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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建设
〔党员队伍建设〕1951年,淮南矿区有党员1061人,产业工人党员数量很少。1952年7月,省委派人在电厂和九龙岗矿进行建党工作试点,通过抓典型试验,建党工作开始走上正常轨道。1952~1954年发展党员1951名,其中产业工人党员从1952年6月前的108名,到1954年9月增加至1154名。1955、1956年,随着淮南煤矿的开发,党的基层组织由原来的192个支部,增加到246个。两年中,全市发展的新党员中有知识分子569人,妇女180人,分别占发展新党员总数的24.7%和8%。1957年,集中主要力量加强预备党员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现有党员的质量,党员发展工作基本停止。1959年4月,市委下发《关于接收新党员工作指示》,全年发展新党员2602名。1960年,在城市加强在老工人、技术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及高级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在农村加强在没有党员或党员很少的生产队、社办企业和农村民兵中发展党员。全年发展党员4545名,大型厂、矿的生产班组基本消除了党员空白的现象。从1962年7月至1965年底,全市基本上没有发展新党员。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市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党员发展工作一度中断。1966~1971年,全市共发展新党员1874名。“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党员发展违背了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1972~1975年,共发展新党员6859人,其中一部分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还吸收了一些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和打砸抢分子,给党的建设带来了很大危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党组织贯彻积极慎重的方针,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注意在知识分子、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青年、妇女和生产第一线职工中发展新党员,党员质量普遍提高。1982、1983年两年全市发展党员2348名,其中发展知识分子入党616名,生产第一线职工入党1107名。
1984年,各级党组织推广了化工部第三设计院、第二矿工医院党委在优秀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的经验,加快了全市知识分子入党的步伐。到1986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党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0.1%。1987年,对全市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及时纠正了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987、1988年两年发展新党员6537人,基本上都经过一至两年的培养考察,并严格入党手续,保证了发展质量。1989年发展党员工作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协助和监督基层党组织建立了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制度,改善了党员队伍结构。1989、1990年两年共发展党员3989名。其中在1989年发展的2108名新党员中,工人1021人,占48.4%;农民207人,占9.8%;干部636人,占30.2%;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33人,占20.5%;25岁以下的210人,占9.9%;25岁至45岁的1710人,占81.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18人,占15.1%;妇女396名,占18.8%。
〔干部队伍建设〕1952年,全市有干部4991人,其中省级干部1人,地级干部12人,县级干部172人,区级干部603人,一般干部4243人。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迅速发展,市委基本上执行了中央制定的“统一调整、重点配备、大胆提拔”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干部政策和“大胆大量地提拔干部和培养干部”的方针,发展壮大了干部队伍。1953~1957年,5年中提拔各类干部4760人,其中县级以上干部490人,区级干部2088人,一般干部1804人,技术干部378人,招收新干部1741人,调进干部2874人,5年内干部增长了2.26倍。
1957年,全国“反右”斗争开始后,市委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整风的指示,开始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开展整风运动,并把整编下放干部作为整风运动第三阶段的主要任务,充分发动群众开展大鸣大放,大争大辩。至1958年,全市共精简干部3461人,占干部总数的25.2%。1960年,市委组织部制定《1960~1962年干部下放三年规划》,本着充实第一线的原则,当年下放干部2135人,其中县以上干部226人;提拔各级各类干部1261人,其中县以上干部129人,区级干部819人。同时,对干部的政治历史和阶级成分进行审查,列入审查范围的人员9889人,处理246人。
1963年3月,中央发出《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全市开展了“五反”运动。1964年,在全市开展以“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为内容的“四清”运动中,组织安排领导干部“洗澡下楼”,深入基层蹲点调研帮助工作。同时抽调1300多名干部到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整党工作。运动中对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考察了解。
1966年“文化大革命”全面开始后,全市各级党组织陷于瘫痪状态,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和斗争。一些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枪分子趁机混入各级领导班子,给党的事业造成了巨大损失。以后在整党中进行了清理。
