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合肥解放初,看守所隶属司法部门。1950年,看守所移交公安部门统一管理。当时有15人组成的看守班负责看守、警戒工作,并开始建立一些规章制度,如收押案犯时进行登记、检查、编号、发号牌后分别关押;收押案犯有物资时发给收据,案犯出所时凭据领物;每月灵活检查号房;找个别表现较好的人犯了解号房情况。1952年后,市看守所逐步建立健全收押、警戒、看守、提讯、押解、接见和生活卫生、物品信件检查等规章制度。
1953年9月上旬,市检察署对监所进行历时8天的检查,认为监所较整洁,无臭虫、跳蚤和虱子,无传染病,但还存在管教方法简单,偏重惩罚等缺点。对此,看守所进行认真整顿,加强管理和教育。1954年,对犯人开展了争取光明前途,认罪服法教育。一些人犯经教育后坦白余罪、检举他人。1956年,看守所兴建房屋54间,增设浴池、图书室、医疗室、理发室等设施,改善了人犯的生活条件。1958年,市看守所根据中央提出的“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方针,组织一些在押犯生产自给,如挑土方、做钳锅、砸矿石等。老弱病残犯、女犯在室内做鞋底、织毛衣、磨豆腐、缝纫等。当年生产获利4814.85元。1959年,利用特赦机会,对看守所在押犯开展政治攻势。据不完全统计,在押犯检举监内外反革命和其他刑事案件线索材料327件,经查证属实199件。继续坚持生产自给,全年收入3468元。生产成果一般用于改善犯人生活。
1960年元月30日晚,发生18名行政拘留人员挖洞逃跑事件,看守所采取紧急措施组织追捕,并总结教训对监所进行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1961年,4个公安分局均设置拘留所。第二年,西市分局拘留所并入北市分局拘留所。不久,又撤销其他分局拘留所,行拘人员与未决犯分别关押和管理。1962年以后,看守所在押犯一般不参加劳动,判刑后全部送往省劳改局所属劳改场所。
1973年,设立行政拘留所,市公安局颁布了《关于拘留所工作制度暂行规定(试行草案)》,明确拘留所关押管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收押时凭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并规定其主要任务及教育、生活、卫生等制度。1979年,在检察院的配合下对监所进行两次全面检查和整顿。一是及时组织清理积案,解决关押超过法定期限问题。二是划分号房,包管包教,及时掌握人犯思想动态。三是开展政治攻势。通过宽严处理典型案件,促使在押犯认罪服法。四是抓监所环境卫生和生活管理。定期进行消毒、洗晒衣被、洗澡、理发和剪指甲。对病犯及时检查治疗,有急病和疑难病的,均经批准住院治疗。对在押犯的生活,按照规定的标准,本着平时略有节余,节日适当改善的原则,做到吃粗、吃饱、卫生。
1981~1982年,市看守所认真贯彻中央21号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3个法律,对在押人犯开展政治攻势,取得了明显效果。2年内,在押人犯共坦白交待各类案件205起。在学习、宣讲、教育阶段,采取集中宣讲和分组学习相结合,个别谈话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方法。首先由“三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结合实际宣讲三个法律文件,然后将文件材料发至各个号房,进行分组学习,并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对轻微犯罪人员,立足于教育、挽救,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进行感化。对多次逃跑,或几次拘留、劳教、劳改的,则着重讲明政策,晓以利害,启发他们主动交待罪行。
1984年始,看守所逐步实行以明确职责,考勤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管教干部分号包干后,做到“四包”,即包安全、包教育、包管理、包卫生。每月组织干警检查评比。干警的考勤办法:每天由本人签到,所领导查核,月终统计,张榜公布。年终结算评比,根据每人出勤和实绩,对照岗位责任制实行奖惩。与此同时,在看守人员中开展“搞好文明管理是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假如我的亲属在关押期间被虐待,我是怎么想的”讨论。