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错法

 作者:商鞅

  臣闻: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举事而材自练,赏行而兵强。此三者,治之本也。夫错法而民无邪者,法明而民利之也。举事而材自练者,功分明;功分明,则民尽力;民尽力,则材自练。行赏而兵强者,爵禄之谓也。爵禄者,兵之实也。是故人君之出爵禄也,道明。道明,则国日强;道幽,则国日削。故爵禄之所道,存亡之机也。夫削国亡主非无爵禄也,其所道过也。

三王五霸,其所道不过爵禄,而功相万者,其所道明也。是以明君之使其臣也,用必出于其劳,赏必加于其功。功赏明,则民竞于功。为国而能使其民尽力以竞于功,则兵必强矣。

同列而相臣妾者,贫富之谓也;同实而相并兼者,强弱之谓也;有地而君,或强或弱者,乱治之谓也。苟有道,里地足容身,士民可致也;苟容市井,财货可聚也。有土者不可以言贫,有民者不可以言弱。地诚任,不患无财;民诚用,不畏强暴。德明教行,则能以民之有为己用矣。故明主者用非其有,使非其民。

明王之所贵,惟爵其实,爵其实而荣显之。不荣,则民不急列位;不显,则民不事爵;爵易得也,则民不贵上爵;列爵禄赏不道其门,则民不以死争位矣。人君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人君不可以不审好恶。好恶者,赏罚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敌矣。

人君有爵行而兵弱者,有禄行而国贫者,有法立而乱者。此三者,国之患也。故人君者先便请谒而后功力,则爵行而兵弱矣。民不死犯难而利禄可致也,则禄行而国贫矣。法无度数,而事日烦,则法立而治乱矣。是以明君之使其民也,使必尽力以规其功,功立而富贵随之,无私德也,故教流成。

如此,则臣忠、君明,治著而兵强矣。故凡明君之治也,任其力不任其德,是以不忧不劳,而功可立也。

度数已立,而法可修。故人君者不可不慎己也。夫离朱见秋豪百步之外,而不能以明目易人;乌获举千钧之重,而不能以多力易力。夫圣人之存体性,不可以易人,然而功可得者,法之谓也。

上一篇:壹言
下一篇:战法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