中共十一届三全会以后,各级党组织从实现党的工作重点转移的大局出发,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1981年,根据中央提出的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重点考察了凤台县、潘集区、纺织局、机械局、造纸厂、纺织厂等20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全面分析了全市125个县级以上单位班子工作情况,本着有进有出的原则,选拔了89名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同年三四月份,对全市县级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总结推广了化三建党委开好民主生活会的经验。当年,市委组织部制定了《1981~1985年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规划》,确立了150多名后备干部人选,建立登记卡片。重点抓了“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的复查、验收、总结工作,办理案件24件。1982年,调整充实了县级以上领导班子45个,在掌握1981年后备干部的基础上,新增加后备干部184名,通过全面考核,全年提拔中青年干部120名,其中副县级以上干部53人,科区级干部67人。是年,市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抽调78名干部专门从事清理“三种人”(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工作,各级党组织根据市委的要求,经过深入细致的摸底排队,基本上查清了“文化大革命”中市一级两大派组织的基本情况和演变过程,摸排出了跨行业、跨地区造反组织37个,重大事件33起,主要肇事者350余人,查出了有问题的县级干部118人,科区级干部429人。按照党的政策,对查清核实的17人作了处理。同年上半年,对全市平反“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工作再次进行全面检查,共计检查案件498件,发现应改未改的案件97件,全部进行更正。下半年,对“文化大革命”中立案审查的各类干部案件进行一次“回头看”,全市抽调办案人员452名,对干部受批评、审查所形成的材料,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全面进行清理,清理出1160名干部的材料46233份,落实了200名干部被扣工资的补发问题。同年,市委平反了186名中高级知识分子的冤假错案。
1983年,市委组织部根据中央机构改革精神,着重抓了县级班子的配备工作。经过调整,市直机关部、委、办、局57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平均年龄44.9岁,比原来下降8.7岁;凤台县和五个区的党政新班子共有56人,比原来减少9人;平均年龄42.5岁,比原来下降7岁。在选用干部上,坚持走群众路线,民主推荐和组织考核相结合。1983年,提拔40岁以下的县级干部71人,有25名45岁以下的干部任正职。新提拔大专文化程度的干部114人,大专文化程度任正职的有29人。全年提拔妇女干部19人,非党干部26人。在清理“三种人”工作中,处理了27名干部。1984年,市委组织部在基本完成县级和二级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先后调整充实了11个县级新班子,组建配备了18个县级领导班子。
1985~1990年,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日趋得到加强。在配备各级领导班子工作中,贯彻执行“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1985年调整充实48个副县级以上领导班子。1986年调整72个班子,调整干部178人。1987年调整充实100个班子,调整干部178人。1988年调整充实100个班子,调整干部224人。1989年调整班子5个,调整干部20人,1990年调整班子63个,调整干部143人。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中,1986年建立了市人才信息网络,广开才路。1989年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后备干部制度的补充意见》,重申了后备干部的条件、选拔程序和培养措施,对后备干部的管理和考察作出明确的规定。1990年,针对后备干部工作薄弱现象,制定了《关于选派部分中青年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意见》,从市直机关选派了15名同志到县区乡镇和大中型企业挂职锻炼,促进了后备干部建设更加扎实有效。在干部审查工作中,严格把好事实关、定性关和处理关,至1986年,对全市227个重点核查对象,已基本完成了核查任务。与此同时,继续落实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解决了一大批历史上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遗留的问题。
历年党的基层组织、党员统计表

二、宣传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1949年4月至1952年6月,中共淮南矿区委员会宣传部主持宣传工作。矿区及所属各矿、厂均成立宣传委员会,统一领导党政工团机关的时事宣传工作,党委书记任宣传委员会书记,宣传部长任副书记,各矿以分会为单位设中心宣传组,由党政工团负责人及各系统宣传委员参加,党团负责人为组长,下设宣传鼓动组、黑板报组、读报组、收听组。全矿区共有宣传委员217人。
解放初期,矿区党委广泛开展了抗美援朝时事宣传和爱国主义生产竞赛活动。并通过建立工人业余学校,举办职工训练班等形式,对工人进行文化普及和安全生产、反对浪费等教育活动。1951年,有1000多名职工参加各类文化学习活动,占全矿区17196名职工总数的60%。通过学文化与学政治相结合,接受系统的共产主义思想和党的知识教育。1952年6月,中共淮南市委成立,组建市委宣传部。1953年开始全面负责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当年11月始,开展了声势较大的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的群众约占全市人口的95%以上,工人受教育面达到100%。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及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重大意义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党员和干部学习毛泽东及中央其他领导人的有关讲话和中央关于“三大改造”的决议草案。对工人群众的宣传教育主要通过工人代表大会、办训练班、工人夜校或组织报告员、工作队等方式进行。农村以支援工业生产、巩固工农联盟的宣传为主,开展勤俭办社、增加生产、抗灾抢种等各项工作的宣传。
1959年1月10日,市委宣传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工作的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活动。1960年2月9日,市委书记刘廉民在中共淮南市第二次代表会议上作了《以毛泽东思想为指针,进一步加强理论教育和党的宣传工作》的报告,总结了经验教训,提出了做好党的宣传工作的新要求。
“文化大革命”期间,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一度受到严重挫折。
