170个乡、镇,共1993个村,撤销了人民公社,取消了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使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推动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市委根据中央决定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确定以城市为重点,以简政放权、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以推行和完善经济责任制为起点,进行企业经济体制改革。从1984年起,全市先后有364家大中型企业分三批实行了厂长承包责任制。随着改革的发展,全市工业企业有40户实行放开经营综合改革;75户企业实行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23户企业实行了股份制;38户企业被兼并;对因长期亏损且扭亏无望的好华食品厂,实行破产;建立3个大的企业集团,2户企业实行仿“三资”企业试点;国营商业企业53户实行国有民营,90%企业实行“四放开”经营。此外,全市工业企业在立足内涵改造的同时,加强“外引内联”。至1985年底,全市工业企业先后引进技术151项,利用外资9218万美元,并先后与上海洗衣机、永久自行车、凤凰自行车等外地名牌产品厂家实行联营,与外地进行横向技术协作173项。合肥市生产美菱电冰箱、荣事达洗衣机、芳草牙膏,WY60A型液压挖掘机、天鹅空调器等国优产品企业,均先后引进国外、境外(包括日本、意大利、美国、香港、台湾等)的先进技术和设备。
1978年,合肥市工农业总产值达21.4元亿,其中工业产值16.9亿元,农业产值5.4亿元。至1985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达45.3亿元,比1978年翻了一番。其中工业产值34.8亿元,农业产值10.5亿元。1981~1985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达13.25%,是合肥市历史上经济增长最快的一个时期。
进行旧城改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合肥市委、市政府为有计划地进行城市建设,组织专人,经过几年调查、研究,对合肥城市性质、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城市布局、道路网络等进行了全面规划,并于1983年9月成立“两路改造指挥部”,首先对金寨路、长江西路进行改造,拉开了旧城改造的序幕。此项改造仅投资5000万元,用3个多月时间,拆除旧房56万平方米,新建楼房面积263万平方米,使两路面貌焕然一新。嗣后,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分片进行城市改造,先后对蜀山路、安庆路中段、寿春路、淮河路西段、蚌埠路、金寨路南段、阜阳北路(修成花园街)、当涂路、长江路等进行改造建设,使合肥的主要街道和马路焕然一新。先后建成19个风景优美、设施齐全、生活方便的居民住宅小区。其中西园新村、琥珀山庄住宅区在国际、国内都得了奖。1984年,市委、市政府发动全市人民参加共建,建成总长8.7公里、占地137.6公顷的环城公园,不久又建成包孝肃墓园。此外,先后完成淝河清淤防洪工程、煤气一、二期工程和四、五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建设工程,使合肥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大大加强。至1985年,合肥已初步建成为园中有城、城中有园的绿色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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