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体育运动委员会 体办字〔1986〕26号 各地、市、县体委、各大专院校、各行业体协、各大厂矿企业、省体委各直属单位: 加速培养体育运动后备人才,使优秀运动队能够源源不断地补充新生力量,这是攀登世界体育高峰的重要战略措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省各地在培养后备力量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恢复和创办了一大批传统项目学校、各种类型的业余体校,兴建了一批训练设施,培养了一些高水平的后备人才和优秀教练员,使我省三分之一的项目达到和接近全国的先进水平。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多数项目在全国还处于中下游,具有世界水平的项目更是屈指可数,高水平后备人才十分缺乏,一些项目出现了青黄不接的严重局面。因此,加强青少年儿童训练,加速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力量的工作已经迫在眉睫。 省政府(84)47号文件和国家体委(86)12号文件,对加强业余训练、加速水平运动后备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各级体委要树立长远的战略观点,继续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同时要根据各地特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学习科学,尊重人才,制定政策,以尽快改变我省优秀运动队伍后继乏人的局面。 一、提倡业余训练社会化,建立和完善培养后备人才体系 培养后备人才要坚持社会化的方向,提倡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放宽走活业余训练的路子,真正建立一个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业余训练体系。 “七五”期间,作为优秀运动队直接后备的体育运动学校,要大力发展。已经建立体育中学或单项运动学校的地、市,要在“七五”期间逐步过渡为体育运动学校或竞技体校。其它地、市也要在“七五”期间创办一所体育中学或单项运动学校。争取本世纪末,各地、市都能建成一至两所中专性质的体校或竞技体校,拥有一至两支优秀青年队。 初、中级训练形式的基层学校代表队、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班、业余训练网点、普通业余体校、重点业余体校要继续贯彻省政府(84)47号文件精神。巩固、发展、整顿、提高,进一步突出重点,不断加强管理,提高文化课教学质量,认真贯彻“选好苗子,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方针,以达到“广种多收”的目的。 要逐步把厂矿企业和大专院校的附属学校作为青少年儿童训练的重要阵地之一,切实加强起来要提倡各级体校、学校以至优秀苗子与厂矿企业挂钩;提倡有条件的厂矿、院校自办各种形式的业余训练;提倡有一定特长和教学能力的学校体育教师、干部职工、退离休体育工作者及各界人士,按照各项目的训练大纲开展各种形式的业余训练。各级体委有义务对于社会办的各种训练形式尽力在场地、比赛、集训、技术力量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提供方便。 初、中、高三个层次的业余训练要根据各个项目的特点,建立合理的比例和结构,搞好年龄衔接,使高水平的后备人才能够源源不断的输送到优秀运动队里来。各类业余训练都要建立运动员档案,今后向上一级业余训练单位输送人才,必须附有运动员档案。业余训练档案工作的好坏,应作为考核业余训练工作的重要条件。 二、实行“省市有重点,地县有特点”的业余训练战略布局 根据各地的人才特点,实行合理的项目布局,是提高成才率的前提条件。在业余训练经费普遍不足的情况下,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集中有限的财力,突出少数项目,也是人尽其才,财尽其效的重要措施。因此,全省各地的业余训练布局要有战略眼光,努力做到“省市有重点,地县有特点”。争取每个地、市、县都有一至两项在全国、甚至在国际竞技体坛上,能够创造优异成绩的“拳头”项目。地、市、县体委在抓重点抓特点的过程中,要注意贯彻《国家体委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中“省优秀运动队应以个人项目为主,集体项目逐步向城市、厂矿企业和大专院校过渡”的精神。业余训练项目布局要突出单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保证奥运会项目中田径、游泳等影响大、奖牌多的项目以及我省的优势项目,如摔跤、柔道、武术、技巧、无线电测向等。提倡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中学、重体校和单项学校,开展帆板、射箭、击剑、赛艇、皮划艇等未普及的项目,对开展这些项目的单位,省里可以在器材、经费上予以适当的扶持。对于群众喜爱的项目,如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棋类、武术等,业余训练要由体委系统逐步过渡到厂矿企业和大专院校。