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三章 清代文字狱与禁毁书籍

第一节 《南山集》案


清初文网深密,屡因文字兴大狱,而以明史问罪者有湖州庄廷案和桐城戴南山案。戴名世,字田有,号南山。先世由婺源迁桐城。少师潘江,喜读史书。有志于明史,而不满于官修明史,很多事讳忌不录,以是稿屡裁而史不得成。他说:“昔者宋之亡也,区区海岛一隅,仅如弹丸黑子,不逾时而又已灭亡,而史得以备书其事。今以弘光之帝南京,隆武之帝越,永历之帝两粤黔滇,地方数千里,首尾十七、八年......无以示于后世,岂不可叹也哉!”然而他中年饥驱潦倒,晚年始获一第,中个进士。卒以史事罹祸。其明史虽未写成,然其“史识史才实一时无两。”。
《南山集》案起始于方孝标的《黔滇纪闻》。方孝标原名玄成,避讳以字行。顺治三年(1646年)中举,顺治六年成进士。官内阁学士。后因顺治十四年(1657年)江南乡试科场案,谪居黑龙江宁古塔两年,遇赦释归。康熙十二年(1673年),往访在贵州做官的亲戚。不久,黔抚依附吴三桂反清。孝标装疯得逃归,剃发为僧,名方空。乃追记在滇黔时见闻成《滇黔纪闻》。
戴名世晚年与孝标交往,曾经看过《滇黔纪闻》,未及深考。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他的学生舒城余湛偶遇一名犁支的和尚(原是桂王宦者),谈桂王时事。名世闻之,乃往访于余生处,而犁支已去。便要余生将所闻写出来,对照《滇黔纪闻》,考其异同。并以所疑致书余生:“盖两人之言,各有详有略,而亦不无大相悬殊者,传闻之间,必有讹焉。然而方学士考据颇为确核,而犁支又得之耳闻所睹记,二者将何所取信哉。”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冬,名世归故里,居桐城南山冈。时门人尤云鄂、方正玉刻其文集,名《南山集》,将方孝标《滇黔纪闻》及其《与余生书》收入。康熙四十四年举顺天乡试,康熙四十八年成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年已五十有七矣。
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月,左副都御史武进赵申乔奏参戴名世“狂妄不谨”,《南山集》将方孝标《滇黔纪闻》“摭饰其间,每属悖乱之语。”其实亦只是用南明弘光、隆武、永历年号而已。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正月,刑部等衙门察审奏称:“戴名世所著《南山集》《孑遗录》内,有大逆等语,应即行凌迟,已故方孝标所著《滇黔纪闻》内,亦有大逆等语,应锉其尸骸,并将其“五服”内十六岁以上男丁,俱查出解部,即行立斩,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及十五岁以下男丁,亦俱查出给功臣家为奴。汪灏、方苞为戴名世的书作序,俱应立斩,方正玉、尤云鄂闻拿自首,应同其妻子一并谪居宁古塔,编修刘岩虽不曾作序,然不将书出首,亦应革职,流三千里。四月,刑部等衙门复议后奉上谕,汪灏从宽免死,但令家口入旗籍。康熙五十二年二月,上谕改刑部等衙门拟定的戴名世“凌迟”为处斩;方孝标的子孙方登峰、方云旋、方世樵免死,并其妻遣戌黑龙江;其余受牵连的人,亦俱免死;遣戌或入旗籍。戴名世死后,弟辅世扶棺归葬桐城南山冈砚庄之南。其家人等不惟免死,亦未遣戌。
戴南山案不仅是一大冤案,且对方氏还是个错案,康熙皇帝误将桐城作歙县,方学士错当方学诗。盖当时歙县有方光琛,曾投吴三桂为相,子侄九人同受职。吴三桂败后,惟其子学诗在逃。而刑部审议戴案的奏折,据《南山集》原文称方学士,不复具名方孝标。北方“士”与“诗”同音,满文又为一字,康熙看的是满文奏疏,误以为方学士即在逃的方学诗,几次说方姓人俱系恶乱之辈,不可留在本处。“最后乃觉其非也。”且将错就错。直至雍正即位,给予纠正,凡受牵连而隶旗籍者,“特诏尽得释归。”而余湛先于康熙五十一年病死狱中,刘岩于康熙五十五年卒于旗下,妻女归原籍。方登峰尚未获释,于雍正六年死于上卜魁城(今齐齐哈尔)。
当戴案终结之际,雍正六年又兴起吕留良案。雍正十二年(1734年)十一月,桐城孙学颜以刊序吕留良的书,与周敬舆等被杀。乾隆间和州戴移存、戴昆父子,仅因《碧落后人诗》集中有“长明宁易得”五字,遂被指为“狂悖”,处以刨坟戮尸,子孙坐斩,妻女为奴,财产入官。可谓更酷矣。
下一篇:第二节 禁毁书籍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