1978年4月,市委在李一矿召开了全市宣传新时期总任务的现场会,对全市学习宣传总任务和新宪法作了具体部署。1980年,市委宣传部组织力量到部分厂矿企业就新时期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后的宣传工作做了全面调查,写出了《关于工矿企业党员思想状况的调查》、《关于淮南煤炭基地会战指挥部职工队伍状况的调查》、《关于我市89个工矿企业宣传队伍、机构、编制情况的调查》等3份调查报告呈报市委,为做好新时期党的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依据。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0年,市委持续不断地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宪法》、《选举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1984年以后,宣传工作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加大了经济体制改革宣传工作的力度。年初,组织了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学习宣讲活动,全市有宣讲员2700多名,其中县级以上领导干部47名。共召开宣讲会1053场,受教育者达64.7万人次。1985年以后,编印宣传材料4000多份,召开宣讲报告会5000多场和录音报告会700多场次。1990年,市委宣传部先后组织编写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段自由化》、《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教育》、《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形势教育宣讲提要》、《正确认识东欧形势,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社会主义教育读本》等30余万字的宣讲和辅导教材。1990年下半年先后下发了《中共淮南市委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中共淮南市委关于加强学校政治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意见。
〔干部理论教育〕1950年之前,矿区的干部理论学习主要采取分批调派到中燃部、煤总、皖北党校和在矿区举办脱产干部训练班的方式进行。1953年11月至1954年5月,组织干部进行了政治理论、文化知识的学习,参加学习的干部达7584名,共划分27个中级组,502个初级组,每周保持6~10小时的学习时间。通过这次系统学习,干部基本达到理论通、政策通、行动通的目的。1958年在全市掀起的全民学哲学运动中,组织干部系统地学习了《哲学常识》、艾思奇的《辩证唯物主义讲授提纲》等。1959年,组织干部学习八届六中全会文件和重大时事政策,在县级以上干部中结合学习《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和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两本书。1960年1月,市委举行学习毛泽东思想动员广播大会以后,全市群众性的学习毛泽东著作运动逐渐形成高潮。1965年,重点组织干部学习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等哲学著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干部中学习毛泽东著作的形式主义倾向逐步得以改变,使毛泽东长期倡导的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得到恢复。1979年,组织干部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同时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及《邓小平文选》等文献。1985年按照省委部署,重点抓干部的马列主义理论正规化教育,学习《政治经济学教材》和《自然科学概要》,并结合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等。1988年,在全市城乡开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工作。市委分4期对市属842名县级以上干部进行了轮训。淮南矿务局和电力系统也举办县干轮训班,全市共轮训县级以上干部1200余人。在对普通干部进行的理论教育中,各地区、部门和单位,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形式进行轮训。1990年,市委对全市干部学习哲学作了具体部署,先后举办了3期学哲学骨干培训班和4期学习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班,脱产轮训副县级以上干部1400名。
〔党员理论教育〕解放初期,基本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党委的主要精力集中在对经济建设工作的领导,相比较而言,对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略显不足,对党员教育仍局限于党内文件和上级会议文件的传达和学习,缺乏系统的党员教育计划的安排。1956年,根据党员队伍的发展和党员不同的文化程度,制定了党员教育计划,采取定期上党课或举办短期业余党训班的形式,组织全市新党员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党员标准。1962年,全市开展党课教育709次,受教育的党员15246人,业余党校党训班举办85期,培训新党员4187人。1963年,根据中央“从现在起,要再用一年多的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一个大规模的普遍深入的教育运动”的指示,市委宣传部联合市委组织部对全市的党员教育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组织实施。
1980年市委作出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向全体党员和党的干部进行一次政治教育,轮训教育内容主要以党章修改草案、《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主,结合学习毛泽东《整顿党的作风》、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陈云《共产党员的标准》以及《党的基本知识》等书。全市134个县级以上单位完成轮训任务的有102个,占全市单位的75.4%。至1982年,通过不间断的反复教育,全市党员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问题有了统一认识。1983年,对全体党员集中开展了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整顿。全市共有55031名党员参加了轮训学习。同时,党员教育阵地不断发展,至1988年,全市共有业余党校66所,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轮训党员68000人,党员教育面达90%。1990年,主要配合全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了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础知识的“三基”教育活动,同时进行了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和理想、信念、宗旨的教育。据统计,全市业余党校已发展到102所,办培训班242期,培训党员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15246人。还对农村27000名党员进行了冬训。
〔精神文明建设〕1982年3月,“全国文明礼貌月”活动开始,淮南掀起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到1983年,主要是以“振兴中华、建设安徽、造福淮南”为口号,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倡导讲文明、有礼貌、学先进、树新风。1984年3月,成立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4~1985年,以创建各级各类文明单位为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重点治理脏乱差。市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制定了《关于我市1984年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意见》,重点提出了全市文明单位建设的规划、标准、任务和要求。年底全市有150个企事业单位参加了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共建成各级各类文明单位542个,其中市级文明单位37个。1985年11月22~26日,“安徽省创建文明城市实现社会风气好转经验交流会”在淮南召开,市委书记王乐平代表中共淮南市委、市政府在会上作了《创文明单位、建文明城市,实现社会风气好转》的工作经验汇报。1986年起,主要以创建文明城市为目标,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为重点,开展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竞赛活动。
