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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隋唐宋元时期

第一节 三部农书的问世与圩田建造



现存元代的3部重要农书是《农桑辑要》、《王祯农书》和《农桑衣食撮要》。《农桑辑要》是中国第一部由封建政府组织编写的农学著作,具体主持编写的是元朝初年曾任山东东西道劝农副使等职的宿州符离(今宿州市)人孟祺。这部著作总结了中国13世纪前农业生产的经验,保存了不少已佚古书中的宝贵资料,内容“详而不芜,简而有要”,通俗易懂,切合实用。它不仅促进了元代的农业生产,其影响还远及国外,朝鲜编年史《李朝实录》中就有推行《农桑辑要》的记录。《王祯农书》是王祯在元代元贞、大德年间任旌德(今安徽旌德县)、永丰(今江西永丰县)县尹时撰写的农学专著。它综合了黄河流域旱田耕作和江南水田耕作的技术经验,全书分3大部分:第一部分“农桑通诀”属总论性质,其基本思想是“以农为本”,综合天时、地利、人事诸方面有利因素来发展农业生产,并概述了农业生产发展的历史以及农副业生产的各个生产环节和有关技术、经验;第二部分“谷谱”属各论性质,分项叙述了各种大田作物以及蔬菜、水果、竹木、药材等的栽培、保护等技术和贮藏、利用的方法;第三部分“农器图谱”约占全书80%,是全书篇幅最大、也是最为人们所称道的部分,共20门,末附杂录,有农器图281幅,每图有铭赞诗赋,说明每件农具的构造和用途,其中不仅包括了当时南北通行的农业生产工具,还描绘了当时处于世界先进水平的农村使用的若干机械。该书以其卓越成就历来受到好评,元朝政府称其“考究精详,训释明白,备古今圣经贤传之所载,合南北地利人事之所宜,下可以为田里之法程,上可以赞官府之劝课”;清代《四库全书总目》对它的评价是“典赡而有法,......图谱中所载水器,尤于实用有裨。......引据赅洽,文章尔雅,绘画亦皆工致,可谓华实兼资。”
《农桑衣食撮要》是元延..元年(1314年)鲁明善任安丰路(今寿县)达鲁花赤时撰写完成的,其编写目的在于方便农民安排一年农事活动,强调合理利用天时地利,发展多种经营,并力求在此基础上兼收“货卖”之利,即通过商品交换以取得更大经济效益,表现了进步的经济思想。《四库全书总目》评介该书说:“明善此书,分十二月令,件系条别,简明易晓,使种艺敛藏之书,开卷了然。”
隋唐时期,在安徽的农作物种植中,以茶树栽种的扩大最为突出,著名茶叶产地有江北的寿州、舒州、庐州和江南的宣州、歙州等州县,寿州、庐州的茶叶曾被列为贡品。当时安徽生产的茶叶不仅大量销往南北各地,寿州、舒州的茶叶还远销吐蕃(今西藏地区)。陆羽《茶经》品评的全国著名茶叶中,就有舒州、寿州、宣州、歙州的名茶。
唐代的茶树种植和管理措施,见于记载的有种子沙藏催芽法,多子穴播法,以及中耕、除草、施肥等措施。唐代制茶以团饼为主,分蒸、捣、拍、焙、穿、封6道工序,有些地方有蒸而不捣或捣而不拍的散茶和末茶,还有少量炒青。当时安徽地区的制茶技术虽然尚未见有明确记载,但大体上也应当如此。
唐宋两代特别是宋代,安徽圩田的兴建进入鼎盛时期,大江南北,巢湖周围,往往圩圩相接,形成辽阔的圩区。南宋时期仅宣城一县就有179圩,当涂有50余圩,庐州有36圩,历阳、建平等县也有大量圩田。当时圩田的修筑技术已相当完善,一些规模较大的圩区,圩埂高筑,坚实牢固;堤上桑柳成荫,足避狂风怒涛;圩内大道相贯,河渠交错,车舟往来甚便;圩中设置斗门、水渠,排水有法,灌溉有方,可以旱涝保收,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在兴修圩田过程中,北宋时安徽曾发生一场是否修复“秦家圩”的争论。该圩属芜湖县,太平兴国年间江南大水,圩废。其后80年在是否修复该圩的问题上,赞成与反对者各执一端,争论不休。北宋嘉..六年(1061年),宣州宁国县令沈披奉命前往勘察,提出意见。他经过深入考察,绘成地图,并把反对修复的意见归纳为5条,逐条予以批驳,由其弟沈括写成《万春圩图记》,这就是著名的“圩田五说”,也是有关圩田兴建的重要理论。在《图记》中,沈披针对反对修复圩田的所谓修圩以后水面无所归容必然泛滥成灾、通过圩西南荆山的江水必遭壅塞造成水灾以及风浪冲击圩堤不能久坚等议论,详细说明了圩区汛期洪水去处,避免江北壅塞成灾的措施,以及修筑复堤、堤上种柳树、堤下栽芦苇等防止风浪侵蚀圩堤等办法,使秦家圩终于修复,宋仁宗赐名为“万春圩”。此后该圩区不仅平年丰收无误,灾年也能保证丰收,经过多次洪水考验,圩堤屹然无恙,有力地证明了“圩田五说”理论的正确。
在宋代的水利著作中,安徽人沈立撰写的《河防通议》占有重要地位。史书记载:沈立历阳(今和县)人,“举进士签书益州判官,提举商胡埽,采摭大河事迹、古今利病为书,曰《河防通议》”,自北宋至金元,“治河者悉守为法”。原著虽已亡佚,但元代沙克什编有《重订河防通议》,不少内容取自沈立原著,尚可窥见一斑。从《重订河防通议》明确标注取自沈书的条目可以看出,沈立不但总结了古今防治黄河水患的经验教训和黄河一年12月的水信规律,而且对开河、闭河、制作水平仪、修筑石岸、卷埽、筑城的方法和标准,以及物料、器具的种类、规格等等,都有明确规定,为改变过去治河著作“仅载治河之道,不言其方”的偏向奠定了基础,也为研究黄河水利史提供了早期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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