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家的肇始者——管仲 春秋初期,颍上人管仲(?~周襄王七年即前645年,名夷吾,字仲)相齐桓公,国以大治。齐稷下学者积管仲之治国经验和思想,成《管子》书八十六篇(今存七十五篇),为法家思想之肇始。该书内容繁富,涉及哲学、经济、天文、历算等方面。 《管子》提出了水是万物本原的见解,“水者何也?万物之本原也,诸生之宗室也”(《水地》),认为水使草木茂盛、鸟兽肥壮,水最精华的部分凝聚而为人,水的性质的不同决定了人的体质、性情诸方面的差异。故此,水是治理和教化天下的根本,“是以圣人之化世也,其解在水。”(同上)这种见解,力图用“水”说明物质世界的起源。其说虽将物质与物质的个别形态混为一谈,但肯定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否定了西周以来关于世界起源的唯心主义、神秘主义观念,堪称中国古代宇宙生成论中最早的朴素唯物主义学说。《管子》还以当时的天文学、医学知识为基础,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精气”说。其《内业》篇云:“凡物之精,比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流于天地之间,谓之鬼种,藏于胸中,谓之圣人。......是故此气也,不可止以力,而可安以德;不可呼以声,而可迎以音”。视精气为流动于天地人物之间的“精灵之气”。并认为:“凡人之生也,男女精气合,而水流行”,即便人之思维,亦不能脱离此物质性的精气,“气道(导)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管子》的“精气”概念,贯穿中国古代朴素唯物论哲学发展之始终。在社会历史观念方面,《管子》提出了“仓禀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一中国古代思想史、哲学史上的著名见解。 二、道家宗主——老子、庄子 道家创始人老子、庄子,籍在亳、蒙一带。老子(生卒年不详)姓李名耳,字伯阳,谥曰聃。曾任周室守藏史(管理藏书之职)。相传孔子曾问礼于他。传世《老子》(又名《道德经》)八十一章,论者或谓系老子本人所作,或谓他人所作,但亦不否认其反映了老子的基本思想。《老子》以“道”说明宇宙的起源、本质及变化。“道者,万物之奥”,“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六十二、四十二章)。“道”无形无象,“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却是万物之主宰,它“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对天地万物“莫之命而常自然”。这种“道法自然”的观念,实是数千年道家思想之精义。《老子》还具有精湛的辩证法思想。他提出,事物具有互相对立的两面,“万物负阴而抱阳”(四十二章)。对立方面相辅相成,相互转化,“有无相生,难易相成”,“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故云“反者道之动”,相反相成是万物运动的根本规律(二章、五十八章、四十章)。这些见解,是对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学说的重要贡献。 庄子(约周烈王七年~周赧王二十九年,前369~前286年),名周。曾任蒙地之漆园吏。庄子及其后学作《庄子》内外篇,承袭和发扬老子“道法自然”之说。《庄子》视“道”为世界之终极本体,“有情有信”,但“无为无形”,“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大宗师》)。“道”在时间、空间上俱属无限,“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同上)。以“道”之自生自化,否认人格神之主宰。庄子学说亦具有丰富的辩证法因素。如“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秋水》),认为事物无不处于运动、变化之中。运动、变化的原因,在于事物对立双方的相互作用,“安危相易,祸福相生,缓急相摩,聚散以成。”(《则阳》)庄子还着重阐发了关于事物的相对性和相互转化的哲学观念,谓“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知北游》)。但他将事物的相对性予以绝对化,以至否认了事物质的规定性和事物之间的差异性。《齐物论》谓:“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主张齐大小、齐贵贱、齐是非、齐生死、齐物我,追求“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主观精神境界,安时处世,逍遥自得,“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人间世》)。此说成为中国哲学史上相对主义的宿命论的重要理论渊源。 道、法两家学说,哲学及政治观间有分合,而天道观则同崇自然。源于安徽北部地区之道、法两学,与中原之墨家,邹鲁之儒家,同为中国先秦时期之主要学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