各级体委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保证这些项目的系统训练,并促进这些项目继续提高水平。 三、改革业余训练的输送和经费补助办法,实行优秀运动员公开招生制度 业余训练的主要任务是为优秀运动队培养高水平的后备人才。为了搞好业余训练和优秀运动队训练的衔接,充分调动各个单位培养和输送高水平后备人才的积极性,省体委决定对体育中学、单项运动学校、重点业余体校(班)、传统项目学校的经费补助进行改革。第一、从今年起逐步取消足、篮、排原布局,三大球改为在现有队伍中按才布点,定向培养,促使三大球尽快向社会化方向发展。第二、对其它重点项目布局和指标进行调整,突出田径、游泳及省重点项目。第三、将重点项目布局每人每年补助400元,压缩为每年每人补助200元(部份军体项目固定补助可适当增加)。第四、对重点项目布点的校(班)实行考核,并按考核成绩,实行固定补贴加浮动的办法。在此基础上,提高输送奖数额,向省优秀运动队每输送一名运动员(包括省体校输送的适动员),根据输送人才的实际水平奖励额可在2000元左右浮动,省体校每输送一人奖励额在800元左右浮动。被奖励的单位可用其中15%奖励输送人才的教练员,其余作为训练单位的该项目训练费用。此制度实行后,原输送奖不再执行。凡招生项目中有布点的单位,四年内向优秀运动队输送人才过少或不输送的,要视其情况予以处罚,直至取消布局。 凡省优秀运动员在国际、国内取得优异成绩,对原任基层教练员采取四年递减的办法享受奖励。第一年享受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同等奖励;第二年享受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奖励的50%;第三年享受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奖励的25%;第四年享受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奖励的15%。省属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补助经费由原来每年每校500元降为200元,另300元50%可根据各传统学校开展活动的情况,直接奖励给该项目的体育教师。50%用于奖励优秀传统校。传统校的补助经费要同输送挂起钩来,凡三年内没有向地、市、县业余体校、重体校或其他高一级训练层次输送人才的,应取消传统学校布点。 为了输送高水平后备人才提供比较合理的前提条件,从一九八七年起优秀运动队逐步实行公开招生制度。优秀运动队要根据各项目的特点,制定各项目队若干年的阶段招收意向和年度招收计划。阶段招收意向要及早通报给各业余训练单位,以利他们做好培训、输送计划。凡有年度招收任务的项目队要把运动员进队条件,包括政治品德、身材、身体素质、基本技术、专项运动水平、年龄要求等,于每年五月以前通过各种形式公布于众,正式招生于年底进行。凡符合条件者均采取自愿报名,自费报考的办法。由各地、市、县体委根据即将颁发的各个项目的选才标准初试推荐,由各项目单项协会的教练委员会成员、该项目教练员、体工大队训项科、体委训练处以及科研人员共同组成项目招生组,负责评审、复试等工作,由优秀运动队党委批准录取。 四、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业余训练水平 接照国家体委“今后从事初级训练的专职教练员必须具备中等体育专业水平;高、中级教练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体育专业水平”的要求,在“七五”期间, 通过函授培训、进修等办法,以促使教练员尽快达到其应具备的专业水平。今后我省要实行一年一训,一年一考,一年一表彰的制度。省体委将负责对省体育运动学校、单项学校、重点业余体校、体育中学的教练员进行培训,其他教练员由地、市、县自行培训。培训内容由省体委有计划地安排。受培训者均需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存入档案,并作为今后聘用和表彰教练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凡不具备大专以上体育专业水平而又未经轮训考核者,不能继续任教。各级体委都要按自己的工作范围建立教练员业务档案,业务档案应记载教练员的奖惩、输送、考核、受训等情况。 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改变教练员队伍年龄结构。各级体委必须建立教练员后备队伍,避免教练队伍出现后继乏人的情况。 为了加强业余训练,从今年起对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实行下基层辅导或锻炼的制度。主教练每年下基层辅导不少于7天;教练员不少于15天;助理教练员不少于一个月。今后,凡从事优秀运动队教练工作的,必须经过体育院校或其他高等学校学习,并从事青少年儿童训练工作一至二年才能择优聘用,担任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后,未经聘用的教练员应及时下基层进行业余训练的辅异工作,对在基层培养出高水平后备人才的优秀运动队未受聘任的教练和专门从事青少年儿童训练的教练员,可连同所带运动员一起进优秀运动队训练,或享受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待遇,就地培训高水平运动员。