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解放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林业,把发展林业生产列入国民经济计划,拨款兴办国营林场和苗圃,扶助乡村植树造林,投资建设林业基地。新中国建立38年来,全县林业总投资1559.13万元(其中国家拨给经费992.87万元,县育林基金用于林业支出566.26万元),发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林业生产的发展。
用于三场(梅城、香口、金寺山林场)投资总额613.21万元。三场根据县下达的基建任务,发展林业,防治病虫害,现有林面积6.7万亩,立木总蓄积30.92万立方米,竹木总值3000多万元,相当于国家投资的5倍。
用于乡、村成片造林补助374.66万元,并对杉木林基地和油桐林基地造林抚育给予补助。1985年开始,补助杉木速生林基地造林每亩40—60元,促进了杉木速生林基地建设。1976年到1984年间,全县共营造以杉木为主的用材林基地30.46万亩,保存面积21.17万亩,保存率为69.5%,使杉木林基地建设初具规模。
用于乡村造林补贴304.10万元,支持乡村购买种子、苗木、肥料、农药等物资,发展林业生产。
用于补贴东流苗圃53.56万元,发展苗木生产。
用于林业教育补贴14万元。1975年到1987年,先后在县五七大学林业班,县高级职业中学林业中专班,为山区培训具有中等专业水平的林业技术骨干120多名。
用于扶助林业两户一体贷款的贴息,1982年到1985年,全县发放林业长期低息专项贷款199.60万元,其中由县林业局贴息贷款16.09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林业两户一体完成所承包的造林任务。
上一篇:第六节 果树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