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明(1903~1973年),男,壮族,乐里镇新安街人,百色中学初中毕业,后到国民党百色干校、南宁军官学校、桂林省训练团受训。1932~1937年间历任小学教员、校长、县国民政府办事员、督学等职。1938~1943年任凌云县民团司令部少尉督练官、少尉事务员、中尉书记、县政府科员。1943~1946年,任田西县参议会议长。1947~1949年历任田西县民团副司令、广西省参议员、国民党田西县党部书记长。在职期间,积极策划-宣传,组织各学校-宣传队,编造-宣传大纲,出版-宣传壁报,利用各种-,开展-演说,发动各机关举行扩大-宣传活动,造谣煽动民众。
1949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广西,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他认清形势,停止-宣传,弃暗投明。12月1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县境,即向解放军投诚。因他曾粤极进行-宣传,欺压民众,有一定的罪过,1951年被判刑,送农场劳动改造。1955年10月释放回乡。 1973年10月在家病故。1989年1月18日,中共田林县委认定他为投诚人员,县人民法院撤销1951年对他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