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1949年芜湖解放初,市政府相继颁布“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解程序暂行规定”和“芜湖市各区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开始建立调解组织。1950年6月颁布实施“芜湖市公安局各派出所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到1952年6月,全市城区以街道、郊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共建立调解委员会87个,有调解委员363人。民主改革后,区一级建置内设调解股,城区街道改为居民委员会,郊区设乡和行政村,共调整建立调解委员会44个,调解委员243人,到1955年,总计调解纠纷21270件。
1956年,市司法科成立,管辖全市调解工作,经过整顿,调解组织有了较大发展。市区调解委员会由原来的26个增至120个,调解人员由原来的240人发展为416人。郊区13个高级农业社,有10个建立了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80余人。仅1956年7月至11月,就调解纠纷1265件。“文化大革命”期间,调解工作受到削弱,调解组织陷于瘫痪。1973年,对调解组织进行整顿,各区也分别召开调解工作会、“双先进”会议以及经验交流会,以推进调解工作的开展。
司法局重建后,调解工作得到了加强。1982年7月,市政府批转了司法局“关于建立、建全和整顿调解组织的报告”,调解组织有了较大的发展。到1985年,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内设调解科(股)职能机构,有专职干部23人,全市区、县19个街道办事处,108个乡镇,配备司法助理员104人,全市174个居民委员会,434个百人以上厂、矿企业,974个行政村,共建立调解委员会1295个,调解人员6020人。在县与县结合部,企业与农村、城镇结合部,建立了二方、三方联合调解组织,并相应建立健全例会,登记、回访、报表、档案和评比奖惩等制度。一个遍市全市城乡、厂矿企业的调解网络已经基本形成。1982年至1985年,共调解各类纠纷20300多件,相当同时期法院民事收案总数的4.6倍,防止可能发生的非正常死亡300多人。1985年12月,市政府召开首届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双先”表彰大会,共表彰先进集体41个,先进个人36人。其中芜湖县十连乡调解干部茅维林,数年如一日,栉风沐雨战斗在第一线,由他调处的117件各类纠纷,成功率占94%,防止可能发生的非正常死亡9人,被省推荐为出席全国调解工作表彰大会代表。
下一篇:第三节 律师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