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0月10日,经国务院(83)国函字216号《国务院关于安徽省调整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等机构的批复》,批准省标准计量局单独设置,列入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序列。至此,省人民政府标准局与省人民政府计量局合并为“安徽省标准计量局”。 1983年11月9日,省编制委员会以皖编字(83)第160号文,同意省标准计量局机关定行政编制40名。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机关党委、计划处、标准处、质量监督处、计量处。局直属事业单位有:省计量测试研究所,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原省工业产品检验所改名),省纺织纤维检验所(1985年12月改名为省纤维检验所),省标准计量情报研究所(由原省标准情报所、原省计量测试研究所的计量情报资料室合并)(以上为处级单位),以及省计量实验工厂(科级),省标准计量器材供应站(科级)。 省委组织部于1983年10月29日《关于省标准计量局领导班子的配备通知》:倪承新任局长,张文芳任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孙哨南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元任党组成员、副局长,凌汉如任局顾问。 1984年3月,省编委印发《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主要任务和职责范围》,省标准计量局的主要任务和职责范围如下: 主要任务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计量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法令;组织制订和修订企业标准,督促检查各级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管理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执行计量监督管理,建立基准、标准器,组织量值传递和测试工作,保证国家计量制度的统一、计量法规的实施和计量器具的准确一致与正确使用,发挥标准化、计量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技术基础作用,为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职责范围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制定本省实施细则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编制本省标准化和计量事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国家标准、部标准(专业标准)的贯彻执行,组织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组织本省工农业产品企业标准的制订、修订和审批发布工作;按照标准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会同省经委,组织本省优质产品评选、复查及生产许可证的审定和管理工作;协助国家主管部门开展产品质量和检验机构的认证工作;参与新产品投产鉴定及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标准化审查,对厂矿企业的标准化、计量工作进行指导,参与企业标准化、计量整顿工作;制订全省量值传递系统和网点的布局,审批新的计量标准器的建立,督促检查本系统对检定规程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的执行;负责全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新产品的技术鉴定;负责有关执行标准及对生产、销售使用中的计量器具所发生的争议进行仲裁;负责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宣传和推行工作;管理本系统基建、器材、三项费用计划的安排,以及对35种高精尖计量仪器的订货、进口、分配和供应工作;负责制订本系统科研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以及科研成果的鉴定工作;建立全省标准情报资料网,搜集国内外标准计量情报资料,为科研、设计、生产提供咨询服务工作;承办省标准化协会及省计量测试学会有关宣传普及和学术交流活动事宜;负责全省标准计量系统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考核以及承办局技术职称委员会的职称评定有关工作。 1991年,省标准计量局机关实有职工63人,其中大中专文化程度的32人,占50.8%;固定资产170万元,房屋面积990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000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