1986年末,市创建文明建设指挥部正式挂牌,独立办公。同年,参加省辖九地市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的第一次检查评比,淮南市荣获省“文明单位建设”单项优胜城市称号。1988年,全市文明单位已发展到721个。1990年7月,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制定了《淮南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共6章24条。同年12月12日,中共淮南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淮南市文明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的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两个文明建设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
三、统一战线工作
淮南解放前夕,在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感召下,淮矿当局及地方士绅配合人民解放军,使矿区和平解放。解放初期的统战工作,主要是大力组织全市各界党外人士参加土改、镇反、抗美援朝等各项政治运动,为巩固人民政权共同努力。与此同时,认真搞好政权机关的统战工作。1953年前市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共有代表258名,其中民主人士39名,占总数的15.2%。1954年7月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250名代表中,民主人士为50名,占总数的20%。1955年3月市一届二次人大会议选出的14名市人民委员会委员中,有民主人士7名。4个区民主人士占代表数的比例是:田家庵区为19.3%、九龙岗区为17%、大通区为14%、八公山区为9.1%。各区人民委员会根据不同情况,由11~13人组成,民主人士分别占27~30%。市、区政府均吸纳1名党外人士担任副市长、副区长,在政府部门中,也相应有党外人士担任实职。
此后,统一战线工作范围更加扩大,依托政治协商机构,广泛团结民主人士从事社会主义建设,与各民主党派保持密切联系,协助建立组织。1956年,民革、民盟淮南市支部建立,在地方政治生产和经济建设中起到积极作用。同期,还协助建立市工商联,开展对私营工商业者的统战工作。市、区工商联对团结、教育会员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在社会主义改造后,又推动会员发挥了经营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专长,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工商联各级组织分别参加地方政府工作的协商和讨论,发挥了民主监督的作用。1957年,在反右派斗争中出现扩大化,民主党派、知识界和工商界等一批代表人士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遭到破坏。1959~1961年期间,中共淮南市委对“左”的错误进行了纠正,但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始,统一战线工作再遭重创。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委重视和加强统战工作,认真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积极落实政策,努力恢复和发扬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充分调动了各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统一战线工作重新出现了生气勃勃的新局面。
〔落实各项统战政策〕1978年,全部摘掉了185名“右派分子”的帽子,并予以安置。1979年,对错划右派进行纠正和安置。全市共批准改正右派性质的有708人,改正中右,右倾思想,疑似右派,反社会主义分子等四种人性质的有213人,恢复公职,予以安置的有534人,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11万元。
1980~1982年,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予以落实,经调查核实,全市明确为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身份的有327人,颁发了起义投诚人员证明书的381人。其中恢复公职、重新安排适当工作或作为退休处理的61人。
1980年2~7月,集中复查改正了原工商业者受错误处理的案件29起,有127名原工商业者恢复了干部身份。
〔完善多党合作制度〕1975年,恢复市政协组织,1978年帮助恢复市工商联组织,1982年6月召开市工商联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领导班子。1983年五个区建立政协,全市各级政协1067名委员中民主党派人士占总数的65%,副主席中民主党派人士占多数。在对政协的人事安排中,知识分子的比例日益增加;逐届都有大量的新委员,特别是四化建设中涌现出的、有突出贡献、有代表性的年轻委员当选,改善了整体年龄结构;归国华侨、台湾同胞和侨眷、台属、港澳同胞的眷属,有影响的民主党派代表人物的后代、遗属等社会各方面的代表人物也有所增加,团结面更大、代表性更广泛。通过政协组织,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的合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代表的合作共事,在各级政权机关得到加强。市八届人大代表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的代表仅占总数的5%,市九届人大上升到占总数的13%。
市人大常委会中民主党派委员一般占总数的30%,并有1名副主任。县、区人大常委会中民主党派委员占有适当比例,均有1名民主党派人士担任副主任。在市政府历届领导班子成员中,先后有3名民主党派人士担任副市长。
1990年10月,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文件要求,市委制订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我市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若干意见》,对全市各级党委和市、县、区政府与民主党派实行多党合作,建立起决策协商、政务公开、民主监督、情况通报、党员领导干部与非党人士交朋友等项制度。多年来,由于市委不断加强和改善同民主党派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的实践,推动了各民主党派作用的发挥。
〔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1981年起,市委在全市范围内,较大规模地对党员干部开展统战理论政策的教育。1984年10月成立了市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1986年,区县相继成立了统战理论研究分会,开展了经常性的研究和宣传工作。市统战理论研究会创办刊物,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省内各地、市统战部门开展学术交流。