同时也提倡各类体校聘请优秀运动队教练员担任兼职工作。也可以借调有成就的基层教练员来省队执教。 各级体委以及进行业余训练的各个单位,要切实关心教练员队伍的建设,注意解决他们工作、思想、生活和业余进修等方面的问题。对于事业心强、贡献大、培养人才成绩显著者,应给予奖励和表彰,伙食、服装等可接近或达到优秀运动队教练员标准。各单项协会、体总分会可吸收优秀教练员担任领导职务。对于积极要求进步而又具备条件的教练员,要及时吸收他们加入党组织。教练员要具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心,严格要求自己,奋发向上,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今后衡量各级教练形式成绩的主要依据是:为国家和省输送运动员的数量及运动员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取得的成绩。从一九八六年起,省体委将定期表彰在培养和输送高水平后备人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练员、各级体委、厂矿企业、学校、团体和个人。 五、合理安排青少年儿童的比赛,充分发挥竞赛对训练的促进作用 竞赛是推动业余训练广泛开展,促进运动技术水平提高的有效手段。合理安排青少年儿童比赛,可以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儿童参加业余训练,促进选才、育才。竞赛工作要扬长避短,狠抓单项和我省重点项目。从一九八七年起举办一年一次的重点项目运动会。今后将逐步取消体委系统业余体校三大球的比赛,改为青少年基层冠军队的比赛。今后各类综合性青少年运动会和单项比赛,除以地市为单位参加外,允许行业系统组队报名。 传统校竞赛工作的重点是田径,比赛可以通讯赛为主,同时要开展各种小型多样的调赛、集训赛、教学比赛和体育夏令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定,保证通讯赛的质量。在通讯赛的基础上,全省每年可组织一次冠军赛,发现、选拔人才。参加全国业余体校、传统项目学校比赛除少数对抗性的省重点项目外,一般不搞层选拔;非对抗性比赛可用达标或测验的方法组队;对抗性的非重点项目可由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比赛的成绩指定单位参加。各个项目调赛、集训比赛、教学比赛要控制时间和人数,提高竞赛质量。通过各种方式改进竞赛工作,保证青少年儿童的系统训练。 四年一次的全省青少年运动会是加速培养后备人才的重要措施。各地、市、县应组织与全省青少年运动会相衔接的青少年运动会或单项比赛,层层选拔人才。对青少年运动会涌现出来的优秀苗子,要建立人才卡片,存入档案,追踪研究,要严格管理,实行系统地、针对性训练。 青少年比赛要根据他们的心理和生理特点安排,比赛内容要和教学训练大纲的要求相一致,身体素质和基本技术的测验应占一定的比例,防止竞赛“成年化”。对青少年比赛中单纯追求比赛名次而忽视基础训练的做法要坚决予以纠正。今后,我省青少年儿童比赛的年龄原则上都要与四年一届的全国青少年运动会的年龄对口,实行分龄、追踪比赛。各个项日要尽可能的实行按年龄分组比赛,并公布不同年龄的纪录。 六、加强对培养后备力量工作的领导,努力改善培养后备力量工作的物质条件 各级体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大力加强对青少年儿童训练和培养高水平后备人才的领导。地、市、县体委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至今没有建立中级训练形式的地、市体委,没有建立初级训练形式的县体委,要在近两年内把各级业余体校建立起来。各地、市、县体委要选拔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的专业干部,充实到各级业余体校去。 “七五”期间,省、地、市、县体委要积极争取逐年增加业余训练经费。地、市、县每年用于训练的经费,不得少于体育事业费的三分之一。今后省体委业余训练专款经费仅用于扶植那些培养高水平运动后备人才的运动学校、体育中学、单项学校及重点业余体校(班)。一般业余体校和训练点的经费,原则上应由当地解决。对青少年儿童喜受的有群众基础的项目,如球类、武术等要逐步采取自费训练的办法,减少体委的负担,同时扩大业余训练的范围。 鉴于运动负荷的需要,各地要积极增加各级业余体校学生的营养,按照国家体委、财政部(85)体计字224号文件的规定,重点布局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应享受国家三类灶待遇,各级体委应按文件精神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此项专款。 各级体委必须有计划地增加训练设施,今后凡体委系统新建体育场、馆,要首先考虑业余训练的需要,加强训练设施的建设。 为了密切优秀运动队与各级各类业余训练的衔接,协调竞赛和训练的关系,对于国家及省重点项目,省体委将建立各项目的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全省重点项目的训练工作。 安徽省体育运动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一日 |