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880号 中共安徽省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关于加强各级计量机构的决定 各地、市、县委,各专署、市、县人民委员会,省科委: 根据国务院指示,为全面开展我省计量工作,更好地为生产建设服务,必须加强各级计量机构。经研究决定: 一、省计量局编制由原6名增加至30名;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安庆、马鞍山、铜陵市、阜阳、六安专区设立计量局(芜湖、蚌埠、安庆专区的计量机构与市合一,不另成立);各县仍设计量检定所。各专、市、县计量机构的人员编制名额,由各地研究决定,从各地现有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为了适应计量工作的需要,各级计量机构的干部应予加强。 二、各级计量机构统归同级科学技术委员会领导。还未建立科委的地区,可指定相应的部门领导,待科委建立后再移交。 中共安徽省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委员会 1959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