为了拓展对港澳台和海外的民间联谊和宣传,1988年成立了“淮南市海外联谊会”,在全市“三胞”及亲属和各界有影响的人士中,推选出52名代表,组成理事会,积极开展对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的联谊和宣传。还成立了“淮南黄埔军校同学会”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全市各县区也相应成立了“三胞联谊会”、“海外联谊会”和县、区联络组,共有理事339人。
四、政法工作
〔组织对敌斗争〕建国初期,进行了全市性的社会镇反和内部肃反运动。社会镇反从1950开始进行了7年时间,两次镇反活动集中打击了一批土匪恶霸、特务、反动会道门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共清查处理了各类反革命3112名,剿灭武装股匪2100多名,取缔12种反动会道门。从1955年7月开始了内部肃反斗争,历时4年多时间,至1959年10月全部结束,先后分为五批进行,全市参加运动的人数达56643人,共清查出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568名,占参加人数的1.01%。此外,在肃反中还清查出普通反革命和其他反动分子148名、刑事犯罪分子20名;结合肃反,通过政治审查,又清查出混入新工人队伍中的反、坏分子13名,普通反革命分子和反动分子25名。共逮捕判刑257名、劳改65名、送回原籍和就地监督79名、留机关控制使用69名。运动中有98名反坏分子自首坦白,占清查出来的反坏分子的17.25%。通过社会镇反和内部肃反,为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50年代末,又集中对1958~1960年判处的20名死刑案件进行了复查,其中反革命7件7人,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复核认为,办案正确、合法。1959年10月,根据中央的部署,全市开展了特赦罪犯的工作,对全市2037名犯人进行了调查复核,特赦103名。
新中国建立以后,始终没有停止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根据淮南市实际情况和各个时期刑事犯罪的表现特点,不断改变斗争手段。1982年起开展了打击拐卖妇女犯罪的活动,全市查出被拐妇女935人。通过专项斗争,狠狠打击了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及“二道贩”、“窝主”和“放鹰”犯罪分子。1983年8月,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全市开展了为期3年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活动,多次组织调查组开展敌情调查,拟定作战方案,并多次层层召开会议,进行战前研究、动员。全市共组织了3个战役,打了11仗,共破获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391起,摧毁各类犯罪团伙391个,瓦解成员2021名,收缴大批凶器和淫秽书画以及录像带,缴获的赃款赃物折款达29.55万多元。“严打”期间,群众检举揭发犯罪线索5154件,扭送违法犯罪分子206名,送亲属归案104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893名。通过“严打”,稳定了社会治安秩序,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了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1985年,全市共破获刑事案件720起,抓获犯罪分子902名,其中逮捕669人,判处583人。1987年8月8日,全市开展了打击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摸排打击对象273名,处理了50人,收缴各种淫秽物品4237件,查处拐卖妇女案件5起。1987年11月,全市开展了反盗窃专项斗争,破获案件577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3800多人,收缴各类凶器2500余件,收缴赃款赃物折款24万余元。狠狠打击了盗窃、扒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了安全防范工作。1988年共破获刑事案件693起,批捕755人。1989年4月,全市开展了打击抢劫、盗窃、流氓滋扰专项斗争,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478人、在逃人员12人、盗窃犯175人、抢劫犯18人,破案96起。5月,开展了收缴凶器专项斗争,共收缴各种凶器5596件。9月,开展了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了公安机关撤案,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免诉,法院判缓刑、免刑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78件,查出漏罪、定性不准、处罚不当的5件,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1989年9月还参加了华东地区打流窜、追逃犯专项斗争。当年,全市开展了严打斗争,重点打击了危害严重的犯罪团伙、破获了一大批重大案件、抓获了一批在逃犯,遏制了大要案上升的势头。〔协调案件〕建国以后至“文化大革命”前,由于社会主义法制还不够健全,政法工作上的许多重大措施如政策的执行、逮捕、判刑等都要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部门根据省委和市委的规定,负责审查由同级党委审批的侦察、逮捕、判刑的案件,负责处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个部门之间有争议的或一个部门不好单独处理的问题和疑难案件。1979年,随着国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继贯彻实施,12月起取消党委审批案件的规定。1982年又作出新的规定,明确一般的刑事案件一律由司法部门按照法律程序独立负责处理,对少数重大的有争议而掌握不准的疑难案件,由公、检、法部门报政法委员会召开党内联合办公会议统一协调解决。1984年以后,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政法委员会不定期召开委员会议,对全市拟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案件和公、检、法三家在办案中遇到的疑难案件进行讨论研究,严把重大案件的质量关。1982年共研究协调案件35件,1983年128件,1984年40件,1985年24件,1986年34件。此后,市委政法委员会会议只研究公、检、法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协调案件逐年减少。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始于1981年,在贯彻全国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精神后,列入政法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其内容主要是全党动手、各方配合,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进行重点管教,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研究和制定重大治理措施,并坚持每半年研究分析一次工作情况。