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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委《关于贯彻科技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的意见》


中共安徽省委文件
皖发[1981]61号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

各地、市、县委,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大学,省直各单位:
现将省科委《关于贯彻科技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发展国民经济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这是中央反复多次强调的一个重要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通过对中央[1981]14号、18号文件的学习,进一步认识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地位和作用,自觉地把科技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切实解决科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我省的科学技术事业健康地向前发展。
(二)从我省的情况看,贯彻落实科技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就是要继续坚持以应用技术为主。抓好量大面广的生产技术的研究,大力推广应用适合我省生产需要的科研成果和新技术,为发展农业生产和多种经营服务,为发展轻纺工业、解决人民吃穿用住行服务。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专业科研单位,还可以适当开展一些基础研究工作,为我省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储备。
(三)在编制国民经济计划时,一定要对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的发展作总体考虑。制订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必须重视科学技术的因素,认真听取科技专家和经济、社会学家的意见。科学技术重点项目的确定和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规模,必须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需要与可能。为此,决定成立省技术经济协调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一位副省长主持,吸收省计委、经委、农委、建委、科委、财办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发展我省国民经济的重大技术经济政策措施;协调安排具有重大经济效果的科学研究、试验试制、推广应用项目,解决一些涉及范围较大的问题。
(四)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是发展我省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的重要保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抓紧搞好科技干部技术职称的复查、套改和晋升工作;继续选拔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具有专业知识和组织才能的优秀科技干部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吸收各类有见解的科技专家作为党委、政府决策的参谋,并使他们真正有职、有权、有责;认真做好后勤工作,使科技人员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更多的科技人员振奋精神,刻苦钻研,努力为四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此外,还要重视发挥各种能工巧匠和革新能手的作用,使他们的技能、经验能够在工厂、农村的广阔天地里得到推广应用。
(五)自然科学干部和社会科学干部,由人事部门协助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为便于工作,各级人事局可以“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既是人事局,又是科技干部局。具体实施方案,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科委和省人事局参加,协商提出。目前,各级组织、科技、人事部门,仍应按原来的分工抓好科技干部管理和科技队伍建设工作。
(六)要重视各级科委的建设,给他们配备精干的领导班子和业务干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工作,真正发挥“科学顾问”的作用。
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落实,各种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稳定和完善,广大农民对农业科学技术的需要越来越迫切,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很高,已经创造出许多好办法、好经验。地、县两级科委和科协,应当紧密配合,同心协力,共同抓好农业科研成果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指导科学种田,及时总结推广群众的丰产经验。
一九八一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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