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爱珠(1917~1986年),女,泉州新门外大房村(今属江南镇)人,民国6年(1917年)9月生。未及周岁,母亲病故,被店头村一家贫苦农民收为童养媳。
民国27年,史爱珠21岁在店头村小学做杂工时,由学校教师、中共党员高倩妙(女)介绍参加革命活动。那时她苦于自己目不识丁,便参加店头村小学校妇女夜校学习。民国28年1月,史爱珠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春,参加中共泉州中心县委组织领导的抢米斗争。
民国29年秋,史爱珠到中共闽南特别委员会举办的抗日干部训练班学习。训练班设在山上的一个大石洞里,她经常翻山越岭挑运粮食。民国30年初,形势紧张,训练班停办,史爱珠回泉州隐蔽活动。8月,她受命接任南安诗口支部书记,以诗口小学教师身份为掩护开展工作。
民国31年春,史爱珠回晋江县任沿海区特派员,兼科任村妇女支部书记。第二年任沿海区委会书记,领导科任、吕宅、港塔、塔头、寮里等村支部。中共泉州中心县委机关设在吕宅村,史爱珠带领各村支部党员,发动组织科任、吕宅等几个村的群众开展生产互助,生产自给,保护中心县委机关。民国33年春,中共泉州中心县委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员会关于开展自卫游击战、粉碎国民党“围剿”的指示,派史爱珠以办学为名,到晋江县屿崆村扫清附近交通联络障碍。史爱珠把刚满周岁的-托付住机关的同志抚养,只身奔赴屿崆村建立工作据点。次年6月,发生震惊闽中的“科任事件”,大批地下党员-转移隐蔽。史爱珠等借教书为名,经常化装为卖故衣的侨妇四出活动,把工作发展到南安县的延陵(今属鲤城区浮桥镇)、丰州一带,发动那里的渡船工人为来往的地下工作人员提供交通和住宿方便。
民国34年下半年至35年上半年,中共泉州地区组织遭到重大损失。民国35年10月,中共泉州县委在南安县岭兜村召开扩大干部会,传达中共闽中特别委员会的指示。会后,史爱珠等人被分配到安南永边区开展工作。史爱珠在南安县诗山、金陶、码头等地,很快建立起党的基层组织。她的活动引起当地国民党的注意,悬赏缉捕“一个脸上有两个黑痣,镶一颗金牙齿的女共产党员”。史爱珠毅然刮掉脸上的黑痣,拔掉金牙齿,坚持留在这个地区工作。
民国36年初,史爱珠和李淑英在南安县的诗山、金陶、码头和永春县的桂地一带,发动山乡妇女参加革命活动。当闽中游击队戴云山纵队直属支队来到安南永地区时,史爱珠在码头和桂地一带动员群众参加游击队,动员许多妇女为游击队备饭送菜,建立联络站,掩护和护理伤员。7月上旬,游击队在山门遭到省保安团和南安、安溪两县自卫队1000多兵力的重重包围,突围转移,史爱珠在战斗中受伤。7月中旬,游击队到达德化县暗林口,又遭到数千国民党兵的截击。史爱珠隐蔽在山林里两天两夜,枪伤化脓,饥寒交加。她冒险走出山林,在群众的掩护下回到晋江。10月间,史爱珠在晋江县永宁镇被捕,关进泉州监狱。
在狱中,史爱珠面对国民党的威迫、恐吓和利诱毫不动摇,始终保守党的机密。她团结狱中难友,与国民党当局开展斗争,争取改善监狱生活条件。当时,中共地下组织酝酿劫狱,要求史爱珠和同狱的郑秀治将狱中的地形、狱方的活动规律以及牢门的锁匙印模传送到狱外。为保证劫狱的成功,史爱珠和郑秀治表示要集中力量把几位男同志营救出去,不必过多地考虑她俩。民国37年6月28日劫狱成功,但史爱珠和郑秀治仍留狱中。年底,中共地下组织筹措一笔钱才把史爱珠“保释”。史爱珠一出狱立即到晋江县紫帽区工作。次年春调到莆田县工作。
解放后,史爱珠历任中共南安县委会委员、南安县妇委会副书记、中共莆田县妇委会书记、莆田县妇联主席。1953年调往上海市,先后担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华东办事处女工科科长、上海市杨浦区妇联主任、中共上海市卢湾区委会委员、卢湾区妇联主任。
1977年,中共上海市卢湾区委员会彻底推翻“文革”中强加给史爱珠的不实之词,撤销对她的错误结论和处分。史爱珠虽身患多种疾病,仍坚持工作,被选为全国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卢湾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和政协委员。
1986年10月,史爱珠病逝,享年7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