1985年3月23日成立了“淮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是,层层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推行治安承包责任制,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对有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改进和加强对劳改、劳教人员的改造,减少重新违法犯罪。1985年12月,对全市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发案情况、重点人口管理和帮教、治安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基础工作情况。全市215个县级单位、170个厂矿都成立了综合治理机构,组织落实、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基层治保组织真正起到作用,帮教工作形成网络,签订了帮教协议书。1989年7月,市委政法委员会成立了综合治理科,办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全市的综合治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轨。1990年3月,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对全市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大检查,各单位坚持了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增强了整体防范效应,推行了治安责任制,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了普法规划,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五、纪律检查
1953~1957年,党的监察工作围绕“三反”、“五反”,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和整风等政治运动,以及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检查处理各种违纪案件629起,处分犯错误党员361人,清除了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坏分子、蜕化变质分子,纯洁、巩固了党的组织,保证了党的团结,对全体党员广泛进行了党纪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了广大党员的遵纪守法观念。
1958年至1963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党委监委围绕整风运动、反右派斗争、反右倾机会主义斗争、增产节约运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党的中心工作,查处了党员群众的大量控诉、申诉,并深入到问题较多或生产长期滞后的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期间,1961年9月至1963年7月,各级监委对1958~1963年受批判和处分的案件进行了甄别、复查工作。甄别了15325人,其中,批判处分全错的占48.5%,部分错的占12.4%;在甄别的人数中,被甄别的党员有2359人,其中,批判处分全错的占49.6%,部分错的占14.8%。
1964年,各级党委监委以城乡“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运动为中心,监委的主要力量投入到运动中,受理控诉、申诉2000件,检查违纪案件542起,处分了犯错误的党员107人。
1957~196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党员违纪案件,清除了少数混进党内的阶级敌对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并对广大党员进行了遵纪守法教育,从而维护了党纪国法,增强了党的战斗力。但由于党在这一时期指导方针发生“左”的偏差,纪检工作也受到影响,在1957年反右派、1959年反右倾和1963~1965年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错误地处理了一批党员和干部。1962年前后对批判处分错了和部分错了的干部进行了甄别,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甄别工作并不彻底。
“文化大革命”中,全市处理党员违纪案件1055件,因事实不清,定性不准、明显处理不当和要求复查的共620件,至1979年底复查了532件,其中恢复党籍的54人。1980年全市共复查党员违纪案件470件,其中,市纪委自办和审批的41件。通过复查复议,全部平反的154件,部分纠正的49件,维持原结论的267件。全市在“文化大革命”和“四清”运动中的冤假错案凡发现的已经全部纠正。是年,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公布后,在市委统一部署下,各单位举办党员训练班,以《准则》为主要内容,进行一次系统学习。各级纪委协助党委参加了《准则》轮训班的组织领导工作,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各单位学习执行《准则》进行了检查。
1981年,在深入贯彻《准则》的基础上,市委、市纪委针对党政干部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建房分房不正之风,抓住典型案件,发动市直机关全体党员进行讨论,震动很大,教育了广大党员。1982年,市纪委把检查纠正户口“农转非”、干部分房、建房和招工招干中的不正之风作为工作重点。1983年,中纪委《公开信》发表后,市纪委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统一认识,明确建房分房的政策界限,各级纪委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专门力量,对党员、干部的住房进行了摸底、丈量、公布、查处。市纪委重点抓县以上领导干部的建房住房问题。至1984年,全市共查出《公开信》所列五类问题和有其他住房问题的党员干部1495人,其中县级以上干部85人,共清理出多占住房23027平方米。清理后,退出住房8213.5平方米,加收房租2496平方米。
1984年冬至1987年上半年,全市开展整党。各级纪委协助党委抓思想、作风整顿和核查“三种人”(即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工作,围绕防止和克服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用公款请客送礼、滥发奖金服装等新的不正之风,结合整党进行了整顿教育,严肃处理了极少数错误严重的党员。1985年,市纪委牵头组织5个检查组,对107个县以上单位进行了党风大检查。1986年,市纪委认真贯彻中办57号文件精神,检查纠正新的不正之风,全市党政机关、党政干部办的27个企业和参与经商、办企业的68名党政干部,按照规定分别予以停办、转办和脱钩。1987年,市纪委转发了省纪委关于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通知,要求共产党员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允许各行其事。同年,市纪委向市委建议,召开一次党风情况通报会,向全市党员干部如实通报了党风情况,对会上被点名批评的13个单位和个人的问题,会后按照党风责任制,分级承办,收到较好的效果。
1988年,中央5号和省委6号文件下达后,全市各级纪委把保持党政机关廉洁作为端正党风的重要内容,积极协助党委贯彻落实。
