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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军队兵源】民国初期,军阀割据,各自为政,所部兵源均系就地招募扩充,无统一制度。民国22年(1933)6月,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实行征兵制,统一抽丁服役,规定“二丁抽一”、“三丁抽二”。但百姓大都不愿服役,每逢征兵令下,有的逃往外地躲避,有的自残手眼抗拒抽丁,富裕之户则出钱买丁顶替。如民国25年(1936)9月,省配赋本县征集兵额850名,并限于11月底交兵,县府虽敦促乡、保紧办,然而至年底仅交送240名。抗战胜利后,“抽签摊丁”无形取消,代之以“拉丁”“抓丁”,乡、保长率领枪兵强抓、捆绑壮丁入营。尽管如此,每次征兵,本县从未足额完成。
【解放前人民军队兵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一直是实行自愿兵役制。通过宣传动员,提高群众觉悟,使他们自觉自愿参加党领导的地方武装和人民军队。民国27年(1938)秋,新四军二支队在本县水阳地带开展抗日活动,水阳镇就有20余名青年自愿报名参军抗日。民国33年(1944)6—7月份,宣(城)、当(涂)抗日根据地开展扩军运动,本县昆山区(今狸桥镇一带),就有660余名青年自愿参加了新四军。民国34年(1945)2月,昆山区又有80余名青年报名入伍。抗战胜利后,宣当警备团700余人和宣城游击大队400余人,先后开赴苏北编入新四军。
【建国后兵役】
▲志愿兵役制建国初期,继续实行战争年代的志愿兵役制。县内适龄青年,凡自愿报名者,经县人民武装部统一组织体检,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1951年,全县计有5800余人报名参加志愿军(其中民兵4821人)。并出现了父母送子、妻送丈夫参军、兄弟双双报名参军等动人事迹。
▲义务兵役制1955年7月开始实行。以乡镇为单位,通过调查摸底、宣传动员、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后,报县征兵办公室审批定兵。当年,本县分配征兵任务为1271名,实征入伍1271名。体现了应征青年自愿,接兵部队满意,征集单位放心。
▲义务兵与志愿兵、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1978年3月,改“义务兵役制”为“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兵役制”。1979年3月开始,恢复了复员退伍军人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1984年5月,实行“一个主体、两个结合”的兵役制度(即:以义务兵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并分为现役和预备役。本县于1984年7月起,每年按期(9月30日前)进行全县兵役登记工作。
▲新兵征集国家下达征兵任务后,县组成征兵办公室,以县人武部军事科为主,分别从公安、教育、粮食、卫生、交通等单位抽人办公。下设征集、体检、政审、后勤4个组,承办宣传发动、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和审批定兵、发放入伍通知书以及新兵的移交和运送。
自1980年至1986年的7年内,全县共征兵2823名,其中高中毕业生1089名,占征集总数的38.4%;初中毕业生1734名,占征集总数的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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