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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寿材
旧时,合肥民间俗尚土葬,故人死后必备棺材装殓。棺材,又称寿材,喻老人寿终正寝、享福尽寿之意。尤其是70岁以上的古稀老人去世,不仅被视为寿享天年,而且被视为人生一大喜事,故民间又有将棺材戏称为“嫁妆”的,将古稀老人去世,比作婚嫁,化悲为喜,视为是同样值得庆贺的“白喜事”。因此故,合肥民间有许多家庭,常在老人进入暮年之后,即提前做寿材,此俗一是表达对老人的孝心,让老人对后事放心,二是言此可“冲喜”,得保老人安然无恙,免灾长寿。
棺材的品质,视家庭经济状况而有很大区别。富裕人家,为老者置办的棺材,常取上等质地整木加工,称作“十圆”、“十二圆”等,不仅质优料整材厚,且经油漆加工,外观光泽呈亮,内有细纱布护衬,不渗水不透气。普通家庭往往只能是尽力而为,以有木棺行葬为可,无法豪费。然置办棺材,无论是请木工上门加工,或是于店家订制订购,均不兴讨价还价。因传统道德认为,为老人做寿材敬孝心,不能吝啬,而店家或木作匠人亦通常不随意乱要价,认为不能赚“黑心钱”。
棺材,即寿材置办好后,若老人健在,常内作防腐防蛀处理,外覆红绸或红细布,于内屋存放。
做寿衣
合肥民间为老人备办后事的另一件大事是做寿衣,亦称“老衣”,即老人死后所穿之衣。寿衣面料为棉布,称作“生布”。颜色多为黑色,衬里为白色或红色。款式,男为长袍和棉裤,女为斜开襟棉袄和棉裤,用粗针大钱制作,不钉扭扣。件数成单。鞋子为毛口、不滚边。冠戴为瓦楞道士帽,黑面红里,另加飘带。此俗已久废。
送终
送终,又称作“送老”。即在老人临死前,家人应赶至与老人见最后一面,曰“送终”。在老人即将咽气时,应将其由床上移至地铺,曰“睡铺草”,头朝内墙,脚朝门外。然后卷起床铺,撤掉蚊帐。待老人咽气后,即将死者所睡之床褥、所用之蚊帐等,尽于屋外焚烧。同时给死者作象征性修剪指甲、洁面净身,穿上老衣,并给尸体头枕一砖,脚垫一土坯,曰“顶天立地”。身盖一白布,与铺草相连,曰“铺金盖银”。另与其脸上蒙一张黄表纸,免其羞见天皇。在其脚前还要置一盏米饭,上加一煮鸡蛋,插上竹筷一双,曰“倒头饭”。身边点油灯一盏,置瓦钵一只,不断于钵内焚烧纸钱,朝夕奠之,以供死者亡灵去途打发各路小鬼纠缠,得以黄泉之路畅行无阻。此俗今废。
报丧
老人断气后,家人要立即通知至亲好友,俗称“报丧”。形式有口头告诉和发讣文告诉。大户或上流社会人家,多张贴讣告或在报上登发讣告,广为告知。欲通告远离他乡的亲人,则借助电话和电报等手段。此俗今仍沿习,做法上大同小异。公职人员去世后,通常由其生前所在单位成立治丧委员会,协办丧葬有关事宜。
吊唁
接丧家报丧后,至亲好友,四邻八舍,纷往吊唁,一是表达对死者的哀悼,二是向死者亲属表示慰籍。旧俗,吊唁者多向死者行跪拜或鞠躬、作揖礼。若为父母殁,其孝子则以三磕跪拜礼答谢,媳妇、女儿等人则号啕恸哭。今实行火葬,死者尸体多停放火葬场,丧家多在正屋客厅设灵堂祭悼,前往吊唁者多向死者遗像行鞠躬礼,然后劝慰其家人节哀。若有情礼相送,如挽联、挽幛、纸、香、爆竹、花圈等,应在3日内,即死者出葬或火化前送达。
出葬
旧时,因俗尚土葬,故死者尸体通常在家中停放3日即封棺出葬。若死者上辈老人尚健在,则停放2日即出葬。死者尸体入棺称“入殓”。内以干石灰铺底,上铺棉被,棉被上放七枚“垫背钱”。尸体周围以死者衣服等物塞牢,另置放若干石灰包,用以干燥。封棺前,死者亲属要围棺与死者作永诀。封棺后,棺材由室内移至门外两条长板凳上,捆扎好抬杠,然后由八名抬棺人(俗称“抬重”、“八大仙”等)抬运。启棺时,死者的孝子贤孙等要跪拜,并随及踢倒垫棺的板凳等物,摔碎烧纸的瓦钵,鸣放鞭炮,焚烧铺草等。棺材上路,若为父母殁,其子麻衣跣足,余子女贤媳皆“披麻戴孝”,扶棺啼哭护送死者“上山”。沿途,死者的贤婿则每经一叉路口放一串炮竹,并抛撒纸钱,以打发孤魂野鬼,余子孙众则手持用红、黄、白、绿色纸扎制成的引魂幡、丧棒随后。引魂幡、丧棒以多多益善,喻死者子孙多、家丁旺。富豪权贵人家,常以火把、鼓乐吹奏前导。棺材抬至坟地,落坑后,首先由死者长子向棺上覆第一杯土,余亲属每人再向棺捧覆一杯土,然后堆土成坟,再烧纸放炮举祭。临返回时,要将引魂幡、丧棒等丧葬物弃于坟墓。返回进家门前,要从燃烧的草火堆上跨过,以免将秽气带进屋内。其间俗尚之繁杂,不胜详记。今合肥城乡实行火葬,昔出葬之俗已废。
做七
做七,又称“七日祭”。即从死者亡后第一个七日起,至第七个七日,其亲属在每个七日为死者举行一次祭悼。其中“五七”为大七,除要给死者亡灵烧送纸钱外,尚要以酒饮菜肴、烧灵(焚烧纸扎的屋宇等,俗称“灵库”)祭悼死者。在七七四十九天内,死者的儿女孙众等亲属,不得理发修面,不得穿红戴绿,不得饮酒沾荤,不得外出作客,不得歌舞举庆,要恭谨地闭门守孝。直到“完七”后,即是过了重孝期,方可除孝,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今民间此俗渐淡。
谢孝
旧时,合肥民间遭遇丧事人家,通常在亡者“五七”之后,由其孝子对前来吊唁的人逐家登门叩拜致谢,俗称“谢孝”。并置办酒席酬谢为丧事出情出力的人,称“献馔”。亡者若在60岁以上,其酒席称作“寿酒”。席间俗尚“偷寿”,即将食用之饭碗“偷回”,主人视而不见。因民间习尚此俗,故有的家庭往往特意备办许多碗盏供“偷”。宴毕,主人还要送每个客人一条白土布大手巾,曰“孝巾”。今合肥民间仍兴谢孝俗。谢孝的做法通常是以信函或在报上登文告等形式鸣谢。
守孝
旧时,合肥民间因崇尚儒家伦理道德规范,故家中老人去世后,其孝子贤孙等人,通常要守孝3年,配偶亦同。在此期间,不得穿红戴绿,不得涂脂抹粉戴花,不得举办婚事,春节期间不贴红对联,不外出拜年,读书人则于家中守护庐舍,不外出赶考应试和做官。然在实际做法上,常难免例外,如清末李鸿章,在其父病死家乡之时,先初被清廷以“丁忧”为名排挤回家,后因太平军势大,清军难抵,便又被招回启用,谓之“忠孝难能两全”。此所谓俗尚在人,变通之法也在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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