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以来,全省各行业都取得了大量的科技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到1987年,全省取得的重要科技成果约1.48万项。 1958年、1959年,各行业科技成果数见表7-3-1。1960~1977年间,主要科技成果有736项,见表7-3-2。在1978年的安徽省科学技术大会上奖励和表扬的科技成果共1057项,详见表7-3-3。1980~1985年,共取得科技成果6603项,其中达到国际首创水平的4项,达国际先进水平的53项,国内首创的200项,国内先进的611项。在1986、1987年取得的主要科技成果中,达到国际首创水平的3项,国际先进水平的24项,国内首创水平的139项,国内先进水平的213项。 科技成果数表表7-3-1 ![]() 1960~1977年主要科技成果数表表7-3-2 ![]() 省科学技术大会表扬和奖励的科技成果数表表7-3-3 ![]() 在全省众多项科技成果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较高的科技水平,对促进工农业生产、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起了重要作用。从1978年起,全省恢复和开展了优秀科技成果的评奖工作,此后评奖工作逐步制度化。1986年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暂行规定》,从此,全省科技成果奖励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将省科技成果奖改名为省科技进步奖。 在1978年2月召开的安徽省科学技术大会上,全省受到奖励的科技成果有658项,有399项科技成果受到表扬。 1980~1985年间,安徽省政府分三批奖励了382项优秀科技成果,1986、1987年,又分别奖励500项、289项。获奖等级、获奖类别、获奖单位类型分布情况见表7-3-4。 科技工作者取得的众多科技成果中,不少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获得国家级奖励。在1978年3月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上,安徽有277项优秀科技成果获得奖励;此后至1987年,科技工作者完成或参加完成的优秀科技成果中,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10项,国家发明奖11项,国家科技成果、科技进步奖57项。 安徽省科技成果奖励情况及构成分析表表7-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