许多看守员在讨论后,自觉改变过去简单粗暴的管理方法,把人犯当人看,不打骂虐待,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为了搞好监管秩序,在人犯中开展创“五好个人”、“五好监房”的活动。“五好”的具体内容是:①学习好。每天熟记监规,知道本人触犯《刑法》哪条,知道当天报纸、广播上刊播的重要新闻。②遵守制度好。遵守各项监规,发现他人违反监规及时报告管教干部。认罪服法,不搞串供,不将危险违禁物品带入号房。⑧文明礼貌好。不讲脏话、举止文明,不吵嘴打架。④卫生整洁好。不在墙壁、铺板、门窗上乱写乱画,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⑤爱护公物好。爱护衣被、书刊、报纸,不损坏门窗,铺板等监房设施。每月由分包监房干部掌握,评比一次“五好个人”。经本人对照,大家评议,报所务会审批后给予奖励,有的建议办案单位予以从宽处理,有的结案后,将“五好”登记表转送劳改单位。对“牢头狱霸”,经报批给予加带戒具。对其中屡教不改的,将其表现材料送办案单位建议从严惩处。
1986年,看守所坚持依法管理、文明管理、从严管理。加强监所安全设施,加固和更换铁窗及破损铺板。严格收押、出所人犯的检查制度。清查危险物品,排除事故隐患。实行目标管理,管教人员对包干的号房人犯做到知姓名、知案情、知思想,特别对重点人犯严格控制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并严格交接班制度。整顿监房秩序,实行文明管理,经常对在押人犯进行法制和前途教育,组织收听广播、阅报,学习文化知识,开展“假如我是受害者”的讨论。采用请人犯亲属规劝的办法,利用人犯亲属送衣探监等机会,介绍人犯入监后思想情况,请他们运用讲话录音或写信规劝,促使人犯认罪服法。加强对人犯的卫生防病工作,督促人犯搞好个人卫生,监房内外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整洁。把人犯当人看,严禁打骂体罚,严禁随意使用电警棍和戴戒具。
1987年后,看守所推行以定岗定责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实行教育经常化,管理制度化,生活规范化,促进人犯认罪服法,改恶从善,确保监所安全。此后,看守单位总的管理发展为“四四”目标管理。具体内容为:①无自杀、无逃跑、无行凶、无传染病蔓延。②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生活卫生落实。③与办案单位配合协调,抓耳目建设,完善监管设施,做好信息反馈。④严禁打骂体罚人犯,严禁接受人犯及亲属馈赠物品,严禁为人犯通风报信,严禁侵占挪用囚粮和人犯物品,严禁使用人犯为管教干部干私活。1990年3月,市公安局制定了《合肥市看守所、收审所目标管理实施方案》,从监所安全、管理教育、管教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岗位责任制。
1992年,贯彻实施国务院发布的《看守所条例》,全面改进和加强看守工作。一是加强安全防范,在实行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基础上,坚持24小时双人坐班制度。全年组织28次安全检查,查缴铁钉、绳索等违禁品120余件,串供信42封,堵塞隐患漏洞100余处,确保了监所安全。二是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对查获的118名“牢头狱霸”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三是物色建立治安“耳目”,提高狱中侦察破案能力,先后破案15起。市看守所利用“耳目”提供线索,破获李朝流氓杀人案,王正云抢劫杀人案和李炳桥拎包盗窃2.7万元的重特大案件。四是严格依法管理,文明管理,不断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和劳动教育。积极做好防暑降温,防病治病工作,使在押人犯没有发生中暑、疾病传染和死亡等重大事故。五是加强监所建设,自1989年动工兴建的市看守所竣工投入使用,监控安装一期工程开通,成为全省一流的看守所。新看守所位于合肥市城东乡螺丝岗,占地面积13162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1148.1平方米,3幢监房,建筑所面积3635.4平方米,可关押600~800人犯。监房内设置有线广播,闭路电视,便于对犯人实施教育。监房设有铺板,冷、热水管及淋浴装置,放风场,电风扇等,通风、采光条件良好,监所内还设有理发室、医务室,改善了在押人犯的改造、生活环境。
上一篇:第一节 预审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