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建国后,滁县地区财政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税收、工商税收、企业收入和其他收入。1957~1961年,还有少量的公债分成收入。1952~1992年,全区财政预算收入总额为37.96亿元。
全区农业税收除农业税外,1950年起开征农林特产税,1986年起将原列在工商税收的契税划归农业税收类设款征收,1987年又在农业税收类设款开征耕地占用税。1949~1953年,全区累计征收农业税原粮39518万公斤。1954~1992年,计征原粮240346万公斤53637万元。随着全区工商业的发展,农业税收在地方财政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1965年农业税收占全区财政总收入的27.8%,1976年则下降为17%,1985年为10.1%,1992年仅为5.7%。
1949年全区开征的工商税收主要税种有进口税、所得税、交易税、牙税、牲畜交易税、契税、坐商营业税、印花税和屠宰税等,年征收税额为21.8万元。1950年又开征了货物税、工商业税、房产税、地产税、特种消费行为税以及车船使用牌照税。同年8月,本区又将房产税和地产税合并为城市房地产税,在滁县城关镇、来安县新安镇、天长县天长镇和凤阳县临淮镇组织征收,1951年停征。工商税收经过不断的改革,到1992年底,全区实际开征的工商税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工商统一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营企业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事业单位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1952~1992年,全区工商税预算收入为276341万元,占全区财政预算总收入的72.9%。
全区企业收入来自国营企业的缴款,主要是企业上缴的利润、部分年份国营企业上缴的基本折旧基金、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和多余的流动资金。1983年实行“利改税”和1987年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后,企业收入的科目曾作多次调整,最终固定为国营企业上缴利润类和国营企业计划亏损补贴。1952~1992年,全区企业预算收入为52950万元,占同期地方财政预算收入的13.95%。
1949~1992年,滁县地区先后发行的公债有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1.8万元,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6.6万元,安徽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243万元,保值公债2108万元,单位(两金)特种公债1003.9万元,共发行国库券95486.5万元。1952年至1992年,全区公债收入为305万元,占财政预算总收入的0.08%。
滁县地区的财政收入除上述各项外,还有规费收入、公产收入、罚没收入和追回脏款脏物收入、国家资源管理收入、征收排污费收人,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等其他收入。1952年至1992年,全区其他收入累计达8117万元,占同期全区财政预算总收入的2.13%。
另外,1952~1992年,全区财政收到中央和省的补助收入为82199万元,相当于全区财政预算总额的21.56%。
1952—1992年全区财政预算收入分类统计表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