1989年发生了“六四”政治事件,全市各级纪委和纪检干部紧紧围绕政治任务开展纪检工作,许多纪检干部深入到工厂、学校,协助基层党组织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六四”事件后,根据中央惩治腐败的部署,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直接查处和参与查处了18起典型案件,对2起案件向全市发出通报。到年底,18起案件涉及的16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其中县级党员领导干部7人。
1984~1989年期间,纪检工作也受到忽视党的建设,淡化党风工作的大气候的影响,经受了两次政治上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和经济上两次“经商热”的冲击,端正党风工作的发展不够平衡,有些问题屡刹不止,纠而复生。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中央加强了党的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全市各级纪委积极协助党委,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入手,加强了执纪办案工作,廉政肃贪,查处了一些重大典型案件,狠刹了党内的不正之风。
1990年,结合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市纪委召开了全市副县级以上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人会议,对学习贯彻《决定》作出部署。全市500多名专职纪检干部下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获得基层组织和群众的好评。
六、来信来访
建国初期,没有健全的信访机构或专职人员,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各级党政负责人或其秘书直接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并向交办的上级报告处理结果。1952年,市人民委员会印发人民来信工作指示,要求各级领导加强人民来信督办工作。1953年,市委、市政府开始配备专人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初步建立了处理来信、接待来访、案件催办等项工作制度,确定了一般处理与典型案件处理相结合、自办与会办相结合、下级处理与上级帮助相结合的办案方法。在1953年开展的“反官僚主义、反强迫主义、反违法乱纪”新“三反”运动中,全市共收到来信3985件,其中检举干部官僚主义、强迫命令、违法违纪的1421件,占来信总数的36%。是时洛河区王集乡一干部在工作中捆绑打骂群众,被农民举报,经区委、区政府调查核实,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
1963年,市委召开人民来信来访工作会议。同年市委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对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充分重视,按质按量做好。当年,市委信访办公室受理信访9168件,处理6126件,占总数的71%,全市清理积案1200件,以后几年,信访部门直接受理信访量逐年递增,积案减少,出现了活跃的信访工作局面。
“文化大革命”期间,信访工作机构被撤销,制度被废除,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76年10月,市信访工作开始复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提出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忍辱含冤多年的干部群众,纷纷给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市革命委员会)写信或上访,要求平反冤假错案。1977年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07件次,其中来信1170件,来访1137人次。1978年,全市受理信访猛增至43552件次,其中来信29103件,来访14449人次。1979年全市来信来访达到了68212件的历史最高点,其中来信42128件,来访26084人次。为及时、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市委成立了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召开了多次信访工作会议,从基层抽调11名干部到市委信访科做处理来信和接待来访工作。市领导也亲自动手,处理了大批信访问题。仅市委信访科1978、1979年两年,就分别处理群众来信12675、10201件,接待群众来访4148、6383人次。到1983年,全市大量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基本结束,信访工作转向要求解决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问题上来,特别是反映现实问题逐年增多,到1985年,反映现实问题已占信访总量的首位。
1984年开始,信访工作继续抓紧落实党的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反映解决群众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年初,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市委、市政府决定,把信访网络建设作为业务建设的重要任务,以适应日益繁重的信访工作需要。到1990年,全市绝大部分乡镇、街道、大中型厂矿都建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村、居委会以上部门配备了专职或兼职信访干部,全市共有专兼职信访干部1000多人,信访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基层处理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大大增强。
与此同时,加强了信访部门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1983~1990年连续8年实现中央、省、市、县(区)四级年终无积案。
七、党校工作
中共淮南市委党校1956年底筹建,1957年4月17日经中共淮南市委批准成立,当月开课。1957~1966年,党校的工作围绕政治形势和中心工作展开。1957年党校办3期培训班,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联系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1958年5月,中共八届二中全会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学习、宣传、贯彻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便成了党校办学的中心课题。全年共举办基层干部培训班10期,培训基层干部580人。1960~1962年,党校共举办培训班10期,轮训干部600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班4期200人。学习的内容为周恩来主持制定的《紧急指示信》、毛泽东的《反对本本主义》、《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以及八届二中全会公报等,认真总结“大跃进”的经验教训。1963~1966年,共举办不同类型的轮训班24期,参加学习约12000人。学习内容主要有以《人民日报》编辑部和《红旗》杂志编辑部名义相继发表的9篇评论苏共中央公开信的文章、《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提出的一些问题》等。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形成了全国性的内乱,党校停办,教职工大部分陆续调离,少部分留守,校舍由“支左”部队进驻。
1968年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市“五七”干校,选定潘庄农场作为校址。1969年2月,干校迁至窑河公社的云南岗大队,划出53公顷农田供学员劳动。1973年以后,又由云南岗搬至淮南第十八中学,1975年与市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合并。7年间,先后有近300名干部下放到“五七”干校。1978年1月,中共淮南市委决定在市“五七”干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的基础上恢复市委党校建制。
党校恢复前后,从1976年10月至1982年8月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以学习马列原著为主,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邓小平同志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列为教学内容,在办班形式上均以各系统为主,先后举办了政法系统、教育系统、金融系统、纪检系统、妇联系统等各班次共69期,培训干部5387人。
1982年9月至1987年10月主要是围绕党的十二大精神,认真学习十二大报告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理论、方针和政策,并对一些现实问题展开讨论,特别是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进行重点学习和研讨。举办十二大文件轮训班15期,共轮训645人。举办《陈云文稿》读书班、《宪法》学习班、工业管理班、团干学习班、工会干部学习班、县干《邓选》学习班、计生培训班、纪检业务班、理论进修班、中青年理论培训班、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班等。5年间共开办各类短班107期,培训干部13750人次。
根据中央党校的统一部署,从1985年开始实行正规化办学,开办了脱产大专学历班,其中1985年招收102人,设党政、理论两个专业。1987年10月至1990年底组织干部培训,重点学习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论述,对干部进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基本国情教育以及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教育,学习和掌握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共举办县级干部学习十三大文件轮训班4期,培训850人;乡、镇长培训班4期,青年干部理论培训班3期;党员高级知识分子读书班2期。累计举办短期进修班24期,培训干部2323人次。
八、讲师团工作
中共淮南市委讲师团的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6月的市委宣传部讲师组,1958年12月更名为市委讲师分团,1969年5月解散。1983年6月,再次组建市委讲师团。
50年代初期,配合市委中心工作进行理论辅导。1956~1959年以政治夜校为主要形式组织学习社会主义改造、思想教育的理论、政策,以及苏联版《政治经济学》、《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矛盾论》、《实践论》等。配合理论宣传,1959年创办小报纸《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市委关于理论学习的要求,为群众学习理论提供信息、进行辅导。
1960年到“文化大革命”前,主要组织学习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毛泽东论调查研究、论政策、论群众路线,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及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文件,主要以政治报告、培训辅导员等形式组织学习。
“文化大革命”期间,机构解体,理论学习辅导工作中止。1983年市委讲师团组建后,组织学习《邓小平文选》。1984年辅导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学习《政治经济学教材》,教员下基层讲课31场,3万余人次参加听课;组织学习、统一考试,其中县级干部885人,县以下干部12000余人参加。当年,还编写《整党宣传提纲》、《〈政治经济学〉问题解答》,印发全市。
1985年,干部马列主义正规化教育开始,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举办了1期宣传部长、理论骨干学习班,培训骨干68人;在全市组织150余个班级,下基层讲课44场次,听课人数2230人,组织电视哲学讲座14讲,由电视台播放。当年10月,编写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学习资料》,并组织全市统考,2913人参加,其中县级干部48人,县以下干部2865人。当年,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举办宣传部长、理论骨干学习班1期,培训骨干50人。
1986年,学习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干部理论学习文献选编》,举办宣传部长、理论骨干培训班1期,培训骨干60人;下基层辅导4场,听课人数450人;组织电视教学,分10讲由电视台播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举办宣传部长、理论骨干培训班1期,培训骨干58人,下基层宣讲20场,听众3400人。同年4月,为配合利改税编写《利改税学习参考》,发行1500册。当年11月,又编写《十二届六中全会文件宣讲材料》,发行2000册。
1987年,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举办培训班1期,培训骨干52人。学习《文件汇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读本》,举办宣传部长、理论骨干培训班3期,培训173人,下基层辅导66场次。学习十三大文件,举办县级干轮训班4期,轮训县干842人;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骨干111人,下基层辅导15场次。学习十三届三中全会文件,进行形势任务教育,举办培训班1期,培训骨干60人。1988年,学习生产力标准问题理论,举办培训班1期,培训骨干62人,下基层辅导3场,组织录音教学,分7讲进行。学习十三届四中全会文件,配合市委举办4期县干轮训班,参训人数1290人;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160人,下基层辅导41场。学习江泽民同志在纪念建国四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下基层辅导16场。1990年,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习纲要》,配合市委举办县级干部轮训班7期,每期1个月,脱产集中学习,培训县级干部423人;举办宣传部长、理论骨干培训班1期,培训骨干62人;下基层讲课20场,听课人数1580人。学习《社会主义若干问题学习纲要》和省委宣传部、讲师团编写的《干部理论学习文选》,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骨干158人,下基层辅导120场,听众8560人。
在做好常规理论学习辅导的同时,还不定期编辑发行内部刊物《理论学习参考》,至1990年共出刊26期,约110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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